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亞太太空事務論壇(APRSAF-29)紀要
摘要
本次出訪行程為台灣國家太空中心(以下簡稱TASA)委託國立中央大學執行之太空事務青年人才選訓計畫(TYSPP)之後續計畫,由四位選訓代表與 TASA 共同前往由第二十九屆亞太太空事務論壇(APRSAF-29),由今(2023)年 9 月 18 日至 9 月 24 日,會議共四天,外加一天印尼太空機構參訪行程。前兩日為各工作組(Working Group)就議題內容進行交流,依據既有議程完成進度,本人參加太空法制工作組(Space Legal Working Group, SPLWG),主席為日本宇宙航空研究開發機構(JAXA)國際合作總監。該工作組具體完成事項為完成兩年度計畫《國家太空立法倡議》(National Space Legislation Initiative, NSLI)第二階段(Phase 2),該倡議為亞太地區太空法律/政策從業人員之間建立研究小組,目的在於完成國際法框架,於亞太區域中推動各國國內法規標準化,實現國際合作與資源共享的可能性。後兩日為大會,各工作組、各國就目前進度進行報告,屬於單方向彙報形式,我們得以在過程中快速理解各國於不同太空領域,如遙測、資料分析、教育、衛星科技、公私協力模式、聯合國可持續目標(SDGs)之進度。APRSAF-29 由日本 JAXA 與印尼國家研究與創新機構(BRIN)共同舉辦,旨在促進亞洲與太平洋國家成員國與民間企業在太空法制、太空經濟、太空教育上的互助合作。今年是選訓計畫第二年,本人以青年選訓代表身份出席,並於太空法制工作組(SPLWG)與東京大學「科學、技術與創新治理中心(STIG)」合辦之青年學者論文競賽獲得榮譽提名(Honorary Mentioned),並於現場進行口頭發表,發表內容為《尋找國際共同市場的民主分配方法—以低軌道衛星通訊服務頻率為例》。印尼作為西元1960年代即成功發展本土自製衛星的國家,在亞太地區為特例,而今 APRSAF-29 於雅加達舉辦,足可見其國家政策發展太空政策之雄心。
太空政策工作組(SPLWG)摘要報告
會議:「NSLI第二階段成就概述及未來方向」
分享了2021-2023年NSLI第二階段的成果。
會議圍繞「授權和監管」以及「碎片減輕和應對」等主題展開,參與者分享了加強政府和行業合作以提升這一領域重要性的見解。確認了UNCOPUOS作為國際討論全球議題(如利益多元化和太空利用權)的國際論壇的重要性。
對即將來臨的NSLI第三階段表達了支援。
會議:「為實現外太空可持續利用的可持續公私合作夥伴關係」
討論了促進太空可持續性的互惠互利“合作”可能機制,並分享了不同國家的相關倡議。
確定了關鍵方法,如在不具體指導性的情況下設定可衡量的目標,共同設計/共同開發,行業激勵措施,風險共擔機制和知識共享等。
會議:「加速亞太地區對可持續發展目標的貢獻」
討論了民營部門和公私合作夥伴在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中的參與。
認識到了民營部門的角色的重要性,如提供新的思想和技術、創新、財政資源和實施能力。
建議透過獎項和競賽等方式進一步鼓勵民營部門的參與,提高對其能力的認識,分享成功故事,並提供各種支援以實現目標。
會議:「APRSAF對國際太空交通管理的看法,旨在收集SPLWG參與者對未來太空交通管理國際制度的重點、挑戰和機會的看法。
大家一致認為,要實現全面的國際制度非常困難,至少在最初階段應重點放在特定問題領域,其中協調符合行為者的自身利益。
在太空交通管理的國際討論中,發展技術標準和最佳實踐應是重要的優先事項。
年輕學者會議
透過東京大學舉辦的競賽選拔出的下一代太空政策和法律研究者的四場次演講
萊斯特大學的Mr. Alfathimy因其演講“冒險前沿;民營公司在印尼的能力中的作用”而獲得大獎。
獨立演講
印尼太空政策和法律的最新議題
關於太空可持續性評級的介紹:其基礎、方法、預期影響和與亞太地區的協作活動
