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的独立,是从被“看不见”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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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所赞颂的“顶半边天”的那个年代,它实际上的情况到底是怎样?我们赞颂上个世纪50年代的女性才是真正的“独立女性”的时候,她们又是处在怎样的一个境况?

“独立女性”到底是怎样的?我相信这个词有很多个解释,为此下定义的国家、社会和资本,都对占人口一半的人有着不同的期待。

特别是资本之中的消费主义所裹挟的“独立女性”,它是一个复杂的矛盾体,既带来一定程度上对女性的重视,也带来更加苛刻的规驯,女性身体和思想的每一寸都可以被正面、反面引导,带来巨大的红利。我们时时刻刻都会被这种消费主义所绑架,它无所不在,并且难以拒绝,对此提出反对意见的女性也同样深陷泥沼之中。

在女性社会新闻事件里,最常被提到的一句留言是:“女性,只想要权利,不想要义务。”这个观点的浓缩版是“田园女权”,按照这个词最字面的意思来理解的话,实际上却是女性既无田也无园,从农村分宅基地把“出嫁女”和“离婚女”视为洪水猛兽,从结婚要求男方给房子“加名”的污名态度可见一斑。这里,女性的权利是什么呢?特别是一个独立女性的权利是什么呢?我想大抵可能会是女性的出生权、继承权、财产分配权、教育和就业权,独立女性的权力呢,和这些也是差不多的。而独立女性的义务呢?吵得最凶的恐怕属于不要“彩礼”。

如何回应这个问题呢,同济大学人文学院张念在《性别之尺》的播客节目里说到:“对于一种道德形式中所填充的义务内容,我们要问,这个义务内容是谁填充的?这个义务内容对谁更有利?说女权主义只要权力不要义务,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因为婚姻法没有具体规定谁必须要洗碗,也没有规定必须要生小孩。”《婚姻法》有规定“彩礼”,但也并不是不要“彩礼”,它同时也规定了可以被退还,条件是:“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如果不符合这三种情况,法院不支持返还彩礼。”

“不要彩礼”既不符合法律层面的权利,也不符合法律层面的义务。那我们回到道德的范畴中,回到“彩礼”本身,不要彩礼对谁有利,对男性有利,女性呢,我们目前看不出什么好处,坏处倒是一大堆。结婚之后,女性需要面对家庭内部:家务劳动、生育、育儿、养老;外部职场,要面对职业中断、辞退、闲职、玻璃天花板,等等一系列的“母职惩罚”,这损失由谁来偿付?仅仅是她丈夫的“彩礼”吗,够吗?鲁迅在《我之节烈观》里说:“道德这事,必须普遍,人人应做,人人能行,又于自他两利,才有存在的价值。”想来,这个道德层面的权利义务要求也同样站不住脚,而在上面提到的通俗意义上的女性权利,如出生权、继承权也并不来源于国家,法律存在的意义仅仅是保障这些权利,女性行使权利也并不以完成义务为先决条件,况且我们连最基础的保证女婴出生权都达不到,要义务不是一个笑话吗?

还有一种声音是,真正的独立女性是要能“顶半边天”的,现在“极端”的女性做得太少,要求太多,并纷纷举出自己的母亲、奶奶的例子,或者以“董明珠”一般的标准来要求女性。在男性赞叹自己的母亲能“顶半边天”的时候,在女性的视角里,“母亲”的“顶半边天”又意味着什么呢?比如我母亲,父亲外出打工的时候,成为农村留守妇女,她要操心地里的庄稼、家里的儿女、公婆的养老,而父亲呢,在外面打工就好了,只要负责挣钱一样,偶尔操心一下儿女,把控一下家里的大事,春节能拿钱回来没乱花,那就是一个绝世好父亲了。

我家不是个例,所有的农村留守妇女面对的都是这个图景,即便是承担这样的繁重的家里家外的劳动以后,得到的评价是什么呢?“没出息”“没用”“挣不到钱”,她们承担着比“全职妈妈”多更多的责任,却一样得不到公正的评价。那我妈妈什么时候变“有用”的呢?恰恰是在她们出去打工之后,我大学时,母亲第二次社会化,用有偿的劳动才获得真正的尊重。

可能有人会说,这只是女性的视角,可这真的仅仅只是女性的视角吗?武汉的“宝妈工厂”,宝妈们向老板向京艳哭诉恳求希望能争取一份工作,她们哪怕带着孩子背井离乡,也不愿在家里被嫌弃,况且很多往往是家庭里的男性靠不住,“一片天”都得她们自己顶。“开直播”“刷单”“卖保险”,女性想尽办法在兼顾家庭和工作,扛起双重责任,这样才能求得一丝丝“尊重”。也有人会说,男性也做家务,也育儿,也养老,可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中国女性家务劳动时间达到2小时07分钟,几乎为男性的两倍。育儿,大街上推着孩子的绝大部分都是爷爷奶奶、妈妈。养老,“久病床前无孝子”,医院里把父母抛给妻子和姐妹照顾的不知有多少,“楢山节考”的事情也不鲜见。

