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電腦的歷史一頁
昨天在一個報張專欄,看到作者提到一些個人電腦的歷史,由於篇幅所限,很多事情都從簡,看起來很多地方失誤,例如說IBM的個人電腦被蘋果打敗,最終退出市場,賣給聯想,這便是不盡不實了。
IBM的確是電腦的先驅,他們名字全名是International Business Machine,所以主力是商業電腦,包括Server之類。當然,發展下來也向個人電腦市場推進。不過他們硬件和軟件不是同時發展,當時的作業系統(OS)的程式請了Bill Gates來寫,而當時他們覺得程式寫好後便沒有大作用,所以將版權給了蓋茨,他再改良成MS-DOS,微軟由此崛起。後來視窗系統壟斷個人電腦市場,曾有人想試圖改變,IBM是其中一間,他們研發的OS/2(最初是和微軟合作的)系統,有好評但沒有其他第三方軟件支持,始終難成氣候。後來有Corel公司開發他們版本的Linux系統,用意也是向用家提供視窗系統以外的選擇,但也是無功而還。
而個人電腦市場也風起雲湧,有其他人冒起,其中的Compaq是比較有創意,當時一款可以收納成一個行李箱,還有挽手,方便攜帶(當然仍很笨重)。他們是首先超越IBM的牌子,其後還有Dell,HP,Packard Bell以至其他國家的如東芝,Fujitsu,Acer等,不過這些廠牌有其限制,例如設計纖細,用家要加添裝置,甚至簡單如升級CPU或記憶體也相當困難,規格也限定要同廠的零件,於是自己砌機(DIY)興起,自己配搭,豐儉由人,而且後加也沒有問題,相當受用家歡迎。
個人電腦的市場這時是高峰期,IBM面對這個形勢已不是一方獨大,他們也將個人電腦分拆出來,改名Lenovo。至於蘋果,他們是自成一格,因為他們是軟硬件兼備,有自家的規格,作業系統,以至其他軟件,走的是高檔路線,一直只佔市場的一個小百分點,所以不能算對其他廠牌做成甚麼威脅。IBM同蘋果,可能算最早入場的個人電腦公司,但各自定位不同,很難説誰勝誰負。
至於IBM和微軟,其實一間主力硬件,另一間主力軟件,應該沒有正面衝突。當然,IBM將DOS版權讓給微軟,可以算是棋差一着,也不至於重大錯誤。他們後來退出個人電腦(包括手提電腦Laptop類)市場,應該是市場對手太多,利益微薄,他們也只想主力在商用電腦,這方面才是他們的專長。而Lenovo賣給聯想後,仍然有理想成績。
而IBM致力在超級電腦和人工智能的發展,他們設計的Deep Blue在1996年成為第一部打敗世界棋王的電腦,雖然在六局比賽仍輸2-4,但一年後,程式改良增強,已可以正式擊敗對手。而此後,人類幾乎是完全不是對手!到了2011年,另一部Watson更參加皇牌常識問答比賽Jeopardy!,挑戰該節目歷來最強的參賽者,結果大比數勝出。最令人驚訝的,它可以「聽」問題,轉化成關鍵字,再在資料庫中找答案,再計算成功率多高,決定按掣搶答,然後將答案轉化成語音講出來,前後是幾秒鐘時間!由於電腦不會疲倦,也不會像人類突然腦麻痺,話到咀邊卻說不出口,所以成績穩定。不過我記得,有一次,當對手絕無僅有按掣比Watson快,但答案卻是不對,而Watson竟然懂搶補答,而它又竟然給一個相同又是錯的答案,引起全場笑聲,這種錯失,只有電腦才能做到。
個人電腦以至其他高科技的發展的確日新月異,變化無常。也許IBM當年是個人電腦的龍頭,但現在連個人電腦市場也在萎縮,誰還記得當年的風光。就如手機市場,當年三大品牌,Nokia,Motorlora,Ericsson,一下子全消聲匿跡,連死因研究也沒有太多關心。從正面看,可以說是推動進步,否則,只能看作是一頁歷史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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