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波:1956年麻山事件

王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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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中叶,中国发生了两个麻山事件。


第一个麻山事件发生在1945年的东北地区。


1945年8月9日,驻扎于伪满洲国鸡宁县(现黑龙江省鸡西市哈达乡)的日伪“哈达河开拓团”的1300多人,得到撤退命令,赶着100多辆马车,向鸡西方向撤离,以为到了那里就可以坐上火车撤退到牡丹江、哈尔滨,然后回国。8月12日,离日本天皇正式宣布投降只差3天,先头队伍在鸡宁县麻生区(现鸡西市麻山区)遭到苏联战车部队的包围,决定集体自杀。死者421人。


不过,本文谈的麻山事件不是上面这个,而是下面这个。


第二个麻山事件发生在1956年的西南地区。


1956年的麻山事件,持续7个多月,波及贵州、云南、广西4个区28个乡,参与者选举了“总统”,成立了“农民共和国”,还建立了“首都”。据资料记载,在麻山事件中共发生大小战斗110次,伤亡194人。


1956年2月,贵州省罗甸县一个年过六旬、自称“王母娘娘”的疯婆熊狗奶,被相邻的望谟县麻山乡海孟寨的杨绍斌等几个村干部探视后宣布为“王母娘娘”。然后,杨绍斌等人到处宣扬中国要出皇帝了,并把皇帝登位后的中国描绘成仙境:“不要公余粮,不要人民币,不办合作社,不生产,不种地,吃不完,穿不尽;住的是大瓦房,还有学校进,石头变大米,野草变衣被,青菜变肉片,猪、鸡不用喂”;“合作化,合作化,双季小米双季包谷全是假”;“合作化,天要塌,地要垮,只有皇帝来,万年米,大楼房,绫罗绸缎身上挂”。


麻山一带成百上千农民丢下农活,到海孟寨去观看、朝拜。在这种情况下,杨绍斌、黄卜芝汇集70多人,在白邑乡交袍寨开会,杨绍斌自封“大将”,黄卜芝被封为“指事”,以下为“飞虎”、“帅爷”和大小代理、片长、“神仙”(宣传员),划分片区,密谋策划“用王母娘娘名义号召麻山农民大闹一场”。他们还张贴布告,立国号为“农民共和国”,定国都于海孟寨。当地的贵州省兴义专署认为杨绍斌等人的行为乃群众迷信性质,只是简单地作了些一般的宣传解释,把被捕的首要人员释放了。


5月,这些人再次起事。他们提出口号:第一枪打合作化,第二枪打公债,第三枪打统购统销。但活动范围仍限于苗人,如说:“6月6日皇帝登位,布依族杀一半,汉族杀光,苗族不穿麻布了要穿龙袍”。还说:“皇帝登了位有万年米,一颗谷子吃一年,猪儿不杀变老虎”等等。由此宰杀猪儿和耕牛,种上的青麻砍掉了,生产也不搞了。他们的势力很快蔓延到了5个乡。他们还编了歌谣:“苗家受苦360天,3600年的苦难到今天还不能出头露面,哪朝哪代都是滥客家(汉族)当官,盼望出个皇帝解除苗家苦难”。


当地基层官员曾去观访,回来后总结说:“到处造谣,进行欺骗,为了争取群众夺取政权,他们的口号是:(1)不上公粮;(2)不卖余粮;(3)不办农业生产合作社:(4)不纳税;(5)不修公路。因此,很多农民都希望皇帝赶快坐位,有的全家男女老少脱了衣服裤子在楼上跪着求皇帝。陆老毛说:‘有一天晚上皇帝叫我一声,因我没有答应,病了三天。’陈德说:‘打倒魔王(指人民政府),皇帝才能登基,我们吃粮用钱才能得到自由。’由于反*革*命份子的阴谋毒辣,对无智的农民进行欺骗的说:‘解放军没有了’,‘解放军的枪打不响了’,‘解开胸堂子弹就打不进’等谬论。因此有的农民就拿起土枪、斧头为皇帝卖命。对政治觉悟表现较好的积极分子加以威胁,不准靠近政府,强迫写悔过书。石牛乡谢干事(女)因不参加,家里东西被逐出。因此,该乡乡长、乡干、社主任、党员、团员、民兵等几乎全部参加。”


