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獨火塘|原住民身分取得:本質主義的盲目歧視
歡迎回到【原獨火塘】。我們接續上週,從一個常見的迷思開始,繼續討論原住民名字和身分取得問題。
是否聽說過「IndigenousX」?這是一家澳洲企業,由原住民出資創立,也由原住民營運,主要業務是媒體、諮詢、訓練。他們主張原住民自決,致力維護原住民知識和生活方式,希望以此促成社會變革。目前任教於雪梨麥覺理大學原住民研究系教授卡森(Bronwyn Carlson)也是 IndigenousX 的成員,數年前她曾投書英國《衛報》,談及她在 IndigenousX 撰文討論認同政治的經驗。她說,有些人的回饋意見「很有趣」:有些人說,她的名字「不夠原住民」,也有人說,她應該去寫「給真的原住民看的書」。
形容這類意見「很有趣」,當然是卡森含蓄之詞,事實上對任何原住民來說,這類「回饋意見」根本就是歧視,反映出言者無知且欠缺反省,或者用卡森本人的話來說,表示「殖民暴力」依舊持續不斷的發生。
許多非原住民心裡都有這種關於「真正的原住民」的想像,例如粗獷野性的外型和舉止、與主流截然不同的文化氣質、富於異族情調的名字等等。但抱持這種想法的人,多半不曾在現實生活裡接觸原住民,不知道原住民就跟非原住民一樣,有各種外型、性格、天賦、志趣,沒有哪個原住民比別的原住民「更原住民」。
當然,「刻板印象」是人之常情,發生在人類社會的各個面向、各個角落,不是只針對原住民,受到刻板印象影響的人也不只原住民。但在原住民相關事務上,有時候刻板印象會造成重大問題,這段時間以來討論的原住民身分就是如此。
許多原住民都有類似卡森的經歷,因為不使用傳統的名字而被指指點點,好像原住民有義務讓他人從名字上一眼辨識身分。更糟的是,有愈來愈多的人認為,名字是身分認同的表徵,從而也和原住民身分的取得掛鉤。
現行《原住民身分法》第四條第二項就所謂的原漢混血兒如何取得原住民身分,設下姓氏或名字的限制:「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結婚所生子女,從具原住民身分之父或母之姓或原住民傳統名字者,取得原住民身分。」這個規定製造出現實的困難,於是有原漢結合的家庭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已於 1 月 17 日舉行言詞辯論,將於 4 月 1 日宣判。
我們在上週的火塘文章提到,「有些支持現行規定者並不支持從姓的部分,但支持以傳統名字為認同的表徵和取得身分的要件。許多非原住民甚至認為:連恢復自家傳統名字都不願意,憑什麼主張自己認同原住民、要取得原住民的身分?」
上述將「傳統名字」與「原住民認同」相連結,甚至以之為原住民認同重要表徵的意見,也算得上台灣非原住民對原住民的一種刻板印象或偏見。很少人想到,在恢復傳統名字的法令上路之後,原住民老人多半沒有去辦理恢復傳統名字,這顯然不是因為他們不認同原住民身分,外界也最不可能質疑他們的原住民認同,他們之所以不改,第一因為現代國家的戶政對他們來說沒有多大意義,第二因為他們不覺得有必要去向他人用名字證明什麼東西。
但年輕一代就不同了。年輕一輩的原住民透過參政或運動求取改革,恢復傳統名字的比例較高,有一部分也因為這是最容易突顯身分的做法。但原住民試圖以名字來突顯身分、引起注意、強調認同,並不表示名字和認同(就如外界所以為)就是一回事。事實上就像卡森的經驗所指出,所謂「真正的原住民」是個虛妄的概念,就像「真正的台灣人」是個虛妄個概念。
許多原住民家裡都有這樣的長輩,在日本時代出生,有族名,有日本名,戰後又有中文名。他們過世的時候,戶籍登記上依舊是中文名,但他們一輩子在部落裡都被以族名稱呼,在世時是後輩學習傳統文化的對象。我們從這些人身上看得出文化、認同和名字的關聯只存在於外人的想像。
有些人會說,那不一樣,老人生活的年代,傳統文化流失沒不嚴重,現在年輕一輩身上幾乎沒什麼傳統文化,若再連名字都不想改,還怎麼自稱是原住民?
這個質問顯然落入何謂「真正的原住民」的陷阱。
原住民文化跟任何文化一樣,都會與時俱進,不論我們將這些改變貼上正面還是負面的標籤。出生在一個文化高度流失環境的原住民,依舊是原住民。如果我們今天容許外界/國家做出「今天原住民文化流失嚴重,原住民必須以使用傳統名字方式來證明自己是真正的原住民/主張自己的原住民認同」,改天外界/國家能不能同樣的理由,主張原住民已經不存在了呢?
延伸閱讀:他山之石|巴西的原歐混血帕度人要求原住民身分
「從 2010 年人口普查結果看來,若是殖民者和原住民的混血後裔帕度人也被承認為原住民族,巴西原住民族人口比例將一下子從不滿 0.5% 提高到將近 45%,成為白人以外巴西最大的人口群體,兩者相差不過兩三個百分點。我們可以想像這種身份變動在政治上造成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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