繁華都市夢下的惡火之劫-城中城大樓與鹽埕市區的興衰始末
撰文/許伯元建築師事務所設計師 黃則維
2022/02/08
2021年10月14日凌晨,祝融造訪了高雄市的夜暮。熊熊烈火吞噬了鹽埕府北里寧靜美好的如常,猝然而至的惡火造成了城中城大樓46死41人輕重傷的悲劇。在此筆者先向受難者及其家屬致上真摯的哀悼,願逝者得已安息,幸免於難者也能走出傷痛,順利地找到安身立命之處。
距離火警已過了好些日子,城中城大樓也正進行著拆除工程,未來將成為開放給市民使用的鄰里公園。這段時間以來,城中城事件引起了諸多的討論,也延燒出了後續種種議題。如責任歸咎的檢討、危老建築的公共安全及都更議題、消防安檢與公寓大廈管理的疏忽、社會服務與弱勢族群的照護安置等等……。人們往往遭逢慘痛的代價才後知後覺的彌補疏失,即使公部門積極的關切,社會輿論聚焦於城中城事件的各種檢討,也不見得能全然體恤到受難者的哀痛。上述的議題固然重要,也已有許多深入的專題報導,但筆者在閱讀文獻時察覺,對於城中城建築本體的討論大多關注在過度分割的套房格局、不符合消防法規的動線與堆積雜物、以及低樓層的閒置商業空間成為治安死角等社會層面議題。因此,本文試著以建築與城市發展的角度出發,探討複合式住商混合大樓的源起與相關議題,還有城中城與高雄鹽埕城市發展的歷史淵源為討論的主軸。
首先,讓我們來了解一下城中城大樓相關的背景資料,1977年10月20日,該大樓由蔡吉義成立的安陽建設於鹽埕府北里的府北段五小段第130、132~143號之14筆土地開始施工,並於1980年8月22日完工。城中城大樓為一棟地上十二層;地下二層共208戶之鋼筋混凝土住商混合大樓,基地面積 2543.48 m²;設計建蔽率 68.4%;總樓地板面積 22391.29 m²;建物高度 34.85m;工程造價 67,173,870元整。依使用執照的登記來看,原先的樓層規劃地下一層為商場與歌舞廳;地下二層為防空避難室兼停車空間;地上一至四層為商場;地上五至六層為電影院;地上七至十一層為辦公室;地上十二層為餐廳,在此我們可以發現原先地上七至十一層之辦公空間,早在竣工時期便已被建設公司分割成了多間套房出售,並非使用執照上登記之辦公室空間(見下圖)。而該棟大樓是由曾觀濤建築師的天壇建築師事務所設計,王清旺的永大工程無限公司承造,說起曾觀濤建築師,他更可以說是臺灣戰後重要的第一代建築師之一。
曾觀濤,江蘇吳江人,出生於1905年。畢業於私立復旦大學理工科土木系,後赴美國康乃爾大學攻讀研究所學位。回到中國後於1931年開始在上海的董大酉建築師事務所[1]擔任工程師,隨著戰事逐漸白熱化,1934年則到了廣東第一集團軍總司令部任少將技正一職。1938年,廣州遭日軍攻陷,撤退期間曾觀濤少將奉派為國民政府軍政部兵工署西南遷建處工程處處長。結束了戎馬生涯後,曾觀濤於1940年在重慶成立了天壇工程公司擔任執行建築師及相關的營造業務。他的職業生涯似乎一直隨著國民政府顛沛流離,到了1947年跟隨中央撤退來臺,天壇建築師事務所也扎根於臺灣,成為最早開業的甲等事務所之一[2]。但是曾觀濤異於其他與中央關係良好的戰後第一代建築師,如關頌聲、黃寶瑜、修澤蘭、楊卓成、盧毓駿、王大閎、沈祖海……等人,曾任職於中央、地方及學校機關,或參與許多公共建設工程。曾觀濤似乎一直以天壇建築師事務所的業務為重,從有限的資料來看多以集合住宅設計為主,筆者尚未尋獲參與公共工程與重大建設之紀錄,而其中高雄的城中城大樓更是他較為人所知的代表作。
