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翼作家之死 08
侠森没死。
那么,这位作家去了哪里?
环龙路别墅里的两具尸体,尤其是那具男尸又该作何解释?
“钟探长,侠森既然没死,那么死的那个人到底是谁?”羡玉很自然地提出了新问题。
“这还用讲么?”对方不太满意她的迟钝,“连宫上校都发觉了,密斯苏你还没发觉么?”
“我怎么能跟他比?你们都是专业的。”抱怨的同时,羡玉回想起了方才的交锋。
“这不是专不专业的问题,”钟探长摸出打火机,点燃了他的墨西哥雪茄,“……实话告诉你,密斯苏,对于这个案子,宫上校掌握的线索并不比你多。他晓得的,你基本上也全都晓得了。”
宫上校掌握的线索……羡玉记起来了,在方才黑吃黑的过程中,这位冷峻沉稳的上校曾有过一次失态,是在听到了一个地点之后,这也成了整场谈判的转折点。这个地点就是——
“4号楼……”羡玉终于找到了关键,“钟探长,4号楼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哦?你居然不晓得?”对方吐出了第一口烟,“……密斯苏,我还当你早就听懂了呢……”
她确实不懂。对于薛华立路法租界总捕房,羡玉其实并不太熟,算上今天早上总共不过是去了三次,而且每次都是蜻蜓点水。她只记得总捕房一共有四栋大楼,1号楼是办公室、会议厅和接待处,2号楼好像是巡捕的宿舍,至于另外两栋楼是派什么用场的,她完全不清楚。要不是宫上校,她根本不晓得拘留所就设在3号楼里。那么,剩下那栋最神秘的4号楼呢?
“4号楼么,凭良心讲,确实不大受欢迎,”钟探长吞云吐雾道,“里头有不少见不得人的东西,比方讲两楼的实验室、三楼的赃物间,还有楼顶那个乌七八糟的小花园,天一热全是蚊子臭虫……”
“那么底楼呢?底楼究竟是做什么用的?”羡玉有了一种预感。
“底楼相对还好,是这幢楼里最清爽、最太平的,”对方淡淡地应了她,“毕竟名字摆在那里——太平间嘛!”
太平间!?这么说来,那个小颜编辑之所以被安置在那里,其实是因为——这个人早就死了!有多早?既然人是被救火会发现的,难道说……
“啊!你是说——”羡玉大惊道,“——小颜死在了环龙路别墅里?!他就是那具男尸?!”
对方没有答话,只是从大衣口袋里摸出两张照片,并排摊到了桌上。
这是两张男子的半身像。第一张照片上的男子比较成熟,三十上下,身穿高档西装,面戴黑色细框眼镜,温和中透出几分坚毅。第二张照片上的男子则要年轻一些,大约廿岁出头,相貌气质与第一人颇有几分相似,同样是眉清目秀,一身西装,同样戴了一副黑框……等一下!这副黑框眼镜好像不太对头!细观之下,羡玉发觉:这副眼镜并非照片本身所有,而是被人用黑色钢笔画上去的,简直就是一出恶作剧。
“怎么样密斯苏?”马上有人跳出来做了承认,“呵呵,我画得还不错吧?”
看着相片上宛如血亲兄弟的二人,羡玉不禁问道:“他们究竟是……?”
“别误会密斯苏,他们并没有血缘关系,就我所知,最多也就是场面上的把兄弟吧!”钟探长指着第一张相片道,“这位眼镜先生,他就是你的偶像,左翼大作家姜先生,也就是所谓的侠森。”
原来他就是侠森!没想到他真的姓姜。
“哦,有一个小细节,你写新闻的时候最好注意,”钟探长及时纠正道,“租房的时候他其实用了全套化名。他的本姓不是美女姜,而是三点水的江。真名既不叫白宏,也不叫侠森,而是海峡的峡,学生的生——江峡生。”
峡生……侠森……不知为何,对于第一个名字,羡玉竟产生了一种异样的似曾相识感。记忆中,她第一次接触这个男人的作品,隐约间也许正是受了这份熟悉感的指引?侠森,峡生,这究竟是……
未待她进一步细思,钟探长又将第二个男人介绍给了她:
“至于这个小瘪三么,密斯苏你应该猜出来了,他就是宫上校的手下,假冒成书店编辑的小颜同志,也就是别墅里那个烧焦的男人。凶手为什么要把他烧成猪头三,你现在明白了吗?”
