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的核心是“分亲疏,定贵贱”

江上小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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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既在不断地发展,又具有稳定性。人类社会存在着许多不同的文化类型,如西方文化、中国文化等。各类文化不断发展或者灭绝,并相互影响。没有一种文化能够保持完全不变。比如,当今的中国文化与传统的中国文化就存在许多不同,当今中国文化中“孝”的价值已大大减弱,不能生成权力。那么,当我们提及中国文化时,提及中国文化具有2000多年甚至5000多年的历史时,也就意味着在中国文化中存在某种根本性的东西,它在文化的发展过程中保持稳定不变,从而使得我们认为今日中国文化与传统中国文化是同一的,而不是两个不同的东西。它的保有,标志着此一文化的延续,而它的消亡,标志着此一文化的灭绝或者成为亚文化。这一根本性的东西是什么呢?我认为是关于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价值取向。

当然,从哲学的层面来看,价值取向仍然来自于人对于自身和自然关系的认识。中国人对于人与自然的认识是“天人合一”观。认为是自然孕育了人,人以自然为本,自然既是人赖以生存的空间,也是人的精神源泉。人与自然是相互对应和感应的关系。这与西方文化的“上帝造人”观不同。“上帝造人”观认为,人和自然都是神创造的,自然是人栖身之地,而神是人的精神源泉。

而中国文化关于人与人的价值取向是什么呢?就是“分亲疏,定贵贱”。它是从“天人合一”观中推演出来的。《周易·序卦》曰:“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仪有所错。” 这一段话,就是“分亲疏,定贵贱”出处。可以说,“分亲疏,定贵贱”是中国人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元价值。

在以前的传统社会中,一直是以血缘关系来分亲疏的。儒家的“仁爱”是推亲及人的。江湖上的“义气”也是分亲疏的。是哥们朋友就讲“义气”,不是就“拳头不认人”。而定贵贱就体现在皇权等级制度中,有官民之分,官僚体系中,也是“官大一级压死人”。固然,西方社会也有亲疏贵贱之分,但他们有个底线,不会将亲疏贵贱奉为最高原则,只是将亲疏贵贱作为处理人与人关系的一个附加因素。至少,基督教称一切人都是上帝的孩子,都是按照上帝的形象创造的。这就是个底线。所以,西方人甚至可以尊重敌人的权利。但中国人就没有这个底线。如果属于自己圈子内的人,就可以视法律规则而不顾,极力维护。而如果不属于自己圈子内的人,就漠不关心,有利害冲突时,就置之死地而后快。

为什么中国人会很容易地接受马克思的阶级斗争理论呢?就是因为“分亲疏,定贵贱”提供了很好的基础,从而对阶级斗争理论具有很好的接受性。阶级斗争理论实际上是将过去以血缘来“分亲疏”转化为以阶级成分来“分亲疏”。是工农阶级成分,加入了革命队伍,就成了“革命大家庭”的一员,是革命同志,其生命和利益得到组织的保障,当然也要为组织做出牺牲。“革命大家庭”的说法是革命队伍对过去血缘家庭的比拟化,显示了两者之间过渡的痕迹。而如果是地主资本家成分,就属于被打击的对象,其生命和利益就会遭到剥夺和侵害。党的“统一战线”理论,也表明了民族资本家、小知识分子、城市手工业者这些中间阶级属于被拉拢的对象,与工农阶级相比,也是亲疏有别。而在组织内部,事实上的等级制仍然非常分明,尽管党宣扬在革命队伍中人人平等。

而“分亲疏,定贵贱”何者优先呢?在秦以前,是“分亲疏”优先于“定贵贱”,而在秦以后,则是“定贵贱”优先于“分亲疏”。这一点,在国人对待外国人的奇妙态度上反映得淋漓尽致。如果老外与本朝有隔阂,那许多国人则视之如仇敌,极尽辱骂之能事。这是“分亲疏”在起作用;而一旦被本朝视为上宾,则又优待有加,在许多场合都高于国人一等。这就是“定贵贱”在起作用。总之,国人很难平等地对待他人,要么踩在脚下,要么顶在头上。

我认为,中国人必须抛弃“分亲疏,定贵贱”的价值,树立起人人平等的价值观念。所谓人人平等,并不是主张人民在所有的方面都是平等的。如美国《独立宣言》所言,它只是宣布人民平等地享有某些不可让与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这些权利是与生俱来的,不能因“亲疏贵贱”而损害这些基本的权利。

2010年11月20日

CC BY-NC-ND 2.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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