6月底,水秧乡参与“闹皇帝”的群众也日益增多,办社辅导员张老华(汉族)怕影响生产,未经区、乡领导同意,擅自将民兵队长狄顺国的步枪收走。7月9日,邮亭乡书记王友德率11个民兵携7枝步枪去接犯人,准备也劝狄顺国安心生产。狄顺国认为是又来缴他们苗家的枪,故带着40余人将王友德等围起来,王友德等被迫交出武器。狄顺国等人又想谋害他们,将他们捆起送往麻山。王友德、张老华等见事不好先后逃出,到二区新屯及县政府报告。当晚,县里由财贸部副部长任长庆带领20余人赴水秧乡,准备叫狄顺国退还政府的枪。次日,狄顺国带200余人埋伏在桥地坪伏击任长庆等人,双方均有伤亡。


骚乱迅速扩大到麻山的大部分地区,甚至蔓延到与紫云、罗甸的交界处。中共兴义地委认为,“这主要是镇反不彻底而造成的反*革*命*暴*动”,把参加骚乱的民众一律视为土匪和“反*革*命”。1956年6月底,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军区决定增调部队进入麻山地区。7月1日,内卫公安师59团团长孟贯一率第8连和第1连一个排,与兴义专署副专员王刚正带领的地委工作组一起,到达望谟县城,随即进入麻山;安顺军分区1个分队配合紫云县公安中队进驻白花;贵州省公安厅武工队同时进入麻山。望谟县公安局警察和政府机关职员大部配发武器,少数驻守县城,多数进入骚乱地区。为了便于统一指挥,成立了由孟贯一任指挥长,熊亮臣、辛培田任副指挥长,王刚正任政委的“望谟前方指挥部”。7月20日又成立了以安顺军分区司令员王彦才为指挥长、熊亮臣为副指挥长的“望谟、紫云、罗甸三县清剿暴动指挥部”。22日起开始军事清剿。


参加镇压的官员后来检讨:“骚乱群众反映:‘只听到你们的枪响,听不到你们的嘴讲’,然而我们并没听到这些呼声。对方与我军作战成员,除了有一部分拿枪的以外,其中还有妇女,有个别上了年纪的老人拿着柴刀,11、12岁的娃娃拿着木棒而随着呐喊助威。他(她)之所以敢于上战场,不过是因为迷信‘皇帝’封了枪口,解放军的枪打不响。我们的错误就在于把群众性的骚乱事件,误为反*革*命*暴*动。把受骗参加骚乱的群众扩大为反*革*命,扣上‘土匪’帽子,对骚乱者的家属扣上‘土匪’家属,对被俘的人员采取侮辱和关押,以为据此作法可以服众,平息骚乱。相反更加疏远了群众与政府的关系,加深了民族隔阂,助长了群众的反抗性。”


中共贵州省委随后发出紧急指示:骚乱事件是民族性质的,必须贯彻和平解决的方针。因此中共兴义地委下令:不准再放枪。据此,中共望谟县委派出武工队分头深入骚乱地区,宣传中共贵州省委紧急指示,停止军事行动。当地官员事后表示:“由于在具体执行省委和平解决的方针指示时,发生了片面性,从而在军事上陷于完全被动,纵容骚乱分子杀人,抢劫供销社,到处浩浩荡荡的行动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硬啃地委‘不准再放枪’的指示,因此,束缚了自己的手脚,放任了骚乱事件的泛滥。”