“啊!你是说……”羡玉总算是看懂了第二张相片上的涂鸦,“……这是李代桃僵!偷梁换柱!?”
“不错,正是如此!”钟探长补充道,“外带一招借尸还魂。还记得现场那个围格子围巾的人么?卖糖炒栗子的李老头眼神太差,连人调了包也没发觉。进小区的时候,格子围巾确实是小颜,可出来时却已经换成了侠森。你想想看,要不是怕人认出来,他为什么要用围巾蒙面?还有,你记不记得,他是跑出来而不是走出来的,为什么要跑?只是因为慌张么?哼哼!密斯苏,你有没有听小区邻居讲过,在案发前一段时间,姜先生不当心摔伤了脚,走路一直有点跷?要想不显得跷,很简单——跑起来就成了!这位大作家之所以演得那么卖力,就是为了让所有目击者都当他是小颜,都误以为侠森已经死了。金蝉脱壳,这才是侠森,也就是凶手的最终目的!”
小颜竟真的被侠森杀了!震骇之下,羡玉也感到了一阵快意:活该!这狗特务一定是想谋害侠森,捉他邀功,所以才死在了后者手里,当了大作家的替死鬼。死得好!真是恶有恶报!照此说来,在结果了小颜后,侠森应该是已经脱身了,他会上哪儿呢?国民党能轻易放过他么?她不由再次想起了她那张风化系的名片,正是通过这张小破纸,钟探长把侠森的下落出卖给了宫上校一伙,为她换来了一篇血淋淋的独家专访。作为一个良知未泯的新人记者,羡玉不由生起了一股罪疚感……
“侠森到底去哪里了?!”她心急火燎道。大不了专访不要了,丢饭碗就丢饭碗!头脑发热下,她只想弥补自己犯下的过错。
“我不是早写给你了么?”对方反问道,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
“冷血动物!沪平914到底是什么?!”她一心想抢在宫上校一伙前头。
“这还不明显?”冷血动物撇了撇嘴,“当然是北站的火车班次喽!11号早上发的车,都跑了一天一夜了,密斯苏,你能把它怎么样?”
“我……”羡玉一时语塞。
确实,如今她已经什么都做不了了。如果侠森就在这班车上,恐怕也只能靠他自己了。也许,他能及时发现不妙,当机立断,中途下车?对,他是那样机智,那样勇敢,他应该有机会脱身,应该不会被捉,应该……
“我可以告诉你,”然而,事实无情地打消了她的幻想,“沪平914是直通车,用的是最新式的快车,当中一站不停。要想中途离开,除非他跳车。但是密斯苏,你晓得车速有多快么?最低五十码!他跳一记试试看——”
“也许……他根本就不在火车上呢?”她抱持着最后一丝希望,“你怎么确定他去了北平?你亲眼看他上了那班车吗?”
“这倒是个好问题,”钟探长把烟搁到了烟灰缸上,“密斯苏,讲老实话,刚确定他真实身份的时候,我还猜不透这家伙会往哪里逃。多亏了我在4号楼有一位老朋友,当然,不是底楼的。他跟你一样,恰好也是侠森的爱好者,哦,对了,这就是他借我的——”
他指了指桌上那本精装版的《妲莎的沉沦》,继续道:
“这位朋友告诉我,侠森虽然人在上海,却邪气喜欢北平,老是在书里头写平戏、大鼓书还有京派烤鸭什么的。除了上海之外,北平是他小说最大的市场。你想想看,这样一个作家,要是在上海呆不下去了,他最有可能会去哪里?”
