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人真事】去法庭是怎樣的感覺⚖️警方律師被法官批評浪費時間😂?
你有去過法庭嗎?以下是我的經歷分享,希望令你對這個陌生但又與我們生活息息相關的範疇有多一點了解。
大學時期,我曾修讀過調解的課程。有一次上課,教授讓我們去法庭旁聽案件。他讓我們自己先去一次,他再帶我們去一次,再觀察當中的不同。
雖然在法庭可以旁聽大部分的案件,但我活這麼久還是第一次去法庭。想來也是,一般人也不會隨便走進法庭,除非是很有興趣。我那時去的是自己居住當區的裁判法院。前往旁聽前,我們要先在網上查找當日有甚麼案件和其開始時間。
雖然不用預先預約,但我還是建議旁聽當日應提前一點到達,等待入場。在衣著方面,沒有很高的要求,不需要像面試那樣穿西裝,但也請不要穿拖鞋、短裙、熱褲、螢光色的衣服,只要不太隨便就可以了。
旁聽當天到達法院後,如果是終審法院要進行安檢,但因為我去的是裁判法院,所以不用。然後搭昇降機到達法庭樓層。我去的那層有四個庭,每個庭出面都會有一排椅子,我就坐在其中一張椅子上,等待開庭入場。等待期間,你會看到很很多相關人員出入,例如是樓層的保安、律師會跟助手在預備和檢查案件相關的文件,也有律師會借用透明玻璃的會議室進行討論,還有同樣是等待旁聽的被告親屬。
等到有職員開門,我們才可以進場。進場後可以坐下,當法官進場時需要站立。庭內會有提示,所以不用太擔心。若你去過不同的法庭,你會發現每區法庭的格局都有點不一樣。這次的法庭是打直的,即是最高最入面是法官,法官前面是助理,再出一點是分開被告原告和他們的律師,律師後面是他們的助手,這個區域有一個保安,分隔審訊區和旁聽區。而旁聽區第一行是留給記者的,記者要佩帶記者證,才可以坐在第一行做筆錄。場內是不能拍照和攝影的,即使是記者也不行,手機都要關掉。
問我為什麼知道,當然事出有因。
事情是這樣的,當日在審理交通意外的案件,我在座位低頭抄寫案件內容。快到證人出場時,法官突然看向我,威嚴地說:「難道你是證人?證人怎麼會在這裡!證人是不可以旁聽案件的!」我聽到立即搖頭。法官問我是不是記者,我瘋狂搖頭,然後說不是。可是,法官打斷了我,告訴我回答法官時要站起來,還有只有記者才可以坐第一排,不是記者更不可以抄錄案件。
我當時快被嚇死了,急忙道歉並解釋我是大學生,是大學的老師讓我們來旁聽的,法官才同意讓我筆錄作學術用途。他更提醒我下次如有需要應先知會他的助理。第一次去法庭我就被罵了,法官還打斷了案件地向我說教,我當時是尷尬得想找個洞躲起來。
不過,之後有個律師表現得比我還尷尬。當時我們在看交通視像的影片記錄,法官在看紅燈出現的秒數,這段重播了好幾次。
這時候,法官要求原告把證據文件提交上去,原告律師代表警方出庭,他找了一會,他的助理也一起找,但都沒有找到。於是那個律師很尷尬地說他手上只有一份。他提議讓助理去印一份。
法官見狀嘆氣,讓他把現有的份遞上去。律師表現得很慌張,正想拿起文件走向法官,法官又無奈地對他說:「叫你助理送上來!你自己準備好先OK?」他的助理立即彈了起身,匆忙把文件送了上去。
可是,法官看了文件一眼,臉都黑了,然後大聲斥責那個律師。
「證據文件每一份上面要有號碼,要不要我幫你寫?告人也不做好準備的嗎?」
法官又提醒律師,讓他之後緊慎點,不要浪費大家時間。律師只好連忙道歉。當時的場景比我尷尬太多了。接著大家又若無其事地繼續。過程大概是雙方呈上證據,法官問問題,被告和原告律師回答。被告沒有律師,只可以自辨。法官問被告需不需要律師,法庭可以申請,不用錢。被告很有禮貌地說不用勞煩了。於是案件就繼續審了下去。
案件審理直至快到中午,法官終於讓大家去吃飯,同時提醒甚麼時候再開庭,讓我們準時回來。退席時,我們再次全體起立,法官和他的助理先走,然後我們才離開。我在附近的餐廳吃午飯,不時看手機,小心不要遲到了。
吃完飯後,我又回到了法庭。案件審理的過程又再重複,重複又重複。不久之後,終於有了判決。被告最後被罸款了幾百元,然後被釋放。
可能你會問,只罸幾百元就用了那麼多人力物力?我那天就審了差不多四小時,最少有九個人在場,還不包括旁聽。但是,審判的意義在於公義,無論罸幾多都好,公義都是無價的。我們之所以要對法官有禮,懷敬畏之心也在於司法人員努力維護司法獨立和公義。即使是幾百元的案件,也會被重視,得到公義的判決。為了繼續維護下去,需要我們全部人的努力。
希望這次的分享可以令你對法庭和案件審理多一點了解。若有機會到法庭,千萬不要犯以上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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