所以,我们所赞颂的“顶半边天”的那个年代,它实际上的情况到底是怎样?我们赞颂上个世纪50年代的女性才是真正的“独立女性”的时候,她们又是处在怎样的一个境况?我常常思考母亲的困境,她背负着多重压力,通过对贺萧《记忆的性别:农村妇女和中国集体化历史》的研读,我看到为了“顶半边天”,埋藏了无数的被“看不见”。

家务劳动、育儿,见缝插针

“家务劳动”,在女权主义争论里常常居于首位,也是决定女性到底有没有价值的重要维度。在上个世纪50年代,女性却大都只能在夜里做针线活,纺线、织布、纳鞋底、拐线,给家人做衣服。织布还作为家庭的重要经济来源补充,在能搞副业的时期攒钱以及后来的困难时期换粮从而成为家庭的救命稻草。白天,她们则要完成无数田地里的活计。在过去,成为“闺阁小姐”是一种富裕人家的特权,普通人家的女性大多可能面临着土匪、强盗、疾病、天灾等等的威胁,即便是面对这些,她们仍旧需要下地劳动。50年代以后,劳动的内容变得更多了,家务劳动则彻底从看得见的变为看不见的,特别是工分制以后,生孩子、抚养孩子、准备食物、洗衣服、针线活都被女性见缝插针地融入到日常的劳动间隙,而且以上白天黑夜的家务劳动是不会有任何工分的,只要一天不去田地里劳动,就不会有任何工分。

在这样辛苦的劳动下,许多家庭还要向集体举债,孩子死亡也是常事。家务劳动,不可能被摆上台面,也更不可能获得现代的“赔偿”,在贺萧的书中,这样描述道:

“这种家务劳动从帝制时代的统治者们以及20世纪初期的改革者们那里得到的关注无疑要比1949年建国后的要多。”

“这些故事提醒我们,农村的社会主义建设不仅依靠了妇女在棉田里所付出的艰苦卓绝的努力,还依靠了她们被全盘遮蔽了的家务劳动。”

50年代,一个重要的宣传观点是“男女平等”,可是实际上,大量的家务劳动由女性来承担,是女性的负累,书中有这样一段记录:

“男的就说男女平等么,你去担粪去,我在屋里经管娃。那些小伙子说现在给你解放了,男女平等啦,你去当队长去,做活去,我坐到屋里,我就笑的说男女平等么,你做了的,我还得做,喂猪,缝衣服,你做,开会时,他不做啥。”

“谁给做家务哩,都坐到那儿去了。”

这就是50年代家务劳动的状况,也同样是我观察到的母亲和奶奶的现状。

家务劳动,也有被转嫁的可能,但是承担起这些的仍旧是女性,同现在老人带孩子一样,在未进入现在的核心家庭模式时,许多刚结婚的夫妻同男方的父母亲住在一起,家中的老人帮忙做饭和带孩子,好让媳妇可以去田地里干活挣工分,才能养活一大家子人。三代四代同堂,家庭的不断壮大,也会给家里的老人带来巨大的经济、后勤负担,这个情况下,“分家”就出现了。而避孕手段在60年代末或70年代初才开始广泛运用,50年代的避孕一方面受到乡村文化惯性的抵制,另一方面关于避孕的实验并未在更广泛的范围里被实施,“干部们虽然展示了一些避孕器具的样品,却没有把它们分发出去”。

同时,医疗卫生手段的进步,大大降低了孕产妇的死亡率,孩子数量急剧增加,女性的生育数目很多达到了10个以上,老人不堪重负,育儿被推回给年轻人,那又由谁来照顾呢,还是女性,女性只好将孩子带到田地里,背在背上,或者放在地边,文中有这样一个故事:

“一直到70年代,Z村的妇女在给集体农田拖运肥料的时候,还把年幼的孩子留在学校前面的操场上,在运肥料的间隙回来查看孩子。1976年,T村一个妇女队长失去了一个八岁的儿子。儿子失足掉进了厕所下面的尿缸中,当时大家都在外面收割稻谷。尿缸里是存了一年的尿,用来浇灌来年的水稻。她在厕所打捞寻找时发现儿子的一只脚浮了上来。”

育儿同样也成为了见缝插针的事情,那把孩子送到学校去?在一个全家人挣工分可能还倒欠集体的时代,很多孩子能去学校是幸运,能念几年完全是看家庭的经济状况,大多数孩子早早辍学,成为家庭新的工分劳动力。