虽然想不到第二个地方,但羡玉还是希望,这只是对方的主观臆断,千万不要有真凭实据。然而,她又一次失望了。
“……所以,昨天的这个时候,我拿着相片去北站碰了碰运道。哼哼,没想到还真被我碰着了!售票处的密斯居然真记得有这么号人!她跟我讲,2月9号一清早,这个人向她买了一张沪平914的包厢票。当时人特别少,所以她记得特别清楚。这个人走路有点跷脚,来的时候还用围巾蒙了脸,走到售票窗口前才解下来。你看,多奇怪,多反常!难怪会被人家记牢。”
“也许……”羡玉的声音低了下去,“……他只是买了票,其实……没上火车呢?”
“好了密斯苏,不要再骗自己了!”对方把残烟揿灭在烟灰缸里,“退一万步讲,就算他真的没上那班火车,他也已经完结了。经历了2月8号的案子之后,无论是作为一个作家,还是一个人,他的人生都不会再有希望了!”
也许,眼前的男人说得没错。自从杀死政府特工的那一刻起,“侠森”就不再有未来了,这个笔名等于是在国统区作废了。那么,侠森背后的江峡生呢?就算侥幸逃过了国民党的追捕,这个男人的余生只怕依然会被痛苦和悲哀所缠绕。在这场惨剧中,他失去了自己的妻子,他一生的挚爱——也许就在别墅的殊死搏斗中,敌人杀害了他的爱妻,就在2月……等一下!为什么是2月“8号”!?终于,羡玉觉察到了异样——
“钟探长,案子不是2月10号晚上发生的吗!?怎么又变成了2月8号?”
“很简单——”对方冷冷道,“因为他接连做了两起案子,8号第一起,10号晚上第二起,统统是谋杀。”
什么?两起谋杀案?!难道说,侠森其实杀了两个人?第一个是小颜,那第二个又是……!!
“你……你该不会是说……”羡玉被自己的想法吓坏了,“……他……亲手杀了他的……”
“他的妻子。”对方残忍地揭开了谜底,“——2月8号,他亲手掐死了他妻子。”
“不……不,这不可能……”羡玉实在无法想象,这样一个文质彬彬的君子,曾写出《赤月之恋》这般深情之作的人,他竟会做出这等禽兽不如的暴行。
“密斯苏,你想想看,要是他妻子真活到了2月9号,9号早上他会只买一张火车票么?”
“不……一定哪里搞错了……”她依然是无法相信,“……钟探长,这些全是你的推理,不过是你的猜测。我现在越来越怀疑了,那一男一女两具尸体,你怎么知道他们是谁?你自己不也说了吗,尸体早就烧得面目全非了。你有真凭实据吗!?”
“当然有。”
“在哪里?”
“尸体上。”
“尸体上?”
“不错,证据就在那两具烧焦的尸体上!”钟探长反问她道,“密斯苏,还记不记得那具男尸?我跟你讲过,他的那双手有什么特征?”
男尸的手?她依稀记得,对方似乎是嘲弄了一番这双手,称那是一双“高档文化人”的手……
“手指修长清爽,没有一点老茧,我是不是这么跟你讲的?”对方提醒她道。
“就算是,又怎么样?”
“我问你,侠森是什么人?”对方自问自答道,“——职业作家。以他的产量,平均下来每天最起码要写两三千个字。长年累月,试想一下,他的中指上怎么可能会没有老茧?!”
确实,这是个不言而喻的破绽。羡玉想起了自己的手,纤纤十根削葱,最不讨她喜欢的一根就是右手中指,自学生时代起,因勤于功课的缘故,指端早已磨出了一层茧,尤其是当了记者以后,每天又是撰稿又是速记,半年下来,竟弄得这根手指开始有些变形了……
“凭尸体的手,你最多证明他不是侠森,”她提出了新的质疑,“你又怎么确定他就是小颜?”
“很简单,李老头认出了他的相片。实际上,他们那爿野鸡书店一开到法租界,就被总捕房政治部发觉了,小颜的身份早就暴露了。不只是小颜一帮人,侠森和他老婆也是,政治部的人盯他们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这么说,案子还没发生的时候,你就已经知道别墅里住的是侠森夫妇了?”
“不,我不知道。只有政治部的人知道。小颜和姜氏夫妇的真实身份,我是2月11号上午才被告知的。册!要不是政治部那帮老爷九点钟才办公,我天亮前就破案了,又怎么会给他上火车的机会!?”