說起城中城大樓,筆者想先從「集合住宅」開始談起。根據我國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條建築技術用語之集合住宅定義:「具有共同基地及共同空間或設備。並有三個住宅單位以上之建築物」;而依建築執照核發審查原則:「同一基地,申請同一張建造執照,一宗土地內容積共同使用,竟使被私設巷道分開數棟,在審查原則上也以集合住宅審查。」。對於臺灣的居住經驗來說,集合住宅是種戰後由西方國家橫向移植而來的建築類型,不論是原住民的傳統家屋,漢人民居的合院、街屋,再到日治時期的木造宿舍、洋樓等,皆是以同一家庭、家族或是單位於一土地興建之低樓層住宅。而西方國家自18世紀以來,多數城市因工業革命導致了都市化,為解決大量的人口移入產生了工人公寓、社會住宅等高密度居住單元。到了20世紀初,國際現代建築協會(CIAM)[3]透過機能導向的現代主義為號召,建立了許多住宅與城市規劃的標準。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許多的城市百廢待興,還有為解決戰後的人口暴漲,提倡合理化、標準化及經濟效益的現代主義成為了城市建設最好的手段。臺灣方面,戰後約有120萬的人口隨著國民政府撤退來臺,既有的房舍無法負荷爆增的人口。這些移民當時只把臺灣當成反攻大陸的「臨時基地」,對於居住品質抱持著與政府「共體時艱」的克難精神。基於這樣的條件,生活條件欠佳的違建棚戶區在臺灣各大城市滋生蔓延,也成為了日後城市發展最大的的隱憂之一。
在建築的歷史中,被記載的往往是被世人傳唱的雋永經典,然而檢視這些經典的背後,人口不傳的低矮、陰暗、雜亂、鬼魅似的窩棚卻也一直存在於歷史洪流之中。「違章建築」一直是各時代所需面對的社會問題,1953年克蒂颱風侵臺造成大量民房倒塌,此時臺灣政府才開始直面國民居住問題,並於隔年設立了「興建都市住宅技術小組」。當時的臺灣處於美援時期,1955年「興建都市住宅技術小組」再改組為「行政院國民住宅興建委員會」,並透過美援基金辦理勞工、農漁民及一般中收入家庭興建貸款,開啟了臺灣集合住宅建設之首。與此同時,美援運用委員會與行政院國民住宅興建委員會共同策劃了一場示範住宅展覽。如同德國斯圖加特白院聚落 (Weißenhofsiedlung)[4]的模式一般,將現代建築的標準化與西方國家的居住想像正式引進了臺灣(沈孟穎,2015)。而集合住宅的起點可以從「步登公寓」[5]談起,步登公寓最早的案例出現在1956年的臺北,當時共興建了308戶二層公寓,隔年又興建了168戶的三層公寓。這些公寓延續了日治時期的營造技術,但卻以樓梯串連了多個居住單元達到了「住宅立體化」。而第一次的大規模興建則在1958年,南京東路五段兩萬餘坪土地上展開了四期的市民住宅計畫。此次也是首批鋼筋混凝土結構,並由公私部門聯合開發,土地與營建成本由地主與建商承擔,市府僅負責管理維護與圖面設計之建設案(林君安,2018)。
