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良知直覺的教條主義
昨天有朋友探我,言談中提起《孟子》的一段話。
//淳于髡曰:“男女授受不親,禮與?”
孟子曰:“禮也。”
曰:“嫂溺,則援之以手乎?”
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親,禮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權也。”//
網上找到的白話翻譯是:
//淳于髡問:“男女之間不親手遞接東西,這是禮的規定嗎?”
孟子説:“是的。”
淳于髡又問:“那麼,假如嫂嫂掉在水裏,小叔子用手去拉她嗎?”
孟子説:“嫂嫂掉在水裏而不去拉,這簡直是豺狼!男女之間不親手遞接東西,這是禮的規定;嫂嫂掉在水裏,小叔子用手去拉她,這是通權達變。”//
倫理法則之間並不能等量齊觀,而是有優次輕重及適用範圍。男女授受不親的原則,自然比不上生命原則。見到異性溺水仍然執著男女授受不親,不去救援(先假設你會游水,不要用些支微末節的事打岔討論),是禽獸不如。至於倫理法則的優次輕重如何判斷,當然可以客觀理性深入討論。不過倫理難題層出不窮,嫂溺時還要寫篇論文加埋footnote才能判斷,同樣是禽獸不如的行為——當然,會寫論文的,自是衣冠禽獸。按儒家,千鈞一髮間,只能按良知直覺來判斷,所以孟子另外又講過「今人乍見孺子將入於井」的比喻,來肯定良知直覺的實存。
杜維明先生寫過一篇《仁與禮的緊張關係》(名稱咁上下),講述儒家仁-義-禮的關係,儒家肯定良知直覺,即仁心;良知直覺帶出來的具體行為就是義,義者宜也,即合宜的行為;將義規範化成為行為規範,則是禮儀。但禮會僵化,不合時宜,這時候良知直覺就會好像蜘蛛俠的蜘蛛感應(Spider-sense),察覺其不足,提出新的義行,修正或補充既有的禮儀。當然禮儀被僵化後,很可能視仁心義行是異端邪說,所以仁與禮長期處在緊張關係,但我們也可以視這是儒家的生命力。(文章大概這個意思,三十年前看的文章,記不牢了,有錯就當作是我對儒家的理解好了。)
2019年以後,在倫理判斷上我逐漸回歸儒家的傳統,雖然良知直覺也有不能作準之時,但只要不絕對化,仍然是檢視倫理法則的重要參考。2019年以後,我們把很多分歧說是政見、公義觀、價值觀的分歧,但我個人則感到這是良知直覺的問題,即電腦奇俠所謂「良心迴路」的缺陷。
當我們看見警察在制伏抗爭者在地上後,仍然用軍靴用力踩抗爭者的頭髗,良知直覺告訴我,這就是肆虐。這時候無關政見,即使被踩在地上的是銀行劫匪,我仍然覺得不可以,不仁道。這幾年太多事刺激我的良知直覺,何止波唔係咁踢,愈來愈大的聲音告訴我人唔係咁做,基督徒唔係咁做。
然而我卻不斷看見有信仰群體只強調奉公守法,而對所有逾越法理的酷刑行為視若無睹,甚至默許認同。我認為這就是失去良知直覺的律法主義、教條主義,聖靈微小的聲音早已被消音。人之異於禽獸幾希的,就是這良知直覺。而那個只會認為奉公守法是基督徒無上法則的基督教,已不是我所認識的信仰,所以我逐步離開體制,覺得要先回歸一個人的信仰,再找尋同路人。即使有些人批評我無資格做傳道人,我也無所謂,誰稀罕?
後來又聽聞某神學院院長私下說,六四鎮壓是應該的,否則就不會有之後三十年的經濟發展;又讚賞香港警察(在2019年後)的表現。又有另一位院長在陳樞機被捕後,仍強調「犯法就係犯法」。我覺得休矣,講幾多聖經和神學都是無意義的。
我自己會繼續講道,雖然不是很多人在聽,但我首先是講給自己聽,安慰自己、鼓勵自己。當發覺過去所聽的許多東西變得虛空後,我開始自言自語填補心中一個個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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