工業視角:亞太太空行業展望和未來增長的共同倡議
太空政策可持續性的共同評估框架
利用太空技術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SDGs)
東協的太空機構:潛在的建設模組
菲律賓外太空活動的長期可持續性指南和治理
結論
工作組完成了所有議程,參與者來自亞太地區和其他地區,參與者人數創下了70多人的紀錄,反映了工作組作為該地區多邊討論的重要論壇的重要性。
討論涵蓋了廣泛的政策法律話題,產生了洞察力,例如強調政府和行業合作對提升太空可持續性的重要性。
對即將來臨的NSLI第三階段表達了廣泛的支援。
工作組共同主席借此機會衷心感謝所有會議組織者、演講者和參與者的貢獻,並希望這個社區在未來幾年繼續擴大,進一步豐富太空政策和法律的討論
太空政策工作組(SPLWG)詳細內容
國家太空立法倡議第二階段概覽與前瞻
國家太空立法倡議(National Space Legislation Initiative, NSLI)為亞太地區太空法律/政策從業人員之間建立研究小組,實現以下三項目標:第一、促進亞太地區國家太空立法和/或政策的實踐和案例的資訊共享和相互學習;第二、為了增強亞太地區國家根據國際標準制定和實施國家太空法律和/或政策的能力;第三、在APRSAF ExCom通過審查。該倡議在APRSAF-26期間的SPLWG研討會上提出,並在APRSAF-26的Plenary上獲得授權。該倡議的第一階段於2021年12月結束,共舉辦了十九次線上會議並向APRSAF-27全體會議報告了其活動。由NSLI研究小組準備的有關國家太空立法狀況的報告,由9個NSLI參與國共同提交給聯合國外層空間事務(UNCOPUOS)法律小組(Legal Subcommittee, LSC)的第60屆會議。
今年為 NSLI APRSAF-29 為第二階段結束年,第三階段正要開始,會員資格開放給亞太地區國家政府組織,國家級的太空機構可以加入。台灣對應之《太空發展法》於2021年公布,由於台灣目前並非正式會員成員國,因此並未加入NSLI小組。
《給新太空參與者的太空法規》
以聯合國為主體的國際太空法框架,讓各國法制可以在商業、外交、非營利議題上得以協調互助,以原則性框架為主,非強制性立法。聯合國相關機關為聯合國外層空間事務辦公室(UNOOSA),UNOOSA 負責規劃和強化 UN 會員國在太空法和政策的能力,自1958年聯合國大會設立該辦公室以來,持續整合太空探索及相關活動所帶來的創新和知識支援經濟增長,為各國帶來投資報酬,並產生新技術和就業機會。
相關文件為《Report of the Working Group on National Legislation Relevant to the Peaceful Exploration and Use of Outer Space on the work conducted under its multi-year workplan》(2012, A/AC.105/C.2/101),該文件大意有六:一、工作組應採取適當手段,確保外層空間用於和平目的,國際法所規定的義務與各項條約能得到落實;二、鑑於民間對空間活動的參與有增無減,在批准和監督非政府太空活動方面,需有國家級行動;三、需要減緩太空碎片,讓外層空間可持續利用,確保活動安全,減少地球和太空環境可能造成的損害;四、回顧聯合國外層空間各項條約所載,各國在實際可行範圍內,提供關於太空活動的的相關資訊的義務;五、太空活動的批准和監督需要前後一致、公開透明,並且需要民間部門參與的務實監管制度,以便為國家頒布監管框架提高實用度;六、國家在處理本國太空活動各方面問題時採取不同做法,有些採用統一法令,有些綜合採用若干法律。各國的法律框架基本上取決於該國太空活動現況以及民間單位的參與程度。