因1962年<臺灣省鼓勵投資興建國民住宅辦法>訂定,還有聯合國顧問團成立之「都市建設及住宅計畫小組」(UHDC)[6]之協助,2樓以上5樓以下公寓開始大量興建。其中又以1964年開創中央垂直動線,左右住宅單元,三房兩廳格局的聯合新村與光武新邨奠定了四層步登公寓的建築型態[7]。隨著政府鼓勵民間投資,許多銀行與財團紛紛設立建設公司(如國泰建設、華美聯合建設等),此時住宅正邁向工業化與商品化的道路。以往住宅營造是因居住必要而建造,建設公司卻使其成為了具使用與交換價值的「商品」。傳統的商品交易往往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房地產買賣應是亦然。然而華美聯合建設卻在1969年率先採用了「預售制度」[8]銷售華美聯合大樓,此項創舉震驚了當時的房地產業。自1966年的安樂大廈[9]出現,加上1970年代,<都市計畫法>與<建築技術規則>的修定解除了建築限高35公尺的規定,臺灣經濟處於快速成長期,加上預鑄技術及鋼骨結構普及使得與天爭地的建築高層化時代來臨。
於此之後房地產的投資興建進入高度發展期,葉條輝創辦的臺北房屋於1971年首推的宜家大廈開創了代銷[10]的制度,新穎的廣告銷售手法造成了7天便銷售一空的成就。<都市計畫法>修法後城市的發展開始實行嚴謹的使用分區管制,因服務業人口持續上升,辦公大樓開始大量興建,也催生了底層為百貨或銀行;中間層為辦公空間;頂樓餐廳等之複合式經營商業大樓。房地產業者看準了複合式經營帶來的投資商機,加上自家的樓下便是百貨商場、戲院、冰宮及餐廳這樣的附加條件,能夠提高住客或投資客的購買意願[11]。自此之後,同時具備了百貨公司與戲院之集合住宅類型,在1970年代後的臺灣各大城市流行開來。直至1990年代初期,電影產業的沒落加上法規的修訂集合住宅的型態與限制改變等等,使得這類的住商混合大樓淡出了房地產市場,而城中城大樓便是在此脈絡下誕生的產物。
我們再回過頭談起高雄鹽埕,鹽埕可說是高雄城市現代化的首要之地,以下將概述該地如何從一片鹽灘地搖身一變成為高雄的政商中心。清代時,鹽埕周邊主要市鎮為旗後街與哨船頭街一帶,並設有領事館[12]對外貿易與曬鹽漁獲之產業。日後的市中心當時僅是被稱為「鹽埕庄」與「鹽埕埔」之兩處淺灘地聚落。而高雄城市的現代化始於1907年的《打狗港築港計畫》[13],因築港與城市擴張之需求,填海造陸出了日後城為鹽埕市街的海埔新生地。到了1921年跨越了高雄川(今愛河)以東,將城市範圍擴張到三塊厝、前金、苓雅寮的《高雄街市區計畫變更》, 及1932年之《高雄市市區計畫變更》[14]都更清楚描繪了高雄日後都市計畫現代化之輪廓,而此時的鹽埕已成為了繁華熱鬧的市鎮中心。隨著1933年CIAM發表的《雅典憲章》明定了機能分區(居住、工作、遊憩與交通四大功能活動)及其理念,正式昭告了土地使用分區的時代來臨,這點也反應在了1936年的《大高雄都市計畫》之中。從計畫圖便可看出使用分區包含一般住宅、商業用地、宗教設施、公官設施、軍事設施、公職宿舍、公園、運動用地與工業用地,並在高雄川兩側增設官公署用地劃設11處之文教用地,設立多達21間學校,規劃27座公園、綠地,放射狀骨架與棋盤式的道路系統,並藉由圓環、三條公園道和高雄川流域公園(今中都公園)串連以形成完整的藍綠帶,藉著這些公共設施企圖為都市空間帶來現代化的生活機能。
