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日書#2~那天,我終於離開了「家」 Day5
爺爺在過世前幾年曾經一再叮囑我:「不要因為買房子或其他東西而向銀行貸款。」他知道我的家人無力與我一同承擔家中經濟,不希望我日子過的太辛苦。但當時缺乏智慧的我,沒有把這些話聽進去,以致於後來因為房貸的壓力,讓我過上相當辛苦的20年歲月。然而當我轉身看看父親、媽媽與弟弟妹妹們時,我終究明白那些辛苦是我自找的。因為只有我想要掙扎,掙脫當時的生活困境。
曾經一度讓房貸壓到喘不過氣的時候,我也抱怨過妹妹與弟弟們不願共同承擔家中的負擔,甚至是父親病倒時,那大筆的醫療費用,也幾乎是我一人支付出去,還好弟弟後來當兵退伍工作後,有幫忙分擔一些家裡的開銷。當時我對家人們是無法諒解的,這也形成了我心中難解的痛。
直到多年後的某次過年回家聚會的時刻,我看到已經出嫁的妹妹們、母親,依舊過著那樣簡單的生活,看著他們甚至有些笨拙地過日子方式,我心中的痛釋懷了、放下了。原來,能力愈大,就只好承擔愈多。家人們之所以無法分擔我當時的重擔,只是因為他們就是如此地無能為力。那天我告訴妻子,我放下了。
對我來說真正的離開從小到大的家,應該是在我42歲那年。那年拖著重病在家療養的父親過世了,隔年弟弟與交往多年的女友結婚了。我為弟考慮到他結婚後的需求,便主動提出把我買給大家居住的房子賣給他,而且以幾乎對折的金額賣他。幾經考慮後,終於在他結婚前完成過戶。果不其然,後來家裡附近的房價暴漲,應了我當時跟弟弟說的,如果他當時不買下家裡的房子,日後他便無力買房了。還好,他聽了我的話,有了自己的房子。
妻子曾經問我為什麼要這麼做?明明就是我積蓄多年才攢來的房子為何要輕易的就半價脫手給弟弟?我告訴妻子,唯有如此,我才能完全放下我對原生家庭的負擔。我想要放下那長達四十餘年的心中負累,完全的活出自己的人生。
直到那一天,我才真正的離開「家」了。
如今,母親還繼續與弟弟同住,還住在當時我買下的屋子裡。對我來說,母親在的地方是我的家,我原生的家。
而我人生最終的家,是我妻子所在的地方。由於妻子的支持與鼓勵,我們先是在台南工作,然後因緣際會地在SARS來的那年買到了一些低價的房子與店面,竟然因此圓了妻子成立自己的「小學課後輔導班」的心願。雖然後來又因為我工作轉調,而來到台北工作。但當我們把台南房子一一處置後,竟然也帶來一筆還不錯的收入。
現在的家,是我妻子夢想中的家。家境小康,也有點房貸壓力,但總得來說可以過得相當輕鬆自在。
我與妻子都離開了原生的家庭,擁有了自己的家與圓滿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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