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半版反對打炒房,有哪些是錯誤或誤導資訊?

洛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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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自由時報用了半版反對《平均地權條例》修法,上一次自由時報大規模洗地,是2021年三月反對囤房稅的時候了。而且這半版文章從標題開始算起,錯誤或誤導性的訊息,比真實的內容還多。

今天自由時報用了半版反對《平均地權條例》修法,上一次自由時報大規模洗地,是2021年三月反對囤房稅的時候了。而且這半版文章從標題開始算起,錯誤或誤導性的訊息,比真實的內容還多。

網路新聞上找個建商代表哭夭一下也就算了,但印半版帶風向,好像就不能再無視了,只好一條一條拿出來鞭。

【修法是「打炒房」不是「打房」,更不是插隊】

標題的「立院審打房五招」就很有問題,因為這次修法主要打擊的是「預售屋與新成屋契約轉售」。

所以如果你是買中古屋、或是買預售屋與新成屋自住的消費者,這個法案都跟你沒有關係(甚至可能對你有利)。受影響最大的就是投資客,以及失去這些「團購投資者」的建商。

而今年政府早已宣示多次平均地權條例修法,是因為各種大家都知道的理由遭受阻擋,直到選後大敗才願意推出。因此沒有「插隊」問題,只有「遲到」問題,且修法草案推出前,市場面早就有所反應了,到底是裝什麼傻?

【惡意裹脅一屋家戶,製造恐慌】

事實上,佔台灣60%的一屋家戶看似是「有房階級」,但他們也是房價上升的隱形受害者,真正得利的只有10%的「二房以上家戶」。因為房價上漲對一屋者來說難以變現,但他們若有換屋需求、或是兒女有購屋需求,也會因為高房價更加困難。

因此,自由時報透過「住宅自有率八成」、「佔家庭財富34%」等說法,召喚一屋者的恐慌,其實就是標準的「10%多屋者透過優勢財力與媒體資源裹脅多數一屋者」,來隱藏自己想繼續獲利的意圖。

政府要打投資客,既得利益者想繼續賺,還使用媒體公器裹脅安穩的一房自住者當擋箭牌,真的非常無恥。

【房地產對台灣經濟(GDP)的效果完全被高估】

根據主計總處統計,2021年「不動產及住宅服務業」佔GDP共7.65%,但不動產及住宅服務業包括「不動產開發業、經營及相關服務業、住宅服務等」,主計總處表示其中「住宅服務」占比即逾8成。

也就是說「不動產開發」,整個產業在2021年最多僅貢獻了台灣1.53%的GDP,但這微不足道的GDP貢獻,卻是以台灣整體競爭力作為代價換來的。

另外關於「就業人數」,就營建業而言,台灣在2016年建照核發戶數79,490、開工戶數68,996;到了2021年,建照核發戶數飆到170,465戶(26年來新高),開工戶數130,433戶。國內營建量能已經極為緊繃,許多社宅都面臨流標的窘境,房子都快要沒有人手蓋了,實在不用再以就業人口進行勒索。

不過,不動產經紀業(房仲業)的確可能受到影響,因為過去這兩年房市高漲時招募太多人了,很有可能適當回落。2019年6月至2021年6月這兩年間,房仲業家數成長了15.1%,受雇之不動產經紀人數量成長12.6%、營業員成長19.4%,均創下自2007年1月資料統計以來新高,也促使2021年不動產經紀業銷售額首次突破千億元。

【「私法人」根本沒有居住需求】

私法人(如公司)是沒有居住需求的,這次修法限制的也不是購買商辦,而是買「住宅用房屋」需要審核。而且也不是說私法人都不能買住宅,但必須限員工宿舍、長期出租經營、都更危老重建等項目。

建商說「私法人購屋佔比不高」只說了一半真相。除了近三年來私法人購買住宅的數量逐年增加外,這些「佔比不高的私法人購屋」卻在2021年繳納了超過三分之一的房地合一稅(76.7億),且直到去年七月以前,私法人的房地合一稅率都是遠遠低於自然人的。

請問私法人如果買住宅卻不是作為「員工宿舍、長期出租經營、都更危老重建」使用,那到底買住宅要幹嘛?從數據上來看,轉售投資就是答案。

【預售屋應限制轉約,購屋請注意風險】

這次修法的重點之一,在於「限制預售屋與新成屋契約轉售」,如果要轉讓契約,只能轉讓給「配偶、直系血親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並且全國每二年以一戶為限。

這是釜底抽薪解決「契約炒作轉賣」的條款,也已經提供了重大變故發生時的一條退路。事實上不只是購屋,簽訂所有買賣契約都應該是一件需要謹慎的事,如果違約就按照違約流程來走,沒有那種「我先買看看,繳不出錢我加價賣也不虧」的事情。

【吹哨者可增強查核,提高違法成本】

去年7/1開始,預售屋紅單(買賣預約單)已不得轉售,但直至今年9月為止,仍然沒有抓到半件。可見政府的執法能力跟不上法律規定。

另外,「轉售被抓到會被罰15萬-100萬,但轉售仍有效力」,變成只要紅單轉售獲利超過罰則就還是有賺頭,而且政府抓不抓得到還很難說。因此透過民眾擔任吹哨者,檢舉可以獲得獎金,是增加投機者違法成本的有效方案。

最好笑的是,建商還在那邊說什麼「憂心公務員增加查證工作量」,不用在那邊假好心啦,你們哪會在意公務員增加工作量。


總之,這半版所謂的「報導」,就是因為這週三終於要排審法案了,既得利益者感到慌張,所以跑出來鬼扯洗地。

過去幾年大賺特賺,賺到天怒人怨政府出手,他們為了想要繼續賺,希望施壓政府維持現狀。講「利益被觸犯了」不好聽,只好東拉西扯找墊背,來證明「打炒作會有其他人受害」。

再次強調,紅單與預售屋、新成屋契約炒作,本來就不是購屋市場應該出現的狀況,無論房市走高走低,都應該進行改革。沒有那種「房市轉冷所以允許炒作繼續存在」的說法,如同花部長的「小偷與贓物」比喻,難道經濟轉冷,所以偷東西就可以合法嗎?

這週三(12/21)《平均地權條例》就要排審,不知道哪個立委會引用這些「高見」呢?

CC BY-NC-ND 2.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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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書台灣居住政策研究;社會住宅推動聯盟研究員。 這邊都是有關居住正義的硬核文章,偶爾有幾篇沒那麼硬的。 贊助連結:https://liker.land/limitroy/civic FB:https://www.facebook.com/limitr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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