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半遭殺害卻無法申請給付金,最高法院首次認定同性伴侶也適用「事實上婚姻關係」
2014 年 12 月,和內山靖英共同生活 20 年以上的同性伴侶遭到共同朋友殺害,內山靖英想以伴侶身份申請遺族給付金,卻在 2017 年 12 月遭愛知縣公安委員會駁回。理由正是:兩人是同性伴侶,日本至今還沒有承認同婚。
內山靖英因此控告愛知縣公安委員會,他主張《犯罪被害者等給付金支給法》的條文當中並沒有提到性別,只要具備共同生活事實就可以申請,異性戀伴侶不用登記結婚,即便是「內緣/事實婚」的關係也能申請遺族給付金,所以具有共同生活事實的同志伴侶也應該可以申請。
2020 年名古屋地方法院的一審判決,以及 2022 年名古屋高等法院的二審判決結果,法官都認為日本並未承認同婚,所以同志伴侶不在給付範圍之內。
2024 年 3 月 5 號,最高法院第 3 法庭召開口頭辯論,這是三審變更判決結果的必要流程。最高法院果真在昨(2024/3/26)天更改判決結果,由最高法院認定「同性伴侶也是申請遺族給付金的遺族範圍內」,並將全案發回二審。
這是日本最高法院首次認定,同性伴侶就算沒有遞交結婚申請書,也適用於原本針對異性戀伴侶「具備事實上婚姻關係」的敘述。目前日本有 200 多條法律使用類似的文字說明,來形容異性戀伴侶的「內緣/事實婚」關係,雖然這次的判決結果只有針對《犯罪被害者等給付金支給法》,但未來有可能會影響到其他類似法規的判斷。
雖然這次最高法院認定同性伴侶也適用《犯罪被害者等給付金支給法》,但今後相關案例還是要回到個案作判斷。全案發回二審後,就是要由高等法院認定內山靖英和他的伴侶生前是否滿足「具有共同生活事實」、「相當於事實上婚姻關係」的伴侶關係。
以下內容為 2020 年 6 月 5 日初稿,原標題:另一半遭殺害卻無法申請給付金,名古屋地方法院:同志伴侶不算配偶
刑事案件受害者的遺族給付金
根據日本《犯罪被害者等給付金支給法》,刑事案件的受害者可以依據傷勢申請障害給付金或重傷病給付金;如果是故意致死的刑事案件死者家屬,則可申請遺族給付金,而遺族給付金的申請人順序為:
受害者的配偶(包含沒有到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有事實上婚姻關係的配偶)
仰賴受害者生前的收入生活,受害者過世後失去經濟支柱的受害者子女、父母、孫子女、祖父母、兄弟姊妹
上述以外的受害者子女、父母、孫子女、祖父母、兄弟姊妹
在順序上,按照(1)到(3)的排序,如果排序在前面的人申請了遺族給付金,排序在後者的人就不能申請遺族給付金。
遺族給付金最大的特色,就是不一定要到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只要有「結婚事實」的另一半,都有資格申請。這是因為日本除了有法律基礎的登記結婚之外,有不少伴侶其實沒有到戶政機關登記結婚,但在現實生活中以已婚狀態共同生活。這種情況稱為「事實婚」或「內緣」關係。
關於「事實婚(內緣)」的介紹,請參考舊文《千葉市伴侶制度不只LGBT連異性戀「事實婚」都能申請,到底「事實婚」是什麼?》
伴侶遭殺害,卻不給同志伴侶遺族給付金
2014 年 12 月,和內山靖英共同生活 20 年以上的另一半遭到共同朋友殺害,內山靖英想要以伴侶身份申請遺族給付金,卻在 2017 年 12 月遭愛知縣公安委員會駁回。原因是,內山靖英和另一半是一對同志伴侶,日本至今還沒有承認同志婚姻。
對此,內山靖英決定要控告愛知縣公安委員會的作法並不合理,他和另一半已經共同生活了好幾年,實際生活就等同於「內緣」關係。遺族給付金的宗旨,本應是基於救濟刑事案件受害者而成立的,在《犯罪被害者等給付金支給法》的條文當中也沒有提到性別,只要是有共同生活事實的配偶就可以申請,愛知縣公安委員會沒有道理不給他遺族給付金。
