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院裁定須承認同性伴侶關係 婚姻平權協會:重要勝利 盼替代框架與婚姻權利相同
(原文刊載於法庭線)
文|法庭線
「彩虹行動」成員、前民陣召集人岑子杰,早前就香港法律不承認海外同性婚姻提終極上訴,終院周二(5 日)裁定岑子杰部分勝訴,指政府並未確立替代框架、讓同性伴侶關係獲法律承認,違反《人權法案》享有的權利。(見另稿)。
婚姻平權協會發聲明,形容裁決是重要勝利,明確指出香港法律必須尊重和保障同性伴侶,呼籲政府盡快制定制度,承認同性伴侶的法律地位。大律師馬亞山認為,政府可參考英國的「民事結合」,而為了符合各方利益,政府訂立的替代框架,應與異性婚姻權利相同。
原來打算外地結婚的同志 Travas 直言「喜出望外」,盼香港可再行前一步,接納同性婚姻,指自己作為土生土長的港人,都希望可以在香港實現重要時刻。中大教授孫耀東則指,判決對本港以至亞洲是重要一步,但對終院不願承認同婚感失望,提到研究顯示現時有 6 成市民支持同志婚姻,希望政府正視,又指同志權利對提升本港的全球競爭力及向外招攬人才,都是重要指標。
同志指對判決喜出望外
望同婚通過、可在港實現重要時刻
婚姻平權協會周二(5 日)召開記者會,已決志與伴侶結婚的同志 Travas 指,對判決感到「喜出望外」,原本打算到海外結婚,現在想到「原來我哋可以留喺香港」。
他稱期待香港可再行前一步,正式通過同性婚姻,「我哋係一個土生土長嘅香港人,無論係過往由細到大嘅生活,或者將來 … 如果我哋生老病死,都可以將呢啲重要 moment (時刻)喺香港呢個地方實現到」,對每一個香港人均是「可喜可賀」。
Travas 補充指,現時同性伴侶關係不獲承認,生活上都面對不少麻煩,例如有公司福利只適用於異性配偶,當伴侶不幸離世時,身後事的決定權亦難以落在最親密的人手上。
協會:向平等社會邁進一大步
大律師:可參考外國的「民事結合」
婚姻平權協會活動經理梁苡珊指,終院判決對香港整體社會是重要的勝利,亦明確指出香港法律必須保障及尊重同性伴侶,「向平等嘅愛同更和諧嘅社會邁進咗一大步」。
就判詞提及的「替代框架」,協會法律顧問、大律師馬亞山指,外國例子有「民事伴侶關係(civil partnership)」及「民事結合(civil union)」。他又提到,法庭給予政府酌情權,去考慮同性伴侶關係獲承認後所獲的權利,而他認為最公平的做法,是與異性婚姻權利相同。他引述英國的情況指,曾有異性伴侶質疑,為何同性伴侶可經「民事結合」承認伴侶關係,他們如不結婚則不獲承認關係,屬不公平待遇。因此,如兩者待遇不一,或會引起反效果。
孫耀東:市民接受同婚程度躍升
仍不獲法庭承認感失望
中大性別研究課程副教授孫耀東形容,判決對香港、以至亞洲的 LGBTQ 社群是重要一步,但對法庭不願承認同志婚姻感失望。他指與其他學者今年發表了一項研究,顯示在過去 10 年,市民對同志婚姻的支持度,由 38% 大幅增至 60%,18 至 34 歲的受訪者中,更有超過 8 成人支持同性婚姻。孫指在亞洲,香港及台灣是對同性婚姻支持度最高的 2 個司法管轄區,希望政府不要忽略市民的接受程度越來越高。
孫耀東又引述平機會研究指,同性伴侶在超過 100 個法律領域遭受差別對待,盼政府訂立替代框架時顧及他們的「核心權利」。他補充指,除了同性伴侶福祉外,同志權利亦會影響到香港向外招攬人才以致在全球的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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