1949年中華民國撤退來臺,國民政府僅將臺灣作為反攻大陸的中繼站,無心在臺灣進行各項建設。城市發展大多因襲日遺計畫或國民政府在1939年及1944年所公布的<都市計畫法>及<建築法>來管理建設。高雄重建部分以戰後滿目瘡痍的高雄港與鹽埕市街為重,時至1953年開始實施之經濟建設計畫,工業設施多集中於高雄而湧入大量就業人口。經濟因素與都市膨脹的考量,1955年以日遺《大高雄都市計畫》為基礎修訂頒布了了《原高雄市都市計畫》。該計畫將商業區集中在鹽埕區,使用分區粗略分為住宅區、商業區、工業區與未分區。在美援幫助下,1958年實施的高雄港12年擴建計畫,開闢了臨海工業區及加工出口區,奠定高雄成為臺灣工業重鎮的發展。1964年,政府對<都市計畫法>修正全文69條取代日遺<臺灣都市計畫令>,雖實施細則仍沿用日遺制度,但更加強調都市計畫的期程,在都市內實施階段性發展管制,並進行定期的通盤檢討。行政院經合會成立之UHDC於1973年協助<都市計畫法>再度修法。條文中增列土地使用分區以及公共設施的配置和土地徵收,並將舊市區更新以及市地重劃、國宅建設計畫列為屬於積極型的開發計畫(陳湘琴,2011)。此脈絡下,高雄也在1971年公布了UHDC協助研擬的《高雄市綱要計畫》,同年十大建設也在高雄隨之展開,快速發展下1976年人口來到了1,099,900人,這些條件使高雄的都市機能增強,人口爆炸性增長,新興商業區也隨著開發區域崛起,鹽埕區社經中心之地位逐漸轉移。因商業區的高度集中,1970年代後百貨商圈與戲院結合的消費文化成為了主流,五福、三多等商圈人潮絡繹不絕,高雄成為了南臺灣的核心城市。而時至今日也透過了「亞洲新灣區」使高雄由工業之都轉變成為了海洋文化城市。
提到產業方面,戲院文化與百貨公司可說是自日治時期引進臺灣的兩種「現代性」,並徹底改變了臺灣的消費與娛樂文化。1909年高雄的首座戲院「打狗座」創立以來,鹽埕便成為高雄戲院密度最高[15],最具有消費娛樂風采之地;而1938年同於鹽埕設立之「吉井百貨」則為高雄百貨公司之嚆矢[16]。來到了戰後的1958年,吳耀庭於鹽埕大勇路上創立的大新百貨,除了是首家臺灣人創建的百貨外,日後成立之大統集團旗下的大統、大立百貨更是奠定了南臺灣百貨公司之樣板,徹底改變了高雄人的消費習慣。除了戲院與百貨商圈外,鹽埕尚有一種蓬勃發展的消費娛樂產業,那便是「性消費專區」。自1917年於鹽埕榮町(約今日光明、育仁里)規劃為遊廓[17]區,再到美援時期引入的酒吧舞廳文化,使得鹽埕也成為了燈紅酒綠花花世界的代名詞。城中城大樓所在的府北里,此地乃清代漢人傳統聚落「鹽埕庄」之範圍內。因位於都市計畫邊緣,直至日至末期始終沒有進行現代化的建設。而隨著日本政府引揚,遊廓制度也隨之瓦解,國民政府並無指定特種行業營業區域[18],殘存的業者便聚集於戰後移民進駐的違章建築區「府北里」。由於該地區位於當時高雄市政府的正後方而有了「市府後」之戲稱,黑社會、毒販、性工作者與戰爭移民龍蛇雜處,也成為了高雄市最藏汙納垢的陰暗角落。1972年一場無情的惡火將府北里大大小小上百棟的私娼寮吞噬為灰燼,王玉雲市長上任後旋即於1974展開了拆除重建的任務(杜劍鋒,2002),而此塊新興開發地很快的成為了複合式住商混合大樓大興土木的舞台。
時間來到了1980年代,新鹽埕、大高雄第一城、城中城及金鹽埕大樓相繼在府北里拔地而起。除了同樣象徵著現代新氣候的案名外,這些大樓皆是底層為商業空間,中高層為住宅之複合式住商混合大樓。其中又以蔡吉義的安陽建設之城中城大樓最具有時代性的創舉,1977年宣布興建時便以預售制度展開集資,大樓內設有了冰宮、電子遊藝場、百貨、戲院、茶樓與住宅[19]等機能,即使不到10坪的小套房在當時要價120萬,但因地段條件與大樓的便利機能仍吸引許多人前來置產。但是好景不長,竣工沒多久便接連傳來了噩耗。