生育、养老,工具人女性

卫生条件的改善,能减少一部分女性的痛苦,但是生育对女性的损伤仍旧是无法避免的事情,在挣工分的压力下,很多妇女未能得到很好的休息,又急急忙忙地回到了田地里,这为她们以后身体的各种疾病埋下隐患。当时一条家喻户晓的口号是:“怀一个,生一个,生一个,活一个。”通过“助产士”、接受复训的产婆、以及参加短期接生培训的妇女,来帮助改善女性的生育状况,但绝大多数女性的孩子仍旧诞生在家里,“新法接生方法直到70年代才在陕西普及,远远落后于50年代对促进合作化所做的努力。‘大跃进’期间建立妇产院的尝试昙花一现,很快就失败了”。而且,去医院生产的费用并不是每一个家庭都能掏得起的,1951年,国家颁布一份计划宣布到1952年每个村都要有一个卫生站,但建立起来的卫生站大多用于监督和培训,并不用于产妇生产。

直到60、70年代,出台新制度以后,要求每个生产队都要有一个卫生站,每个卫生站要配一个接生员,宣传妇女卫生、进行科学产检、保护妇女生殖健康的工作才被规范化。尽管妇联也在其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国家的大政策在于增加农业产出以及发展工业化,动员妇女劳动被放在了首位,对于身体健康的关注居于次位。比如:女性的月经期间,以及和生育紧密相连的育儿期和哺乳期,当时妇联出了一项政策:“月经期调干不调温,怀孕期调轻不调重,哺乳期调近不调远。”月经期间和怀孕期间可以被安排到更轻、更近的活,但挣工分的需求让大多数女性都得硬挺着挨过这些阶段:“那还是给例假哩,咱这家贫些就不敢做,只能给找的轻生活,大的活了让别⼈去做,你凭分吃饭哩。”

我母亲有子宫脱垂的病症,我在看到书中有一个注释说,“像子宫脱垂和阴道感染这样的妇科疾病在70年代被赤脚女医生们大规模地解决了。”

也有另外一个注释说:“然而,尽管接生的价格上涨了,接生员在医疗方面的继续教育却中止了。”关于这种生育方面的经验,也并未能够系统地传递下去。

养老,也是大多数媳妇的责任,官方语境里是这样叙述的:“抚养父母是家庭骨肉的自然感情和做儿女,媳妇应尽的责任,是我国古有的传统美德,是新社会的道德标准,也是婚姻法明文规定的义务。虐待与厌弃老人,不仅是人情道德所不容,而且是一种违法行为。”在“分家”的风潮出现了以后,因为老人无法挣工分,而他们也不愿意再承担照护年轻人子女的责任,年轻子女也就不愿意再照顾老人了,出现了遗弃老人的现象,但解决问题的方法是什么呢?最终还是落到了回到了媳妇的肩上。改革开放后,核心家庭风靡,这些曾经的媳妇,现在的婆婆都被扔到了一边,而且当我们谴责儿女不孝的时候,还常常把“媳妇”拿出来指责,而不是去真正指责老人的“儿女”。

工分、婚姻自由,实质如何

这些是被遮蔽到完全消失在视野里的,那未被完全遮蔽的,被好好看见了吗?挣工分、婚姻自由都真正实现了吗?

在未读50年代的书籍的时候,我一直听我奶奶说:“我们那时候干一样的活,男的10工分,女的8工分。”我曾经也一直以为这是男女体力的差异,但实际上这本书所展现根本不是因为这个原因。

其一,由“家里没人”这个词语解析可以一观,它在50年代以后是村里没有男人,在50年代以前,是形容家里的男性都被征兵征走了,拉夫、抬伤员,女性要自己养家。50年代以后的“村里没有男人”,是因为男性劳动力大多被从土地上解放出来,用于工业化建设,比如:宝成铁路的修建。

大后方的农村以及工业化资金由谁来提供,是女性,书中有:“中国大陆学者温铁军将这一过程称为‘国家资本的原始积累’。为这种积累提供了保证的社会性别劳动分工,即除了家务劳动外,还将农活分配给妇女的做法,却没有在政治领域有关集体化时期的讨论中出现,这点倒格外引人注目。”

其二,便是对“10工分,8工分”真实情景的描绘,“陕西农村各地的妇联报告继续提到,在妇女的工作跟男人的一样、工作的质量也都一样好的情况下,妇女得到的工分通常还是比男人少。......国家将男女平等宣传成是一种既成事实,意味着他们享有平等的政治地位。”