8月上旬,又连续发生阻击、伏击武工队事件。8月中旬以后,又有4名政府职员被杀害,军人、民兵十余人遭伏击身亡,供销社和粮库被抢劫。9月8日,狄顺国等指挥350多人进攻大观被击退后,转移至伏开与杨绍斌汇合,宣称“打进县城杀人”。骚乱地域不仅覆盖望谟县的4个区29个乡,而且波及周边的紫云、罗甸和广西的乐业、天峨诸县总共近50个乡。


指挥部经请示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军区批准,决定实行军事打击。9月11日,在伏开战役中武装骚乱分子死伤近百人,被俘百余人,缴获各种兵器144件。与此同时,9月13日成立了以中共黔南地委副书记姚英为书记的(望谟、紫云、罗甸)三县工委,并派中共黔南地委书记金风到望谟,向在望谟的军政官员传达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解决少数民族地区骚乱事件的紧急指示”。10月下旬,贵州省副省长吴实到望谟明确指出:这次事件的参与者绝大部分是老百姓,事件本身不是反*革*命*骚乱,既不是政治土匪,也不是经济土匪;争取所有参与者回来,捉到的进行教育释放,即使是首要分子只要回来,同样宽大处理;回来的干部仍保持原职务,伤亡的群众由政府进行医治、救济、抚恤。并当众宣布将所抓获的83名参与骚乱人员释放。


在军事和政治压力下,10月下旬,黄卜芝等于白邑一山洞内被追剿部队击成重伤,在送往县城途中气绝身亡。至12月初,已有3,250余人回家生产,交回各种枪支833支,手榴弹11枚,子弹5,231发,土炮4门,刀327把。除杨绍斌等20人隐匿在深山密林外(1957年1月12日杨绍斌在牛场被抓),骨干分子基本被抓获,至此骚乱平息。


以上是这个事件的大概经过。


事件的相关资料,海内外都有介绍,原始资料基本都出自官方。


不过,这个事件之所以引起我的关注,倒不是这个事件本身,而是因为我作为山东人,对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党史党建部副教授伍小涛提供的下面这个数据更敏感:


同为少数民族聚居区的贵州省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从1950年到1956年,连续四任县委书记、各任县委副书记以及所有的县委委员都是汉族。该县首任书记赵力中系山东郓城人(汉族、初中文化程度),其继任者孙克乃山西曲沃人(汉族、高小文化程度),再下一任戚宪章是山东曹县人(汉族、高中文化程度),其继任者杨效义是山东荷泽人(汉族、初中文化程度);县委副书记孔瑾斋是山东定陶人(汉族、初中文化程度),另两位县委副书记也同样是汉族,宋立信系山东齐河人(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李金升乃山东鄄城人(汉族、初中文化程度);先后13位县委委员全都是汉族,包括胡俊卿(山东长清人,高小文化程度)、丁润斋(山东文登人,小学文化程度)、孔瑾斋(山东定陶人,初中文化程度)、焦星耀(河北饶阳人,初中文化程度)、戚宪章(山东曹县人,高中文化程度)、张赤峰(山东鄄城人,初中文化程度)、李星五(山东东明人,初中文化程度)、刘天泽(山东荷泽人,小学文化程度)、银光(山东鄄城人,初中文化程度)、李金升(山东鄄城人,初中文化程度)、辛百如(山东荷泽人,初小文化程度)、胡同德(山东鄄城人,小学文化程度)、李洪学(山东鄄城人,初中文化程度)。


现在的山东省菏泽市,包括2区(牡丹、定陶)、7县(曹县、单县、成武、巨野、郓城、鄄城、东明)。


【参考文献】


芳草后:1956年震动中央的麻山事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网,2016年10月18日。


伍小涛:外来精英与本地精英的冲撞:1956年的黔西南麻山事件,当代中国研究,2009年第3期。


贵州省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志编纂委员会编,《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志》,贵州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653页。


王海光:农业集体化运动背景下的民族政策调整:以贵州省麻山地区“闹皇帝”事件的和平解决为例,中国共产党历史网,2013年3月15日。


2018年9月4日于北京褡裢坡

CC BY-NC-ND 2.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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