膽量就是你的超能力: 勇敢去傳教
什麼是膽量? 做什麼樣的事情叫作有膽量? 年輕時真的比較有勇氣,和高中同學半夜一路從桃園騎車到三峽和北投夜遊我做過。只有高中畢業的我,為了自己當老師的夢想,我厚臉皮的去應徵了英文老師,然後圓夢了。大學時期在全校幾千人的面前當主角,表演麥克傑克遜的我還上了學校的校報封面人物。離開美國後,為了愛漂洋過海隻身離家到丹麥,然後與麥先生許下一起相伴牽手走下半輩子的諾言。這些都是勇氣嗎? 我覺得是的,不管是大的勇氣還是小的勇氣,不管是單純的勇氣還是愚蠢的勇氣,去做這些事情的確都需要勇氣和膽量的。
但如果要說我今生因為膽量而去做一件真的算是有勇氣的事情,那就是在我年輕的時候選擇去傳教。
有追蹤 Danielson 的人大概都知道了我的人生故事,也應該知道我曾經是一名全部時間傳教士,我不是從小在教會家庭張大,家裡是台灣社會傳統的佛道信仰。我也沒有唸過神學院,更不是神父或牧師的專業神職人員,那為什麼我會成為一名傳教士呢?
很多人在台灣一定都在馬路上看過兩兩一組騎著自行車的傳教士,沒錯,Danielson 曾經就是像那樣身旁有著一位同伴的傳教士。我們教會的傳教士全部也都是自願的,沒有人會強迫你一定要去傳教,去不去傳教都是自己決定的。
男生傳教的時間是兩年,而女生則是會服務一年半。傳教士除了是自願的以外,另一件事情就是我們在傳教的時間裡完全是自費的,這兩年時間裡的所有費用都是自己存下來的,連傳教士的租屋費都是自己支付的。
Danielson 出生在一個小學時連學費都交不出來的貧窮家庭,兩年的傳教費用可以幫助家裡不少,但我當時也不知道哪裡來的勇氣,膽量和決心,毅然決然拿著這筆不算小的錢去當了兩年的全部時間傳教士?
我們在傳教時不會回家,也不會與家人朋友聯絡或見面,除了吃飯和睡覺外,其餘的時間就是傳福音,那是我們唯一的工作,一個星期有一天的準備日,那天規定一定要寫信回家,這就是我們唯一跟家裡聯絡報平安的方式,是不是有點像苦行僧一樣啊?
我們會不定時搬家,也會不定時換同伴,但什麼時候搬家不是自己決定,什麼時候要換同伴也不是自己決定,要當誰的同伴也無法自己選擇,完全由傳道部會長決定。
在一年半或兩年的時間裡,你要跟無數個不同的同伴 24 小時生活在一起,不管你喜不喜歡他/她,除了洗澡外,兩人就像連體嬰 一樣,無法離開對方的視線,加上在這段時間內,你也不知道什麼時候要離開一個已經熟悉的地方和同伴,不知道下一個地方在哪裡,也不知道新的同伴會是誰,到了一個新地方或換了一個新同伴,你就得重新適應生活和學習,這樣的生活是不是真的需要有很大的勇氣和膽量才做得到呢?
這兩年的時間裡,我們早上六點半就起床,十點鐘就準時出門工作,晚上十點鐘回到家,十點半準時上床睡覺,這樣的生活持續了兩年,感覺離開一般人的世俗生活,唯一的事情就是努力為神服務傳福音給準備好的人,所以當代領一個人受洗加入教會時,那個快樂是無比的大,也讓自己再次回想當初自己加入教會的喜悅。
在台灣,很多人都不是從小在教會長大,Danielson 聽過很多台灣本地傳教士的故事,當他們選擇去傳教時,家人對他們的不諒解,有些父母甚至斷絕親情,但這些人依然決定去傳教,這樣的膽量不是大部份的人做得到的。
當你為了一件覺得值得去做的事情 (當然不是違法或會危害他人的事情),然後拋開很多生活現實面的問題去做那件事時,不管在他人眼裡是多麼微小的一件事,對你自己而言,那就是一種無比的膽量。
雖然自己現在已經沒有去教會,但我從來不後悔當年做了去傳教的那個決定,也從來不後悔花了兩年的時間和金錢去傳教,那兩年是我生命中最珍貴快樂和值得回憶的一段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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