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政策到商業化:台灣如何借鑒日韓與歐美氫能發展經驗
本文分析了日韓與歐美等國在氫能政策方面的四種主要市場激勵工具:CfD(Contract for Difference)差價合約、雙拍賣支持機制、競爭性招標計劃和稅收優惠政策,並探討了這些工具的優缺點及其對台灣氫能產業發展的啟示。
一、CfD差價合約(Contract for Difference)
CfD(Contract for Difference)差價合約是政府與氫能項目運營商簽訂合約,約束未來一段時間內氫的購買價格,旨在鼓勵和支持低碳能源生產,通常是持續數年的長期合約,有助於吸引投資和確保項目的長期穩定性。
目前採用CfD的國家 : 英國、德國、日本及加拿大等國。
常見的CfD機制 :
固定價格 : 政府提供>市場價格的固定收購價。
差額支付 : 如果市場價格>合約價格,項目運營商需向政府支付差額。如果市場價格<合約價格,則政府向項目運營商支付差額。
CfD機制的優點包括:
為氫能項目提供穩定的收入來源,降低投資風險。
鼓勵投資者投資於低碳能源生產。
促進氫能市場的發展。
CfD機制的缺點包括:
政府需要承擔一定的財政風險。
可能導致氫能價格高於市場價格。
可能阻礙氫能市場的競爭。
二、雙拍賣支持機制
雙拍賣支持機制是一種由德國H2Global倡議提出的新型氫能支持機制。雙拍賣機制的運作方式如下:
進行兩輪拍賣,第一輪拍賣要確定項目所需的政府支持金額,第二輪拍賣要確定項目提供的電價、氫價。該方式可以平衡市場價格和政策支持力道,用拍賣讓廠商提供更有競爭力的投標計劃。此外,還能讓廠商了解市場需求、競爭情況去調整投標計劃,政府也能更謹慎評估投標項目的投入成本,來降低風險。
雙拍賣機制的優點包括:
可以使市場價格和政府支持之間達到平衡。
可以鼓勵投資者提供更具競爭力的投標方案。
可以降低政府風險。
雙拍賣機制的缺點包括:
增加了拍賣的複雜性。
可能導致氫能價格高於市場價格。
三、競爭性招標計劃
競爭性招標計劃是一種常見的氫能支持機制,像印度、荷蘭和丹麥這樣的國家已經實施。
競爭性招標計劃的運作方式如下:
政府公開招標,徵求氫能項目投標。
政府根據投標價格、項目技術、環境影響等因素評選中標項目。
政府向中標項目提供資金支持。
競爭性招標計劃的優點包括:
可以促進市場競爭,降低氫能成本。
可以確保項目的質量和效率。
可以鼓勵投資者參與氫能產業。
競爭性招標計劃的缺點包括:
招標過程可能較為耗時。
可能導致部分企業被排除在競爭之外。
四、稅收優惠政策
稅收優惠政策是一種常見的政府支持機制,可降低企業投資氫能項目的成本,常見形式包括抵免、減免、豁免。
稅收優惠政策的優點包括:
可以直接降低企業的投資成本。
可以鼓勵企業投資於氫能產業。
可以促進氫能市場的發展。
稅收優惠政策的缺點包括:
可能導致政府財政收入減少。
可能導致市場競爭不公平。
本文僅為拋磚引玉,希望能夠為台灣氫能產業發展提供一些思考和建議,台灣氫能發展尚處於起步階段,需要借鑒日韓與歐美等國的氫能發展經驗,完善政策法規,加大扶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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