城中城大樓內的全統百貨由蔡吉義親自經營,但因經營不善開幕不到兩個月便惡性倒閉,為了周轉資金甚至將許多買主的產權抵押借款4500萬元,更積欠包商3000多萬元後潛逃(陳坤毅,2021)。城中城興建的那年代雖然仍為鹽埕絢麗繁華之時,國際商場、大新百貨與遠東百貨等賣場人潮絡繹,大溝頂、酒吧街與堀江商場早晚人潮摩肩擦踵,但鹽埕似乎脫離不了惡火之劫,當時全臺首創的高雄地下街商場在1989年12月18日一場大火付之一炬,這烈焰也燒盡了鹽埕的繁華美好。後來又因中正、七賢與五福三座橋改建與捷運站的施工,導致鹽埕聯外道路受阻宛若一座孤島逐漸都會凋萎 (Urban decay)[20]。到了1990年代市政府等行政機關與主要商圈皆轉移到了愛河以東的新市區,然而鹽埕的惡火之劫仍不放過這沒落之地……。
1999年,城中城大樓發生了嚴重火警,一至四層樓商業空間燒得面目全非。五、六樓之戲院雖仍持續營業,但傳統戲院此時已步入黃昏產業,為求生存轉變成為放映色情片之非法戲院。城中城的出現為府北里帶來的進步繁華象徵僅短短10餘年,因上述種種因素再次淪為城市中的灰暗角落。建物範圍的14筆地號與地上建物產權一再的買賣、轉讓、抵押與出租使得產權愈來愈複雜,房價持續下跌吸引而來的住戶從原先的投資客轉為了弱勢階層。<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於1995年才通過立法,在此之前高層集合住宅已密集發展,但因沒有完善的管理與維護機制,像城中城大樓這樣環境嚴苛的住宅狀況日益惡化。千禧年後,城中城大樓內的住戶生活條件大多飽經滄桑,想當然而對於大樓的維護無心經營,底層荒廢的商業空間更成為了治安的死角。
時間回到本次事件發生的2021年10月14日,惡火之劫再次降臨,這次不單是讓繁華一時的賣場燒成灰燼,更帶走了46條寶貴的生命。從這次慘痛的經驗中我們到底觀察或是學習到了什麼?是建商無良種下的因果惡業?是住宅管理或消防安檢法規尚不完備導致的代價?是欠缺管理經營與社會安全網鬆散產生的遺憾?是都市更新與居住正義遲到引起的公民憤怒?是公部門的消極介入與住戶對環境無感引發的連鎖反應?這些問題筆者無從回答,但有著千頭萬緒在腦海中迴盪。數年前基於論文研究筆者曾前往城中城勘查,同行的高雄友人描述此處自小便是親友口中的複雜之地,但與當地住戶相談後,可以知道這樣讓人避而遠之的氛圍不是他們所希望傳達的,居於其中有許多更是環境所迫。據新聞報導全臺至今仍有超過500棟以上這樣的「類城中城大樓」,為了避免憾事再次發生是需要全體公民認真重視的。現今條件下公部門對危老建築的積極介入與密切的消防安檢;住戶對自家環境的重視還有管委會的執行落實,具備這樣的意識後才能化解上述議題。惡火肆虐後不該追究事前事後的責任歸咎,唯有防範於未然的居住態度才能撲滅潛在的危機。
參考文獻:
- 杜劍鋒(2002),《物換星移話鹽埕》,高雄市文獻委員會。
- 沈孟穎(2015),《臺灣公共(國民)住宅空間治理(1910s ~2000s)》,國立成功大學建築學系研究所碩士論文。
- 林君安(2015),《臺北步登公寓:臺北最普遍的住宅類型從何而來》,田園城市出版社。
- 張正瑜(2000),《住宅商品化設施之研究---以臺南市集合住宅銷售案為例》,國立成功大學建築學系研究所碩士論文。
- 張睿恩(2021),《城中城大火燒出都市貧窮 「老窮」社區只能砍掉重練?》,Youtube<燦爛時光會客室>。
- 曹馥年(2021),《城中城裡的弱弱相依:人生最後一段,他們是唯一能辨識彼此的人》,報導者。