“妇女和男子都知道妇女在集体劳动中的参与度没有男人的高,这并不是因为妇女体弱,而是因为她们的时间被公共劳动和家庭劳动所分割。家务活繁重的已婚妇女往往不能在田里工作一整天,因为她们的农活中还夹杂了随着孩子的增多而激增的家务活。”

其三,妇女很少能够从事技术类劳动,不是因为她们学不会技术,而是劳动分配上会自然而然地将技术型劳动分派给男性,但在后来的植棉比赛中,在这项需要极大细心的劳动中,男性明显呈现了弱势,植棉的劳动安排也不再分派给男性。同时,妇女被一视同仁要求从事重体力劳动的时候,她们也从未退缩,“丹凤县十八岁的张春芳成了‘大跃进’运动的‘全能型’劳模。据报道,她组织妇女跟男人一起炼钢铁;监督了两个大型引水渠和四个小型灌溉渠的修筑工作;带领公社的年轻妇女拆洗被褥和衣裳,粉刷墙壁,打麻雀、老鼠,填补鼠洞;她自己学会了读书和写字;为开垦新的田地,克服了当地的迷信,将祖父的遗骸挖出来并移置别处。但她主要的成就是说服了四十多名妇女加入当地的民兵组织。”这不仅仅十劳模一个人的故事,是整个“大跃进”运动中女性的缩影,真实写照,而“大跃进”中高强度的劳动,极大地损害了女性的身体健康,这里也是书中第二次写到子宫脱垂的现象。

最后一点,我们回到婚姻自由上,婚姻自由在这本书中呈现着一种略微分裂的表征,一方面,普通人是可以拥有婚姻自由的,但是对于劳模、道德模范、积极分子,她们婚姻自由的获取往往是以失去现有的社会地位为代价的。

“那么具有反讽意味的是,竹香作为一名甚至在解放后都拒绝再嫁的、恪守贞节的寡妇的个人情况却增强了她的模范形象。”

“另一个在省妇联身居高位的干部回忆,其实这个女人自己想离婚,但妇联的干部们提醒她要权衡不离婚的好处。她们说,如果她离婚的话,即使她丈夫打她,村里的言论都不会让她留在村里,她也会失去积极分子的职位。如果她拿婚姻法为她个人所用的话,她刚开始的干部生涯就会结束。”

而且,离婚同样也会受到巨大的生命安全威胁,杀妻案也会在女性要求离婚时频繁发生。

看不见的,未被支付的再生产劳动

大量的关于女性被“看不见”的劳动,正如书的作者贺萧所言,“妇女也是经济学家所说的‘人力资本’的一个重要组成构件——在家的劳动得不到补偿,在田里的劳动得不到足够的补偿,但却对两个领域的经济发展至关重要。”如果“顶半边天”的一开始就是以被遮蔽的大量无偿劳动为深层肌理的,那我们就要思考所谓的要求独立女性能“顶半边天”,是不是罔顾了她们的劳动,她们的身体,她们的思想,以及她们的情感。贺萧的书中,也写到整个“顶半边天”是缺少女性自我思想意识的,女性随着社会建设“进步”,但她们真正的想法无人在乎。

上野千鹤子在《父权制与资本主义》提出,社会主义妇女解放论以马克思的阶级理论为基础,认为反抗阶级压迫,是所有无产阶级男性和女性共通的战役,但无论是在“近代资产阶级革命”还是在“社会主义革命”中,胜利果实都被男性所窃取了,女性的“自由”和“平等”遥遥无期。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提出:“现代的个体家庭建立在公共的或隐蔽的妇女的家务奴隶制之上。”在“顶半边天”的叙事里,现状确实也如上野千鹤子所提到的以及恩格斯所论述,家务劳动被大量的遮蔽,以及罔顾生理极限去发展农业。

女性被“看不见”的根源是是什么呢?能找到的根本原因是父权制,在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的论述中,父权制不是意识形态,也不是文化建构,它有其物质基础,“父权制的物质基础指的是,男性对女性劳动力的统治。这种统治通过防止女性接触经济中必要的生产资源,或者通过控制女性的性机能来维持。”家务劳动、生育、育儿、养老这些遮蔽在家庭以内的再生产劳动,以及进入社会之后的未获得平等报酬的生产劳动,都是这个物质基础的构成部分,而想要“看得见”,就要让这些摆上台面,承认它们的价值,并且给付相应的价值。

否则,对独立女性的要求所找的参照系本身就是虚妄。


配图:《我的父亲母亲》剧照

参考资料:

《记忆的性别:农村妇女和中国集体化历史》[美] 贺萧(Gail Hershatter)

《父权制与资本主义》 [日] 上野千鹤子

《家务劳动中的性别差异研究》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田童、王琪延、韦佳佳

CC BY-NC-ND 2.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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