“我还是不明白,就算是确定了两具尸体的身份,你又凭什么断定,杀那女人的就是侠森?”
“还是凭那两具尸体。为了确认死因和死亡时间,我们连夜解剖了尸体,发现两个人确实都因机械窒息而死,死后再遭焚烧。但我们发觉,他们的死亡时间其实并不一样。男尸没问题,里里外外都很新鲜。但女尸就不对了,腹腔胀气,内脏已经开始腐烂,这表明,她已经死了两到三天。结合北站售票处的证词,我们最终推定——这个女人死于2月8号夜里至9号凌晨之间。”
“可是……”
“可是什么?总不见得,那个小颜2月8号就潜入环龙路别墅,掐死了侠森的老婆,然后2月10号晚上再度登门,跟她丈夫来了一场单对单,最后技不如人抬了老三?”
“就算你讲得全是事实,可是——为什么?侠森为什么要杀他的妻子?听房东和邻居讲,他们夫妻一直很恩爱,从没见他们吵过架。我不明白,两个相依为命了一整年的人,怎么会突然间刀锋相向?”说到底,最大的疑点其实是动机。
“密斯苏,讲了老半天,你总算是讲到真正的重点了。”钟探长深深叹了一口气,“……我想,之所以酿成这场悲剧,正是因为他们两个太恩爱,太相依为命了!”
“什么?!”羡玉觉得自己一定是听错了。
“密斯苏,你有没有听说过一种病,叫做——polar disease,翻成中文就是‘极地病’?”
尽管读过两年大学,尽管当了半年记者,羡玉自认绝非孤陋寡闻之辈,但她从未听说过世界上有这种病。
“也难怪,讲老实话,我本来也不晓得有这种病。”钟探长淡淡笑道,“这要归功于我那位4号楼的朋友,还有他养的那缸热带鱼。”
奇怪,不是“极地”病吗?怎么又扯到了“热带”鱼身上?两者好像差得有点远吧?
正迷惑间,对方已为她娓娓道来:
“我这位朋友是个学医的,那两具尸体就是他帮我解剖的。整天跟死人死物打交道,这家伙大概是太无聊了吧?他帮自己培养了一些乌七八糟的爱好,空的时候喜欢养养花,养养草,读读革命打炮小说。有段时间实在吃得太饱,居然让他做出了一个电动恒温鱼缸,在法医间里养起了热带鱼。
“他只养最贵最漂亮的一种鱼,叫做丽鱼,听说是从南美进口的。一开始他不晓得深浅,以为跟金鱼差不多,往鱼缸里一放就是十几条。三天之后,你猜发生了什么?哼哼,密斯苏,你是没亲眼看到,那可真叫惨啊!眼睛一眨,鱼缸里漂满了鱼鳞,十几条鱼死的死,伤的伤,不过三天,就只剩下了一个零头。饲料其实很充足,但它们就是喜欢自相残杀,你咬我,我咬你,咬来咬去,其乐无穷。不过有一点丽鱼要比人好,它们动起手,哦,应该是动起嘴来,一律是雄对雄,雌对雌,捉对厮杀,倒是很有些非厄泼赖的精神。
“我朋友觉得找到了规律。为了帮这群宝货留下一条根,他捞掉了老弱伤残,只留下一对小夫妻——一雄一雌两条最健康的丽鱼。他想,让它们两个在这小鱼缸里相濡以沫,安安心心地造小鱼,这下总归太平了吧?就这样,又过了十天。密斯苏,你猜猜看,这趟又发生了什么?”
从对方的口气中,羡玉就知道不会有什么好事:“难不成,连剩下的两条鱼也死了?”
“呵呵,密斯苏你太悲观了,怎么会全死掉呢?”对方惨笑道,“当然是只死了一条!十天后,鱼缸里只剩下了孤零零的一条雄鱼——他亲口咬死了他老婆。他老婆咬不过他,只让他受了点轻伤。”
“这……这种鱼简直是疯了,它们就是一群变态!”羡玉怒道。
“变态?大概是吧……”对方叹道,“……对于这个结局,我朋友非常吼狮。他查了一大通外文资料,总算找到了问题的症结,也就是所谓的极地精神病——polar disease。”
“那到底是什么怪病?”