- 國立成功大學建築學系(2021),《戰後臺灣現代建築師譜系調查研究(1945-1971)成果報告書》,國立臺灣博物館。
- 陳湘琴(2011),〈都市建築與住宅計畫小組(UHDC)和聯合國顧問團研議「都市計畫法」之歷史研究〉,《環境與藝術學刊第9期》
- 陳坤毅(2001),《[史話]城中城大樓憾事的「歷史共業」?》,Matters
- 陳柏豪(2013),《臺中市集合住宅高層化發展之研究(1983-2000): 從文心路軸帶到綠園道軸帶的轉化》,私立東海大學建築系碩士班碩士論文。
- 陳坤毅(2021),《城中城大樓所在的高雄鹽埕府北地區,真的是港都不可承受之惡?》,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 黃則維(2020),《戲院作為高雄城市發展中的觸媒建築之研究》,國立成功大學建築學系研究所碩士論文。
- 漢寶德(1969),<臺北市的集合住宅研究>,《建築與計畫》,建築與計畫出版社。
[1] 董大酉(1899-1973),浙江杭州人,中國建築師,曾任中國建築師學會會長。負責主持1930年代之「大上海計劃」的都市計畫和建築設計。
[2] 1948/10/8聲請開業之甲等建築師事務所,建證字第0386號。國立成功大學建築學系(2021),《戰後臺灣現代建築師譜系調查研究(1945-1971 )成果報告書》,p.79。
[3] CIAM (Congrès Internationaux d'Architecture Moderne) 於1928年6月在瑞士Chateau de la Sarraz成立,由Le Corbusier,Hélène de Mandrot,Sigfried Giedion及28名歐洲建築師組成,其目標是傳播現代主義建築的設計原則,著重於建築的所有主要領域,如 景觀,城市化,工業設計等。
[4] 1927年由Mies van der Rohe主導以住屋 (Die Wohnung)為主題的展覽。為了展現建築的新精神還有材料的試驗,以「工業化」與「模組化」的設計理念,強調了現代建築「合理化」、「標準化」的特性。此次展覽找來了17位歐洲建築師,在短短21周內便建成了21棟住宅建築。
[5] 漢寶德認為臺灣步登公寓技術除了是自西方國家傳入之外,構成由來更包含了:1.建地多為日式住宅基地而來,大小適於兩戶並列。2.中國人成雙成對的觀念。3.樓梯使用的經濟。漢寶德(1969),<臺北市的集合住宅研究>,《建築 與計畫》,p.16-33。
[6]第九屆聯合國大會通過「聯合國擴大技術協助計畫」對臺進行相關的技術協助。於 1965 年向美國申請「聯合國特別基金」之計畫 ,經合會隨之成立「都市建設及住宅計畫小組 」(Urban and Housing Development Committee,簡稱UHDC)。該組織由Donald Monson任首席顧問,其他成員則參與相關會議諮詢、出席各項會議討論、督導調查工作、提出專業報告和演講、培訓規劃人才等事務。陳湘琴(2011),〈都市建築與住宅計畫小組(UHDC)和聯合國顧問團研議「都市計畫法」之歷史 研究〉,《環境與藝術學刊第9期》,p.47- 65。
[7] 聯合新村與光武新邨皆是由沈祖海建築師設計,大陸工程承造,中國工程打撈公司協作。除了是臺北普遍的步登公寓奠定者之外,光武新邨更是首個土地住戶共同持有,建物所有權逐層分割的案例,以具有了建設公司銷售建案之雛形。