同志伴侶也是「內緣」關係
事實上,最近正好有一起民事訴訟的判決結果,法官認定同志伴侶屬於「內緣」關係,保障「內緣」關係的法律條文也應適用於同志伴侶上。
2019 年 9 月,一對同志伴侶因為其中一方的「不貞行為」告上法院,當時宇都宮地方法院真岡支部認定,就算是同志伴侶,只要有共同生活的事實,適用於異性戀「內緣」關係的法律保護也能適用在同志伴侶上。隨後,這起案件上訴二審,東京高等法院在 2020 年 3 月確定同志伴侶相當於「內緣」關係,出軌的一方必須要賠償戴綠帽的另一半。
使用稅金的話,就需要先有社會共識
2020 年 6 月 4 日,前述的同志伴侶遺族給付金訴訟一審出爐,原本在 2020 年 3 月判決結果出爐後對這起訴訟懷抱希望的同志族群們再度感到失望。
名古屋地方法院的角谷昌毅法官表示,遺族給付金的錢是來自稅金,稅金的使用方式應該要有社會共識,雖然現在社會上對於同志的伴侶關係越來越認識與了解,社會上也一直在推動應該要消除對同志族群的歧視,但社會上對於該如何看待同志的婚姻關係還沒有共識,所以現在就要將同志伴侶共同生活的關係視為「內緣(事實婚)」關係為時過早,「沒有辦法說這已經是社會共識」,因而駁回內山靖英的申請。
以多數決的社會共識,侵害少數權益
由於一審訴訟結果,是 2020 年 3 月東京高等法院認定同志伴侶相當於「內緣」關係後首次司法判斷,再加上這次的論點是在於同志伴侶能不能申請遺族給付金,這次的判決結果很有可能會影響到往後同志伴侶能不能以「伴侶」的身分申請遺族年金或勞災保險,而備受矚目。
「以社會上多數人的認識(社會共識)為理由,肯定侵害人權的做法,這已經放棄司法權的權責了。」代表原告的律師堀江哲史表示,不論是經濟上或精神上,失去伴侶的痛苦不會因性傾向而異,這次的判決結果無視制度上對同志族群的歧視,不排除將上訴。
明顯就是歧視,同志族群現在就需要法律保障
在一審訴訟中,有提供名古屋地方法院意見書的早稻田大學棚村政行教授教授指出,遺族給付金是從救濟被害者的角度成立的,重點在於共同生活的事實,而非制度設計上(是不是提供給異性戀夫妻)的問題。
至於熟知犯罪被害人支援制度的常磐大學前校長諸沢英道則說到,國際上普遍認為國家有責任和義務要幫助犯罪被害者回到原本的生活,但這次法院以「財源是稅金」為理由,要求要先有社會共識才會提供協助,似乎有哪邊不太對勁。
致力於推廣同志運動的松岡宗嗣表示,犯罪被害者給付金就算是沒有到戶政機關登記結婚的異性戀伴侶都可以申請了,這次愛知縣公安委員會不給同志伴侶申請,就是一種歧視。松岡宗嗣接著說,自己完全沒有辦法想像哪一天伴侶被殺,光是要接受伴侶被殺的事實一定就要花很長的時間才能平復,更不用說這次法院判決結果就像國家和同志伴侶們說:「你們不是家人」。松岡宗嗣不忘呼籲,不要再只是嘴巴上說說:「如果哪一天同婚通過了就太好了」,日本現在就有同志伴侶因為沒有受到法律保障的關係而感到痛苦。
同志伴侶申請遺族給付金遭拒案,二審再度敗訴
2022 年 8 月 26 日二審判決出爐,名古屋高等法院維持一審判決結果,駁回上訴。
不過,本次法官的說明並非以一審的「社會共識」為主,而是認為「遺族」在《民法》上是以法律婚為前提,事實婚的異性戀伴侶只要提出結婚申請書就可以成婚,在日本還沒有通過同婚以前,遺族一詞不能擴大到同志伴侶。不過法官也有說到,不論是異性戀還是同志伴侶,另一半遭人殺害的痛苦都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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