“其实,也谈不上有多怪。按照变态心理学的讲法,大部分的精神病都是内部本能与外部环境失调的产物。极地病也不例外。首先,密斯苏,我们必须明白,任何动物都有攻击同类的本能,这是进化的结果。道理很简单——因为同一个物种的个体,它们需求的自然资源也是相同的,而自然资源从来都是有限的,要想生存繁殖,就必须同类相残。动物不像人类,它们没有理智,不可能对资源进行量化的计算,就算是人类,也不是时时刻刻都有理智的。动物估计资源多少的方式,往往是通过直觉,根据自身占据空间的大小,在自然界里,空间就意味着资源。这就导致了所有动物的一个共性,那就是——领地意识。对于入侵自己领地的敌人,尤其是来分享资源的同类,动物会毫不留情地动用武力。同类越是侵入到腹地,遭到的攻击也就越强。只有一种情况例外——领主正处于发情期,而入侵者恰恰是一个年轻的异性同类。在性欲的刺激下,动物会暂时降低自己的攻击性,跟异性进行交配,繁殖后代。而一旦交配完成,性欲减退,攻击性就会重新抬头。甚至即便是交配中,攻击性还是时刻存在的,它只是被转化成了性欲,比方讲……呃,不好意思,我差点忘了,密斯苏你还是处女,理解起来应该有难度……”
“有什么难度?!”满脸通红间,羡玉想起了那些男人看她的目光,那种如狼似虎,仿佛带着莫名仇怨的目光,她愈发地怒了:
“少废话!继续讲正题——”
“简单来讲,两个人关系越是紧密,越是缺乏私人空间,彼此之间的攻击性也就越强。配偶之所以能相亲相爱,在同一个屋檐下和平共处,是因为他们通常能很好地处理自己的攻击欲,要么通过做爱进行转化,要么就是发泄到第三方,也就是外人身上,实际上,后一种方式比前一种更加重要。这也是那两条丽鱼一开始能夫唱妇随的原因。而一旦环境发生剧变,配偶被迫与外界隔绝,被双双封闭在自家的小空间里,那可就大事不妙了。做爱到底不能当饭吃,总会越做越腻的。一旦不能与外敌短兵相接,夫妻俩很快就会变得脾气暴躁,鸡蛋里挑骨头,任何一点小小的矛盾都能引发剧烈的冲突。要是夫妻俩性格外向,想到就讲,那还算是好的,最多也就是整天吵吵闹闹,大不了打上几场相打,最坏也就是离婚而已。怕就怕是一对内向的夫妻,不善于表达自己的情感,一心想只靠忍让来维持关系,弄得怨气一天比一天深。密斯苏你晓得,任何动物的忍耐力都是有限的,不是在沉默中爆发,就是在沉默中毁灭,而有的时候——一个人的爆发就是另一个人的毁灭。就像那两条鱼,雄鱼最后爆发了,所以雌鱼她只能去死。以最亲近的人为对象,因相爱而相残杀,这,就是polar disease的末期症状。”
理论很完美,推理也堪称严丝合缝。难道说,这就是侠森夫妇的最终结局了吗?这对相濡以沫了一年,在严冬中互相温暖的比目鱼,环龙路别墅竟真的成了他们相残相杀的鱼缸?要知道,新年就要来了啊!只要再过一个礼拜,冬天就会过去,万物即将复苏,春天眼看就要重回大地了,难道说,他们真的等不到了吗?
羡玉悲伤地低下了头。
“密斯苏,爱情这个东西,看起来单纯,其实是相当复杂的……”夺去她希望的声音再度响了起来,“……作为过来人,我想给你个忠告。与其找一个吃你吃的要死的,或者你吃的要死的爱人,倒不如寻一个志趣相投,能同你并肩作战的战友,要是实在寻不到,我个人意见——寻个能跟你战斗的人也不错。战斗,你懂的,用热兵器的那种,换种讲法,呵呵,也就是来一炮的意思。”
作为真正的处子,她没再作声,只是在心中默念了一句:
“混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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