[8] 房屋預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建設房屋的工程尚未竣工之前,將正在施工的房屋預先出售給購買者的一種具附加期限的交易行為。Wikipedia。
[9]安樂大廈由楊卓成建築師設計,當時仍有35公尺限建的管制,而安樂大廈是首棟達到11層樓的電梯公寓。
[10]代銷是將整個建設公司蓋的案子全部包下來,從廣告到銷售都由他們執行及規劃。蔡佩蓉(2018),《灣獨創預售屋近50年從「宜家大廈」7天賣光說起》,好房網。
[11] 複合式住商混合大樓同樣是由「華美聯合建設」首創,1978年由吳壯烈建築師設計之「芝麻大廈」內部具備了戲院、遊樂場、餐廳、超市、辦公室及住宅,生活機能一應具全。 華美聯合建設公司廣告文宣。
[12] 1855 年美商初至臺灣, 由威廉士洋行(Anthon William & Co)、魯濱內洋行(W.M. Robinet & Co)與奈氏兄弟洋行(Nye Brothers & Co)在此設立。1863年打狗港正式開港,德、法、英等國商行進駐集結,英國更是將領事館設於哨船頭。劉碧株( 2016),〈日治時期高雄的港埠開發與市區規劃〉,國立成功大學建築建築研究所博士論文。
[13] 第一期築港工程(1907-1912):主要工程有四大重點乃港口岩礁鑿除整理、碼頭工程、增設道路、鐵路、倉庫及裝卸機具、哨船頭北側海埔地區之填築;1第二期築港工程(1912-1925):重點計畫為鹽埕新市區的填海工程、增設防波堤、濬深外港航道、港口擴充、內港錨地、增建碼頭倉庫與鐵路、哨船頭運河及漁船渠之修護工程。
[14] 1931年第二代高雄州廳移築高雄川東畔,過去五年平均人口增加率高達79%。後,前金與苓雅寮新築家屋急速增加,此現象反映出都市化持續向東發展。此次計畫廢除1921年之舊計畫,重新規劃高雄川以東新市區,並以至1960年 之飽和人口32萬人為目標。
[15] 城中城竣工後的1980~1990年代間鹽埕區便有9間戲院(新高、壽星、國宮、大舞台、高雄地下街、金城、國際、光復、亞洲戲院)同時營業,然後相繼於千禧年前後倒閉。
[16] 1936年已有店鋪街形式之「銀座商場」百貨商圈落成,但本處之百貨公司以獨棟建築體之百貨商場為主。
[17] 遊廓乃江戶時代政府認可的紅燈區,以圍牆、水溝包圍集中成一區便於治安管理。成立於安土桃山時代。有遊里、色町、傾城町等別稱。
[18] 高雄市政府直到1959年才決議將府北里內富野二巷與港都戲院一帶,及左營原海軍服總社等地規劃為公娼戶。杜劍鋒(2002),《物換星移話鹽埕》,高雄市文獻委員會。
[19] 鹽埕區第一棟此性質之複合式住商混合大樓為1978年,由丁達民建築師改建之壽星戲院大樓,大樓具有超市、商場、戲院、餐廳、旅館、集合住宅等機能。
[20]都會凋萎是一個城市、或城市的一部分,逐漸變得失修、荒廢的過程。通常伴隨這個過程產生的現象包括去工業化、去城市化、人口流失、財產放棄、高失業率與犯罪率、家庭分離等。整個城市也因為缺乏建設的關係,呈現出殘破寂寥之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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