《給新太空參與者的太空法規》(Space Law for New Space Actors project):為了能夠反映新興國家參與太空事務的需求, UNOOSA 於2019年建立了《給新太空參與者的太空法規》專案。該專案支援會員國有效利用太空基礎建設,造福各國人民繁榮與和平。UNOOSA根據國際適用於外層太空活動的規範框架,為有需求的聯合國會員國提供量身打造的協助服務,包括國家技術諮詢任務、起草或修訂其國家太空法和政策,使其與國際規範框架保持一致。單一國家政策的實體方案需在12個月內分為4個階段完成,分別為:
第一階段:對請求國進行開發和書面研究;
第二階段:訂製課程;
第三階段:提供 2-3天的現場技術諮詢工作;
第四階段:後續和評估。
如此一來,該專案可以為國際社群建立負責任和可持續的太空活動,促進國際外層太空活動。該專案實際上受到國際成員重視,並為新興太空國家帶來實際效益。
各國太空政策與法制狀況
澳大利亞授權與監管近況
相關法規為《Space Act:Launches and Returns(2018)、 General(2019)、High Power Rocket(2019)、Insurance(2019)》。澳大利亞國內監管框架在2013年通過有關和平探索和利用外太空的國家立法建議。該建議包括開展太空活動、授權太空活動和登記太空物體。澳大利亞太空法案於1998年制定,並在2018年進行了修訂。目標是確保在參與太空活動和鼓勵太空行業創新之間取得合理平衡,同時確保太空活動安全以及履行國際太空條約的義務。法案規定太空活動,包括從澳大利亞發射太空物體、購買飛行器進行太空活動、將太空物體返回、為公民發射太空物體、營運設施以及從發射高功率火箭。許可證持有人必須遵守的條件包括標準條件和根據特定許可證的條件。此外澳大利亞遵守有關太空物體登記的國際義務。最後,澳大利亞參與NSLI的第二階段,以支持太空活動的長期可持續性。表示期待參加第三階段的工作。
印尼太空政策與法制近況
印尼的法律繼承自荷蘭的歐陸法系(Civil Law System),太空相關最早為2013 LAW OF THE REPUBLIC OF INDONESIA NUMBER 21 OF 2013 ON SPACE ACTIVITIE。目前太空主掌機關以整併至「 國家研究與創新機構」(Badan Riset dan Inovasi Nasional,縮寫BRIN),BRIN 是印尼政府於2019年成立的內閣級政府機構,為印尼唯一國家研究機構。印尼的太空研發機關基本上在BRIN下面,但也有許多非BRIN相關的組織處理相關議題,對外主責如 UNCOPOUS、ITU、UN 大會等等。印尼目前正在修訂「印尼太空活動總體規劃 2024 - 2045」以達成協調整合目的。相關太空計劃下:「 Observatorium Nasional Timau(法規、夥伴關係、研究、商業等)」、
「Biak 地面站(TTC)(夥伴關係、商業化)」、 「Nusartara 衛星星系群與太空港建置(公私協力進行中),目前有 4 項備用法律支持這些行動。目前關於進出口機敏太空技術的相關規定由 BRIN制定,以遵守戰略貿易管理規定,同時又必須滿足與國內外夥伴進行合作的機會。另外「太空港」(Space Port)方面,印尼正處於發布相關政府法規的最後協商階段。
印度尼西亞授權與監管近況
印尼的太空活動從1963年開始,在太空技術、法律和政策方面取得了許多突破,但也面臨了多重挑戰,其中大部分是由內部政治問題引起的。印尼的太空任務可以分為三個時期:舊秩序、新秩序、改革時代。在改革時代之前,印尼的太空發展在國家政策的支援下,存在著最穩定的環境。然而,在1998年的政治動盪之後,印尼的太空計劃自改革政府上台以來一直停滯不前,表明太空計劃並不是當務之急。然而在2000年代,印尼邁出了重要的一步,加入了五項國際太空條約中的四項,顯著改變了印尼太空計劃的方向。印尼渴望實現太空技術獨立,因此在2013年頒布了第21號法案,為印尼太空活動2026-2040年的國家太空發展制定了計劃。儘管印尼對太空計劃發展有明確的長期計劃,但政府的政治和財政仍然是重要障礙。
印尼與東南亞其他國家(也被稱為東協)成功加強國內太空能力不同,印度尼西亞仍在尋找適當的發展道路,正在尋找法規與現實面的平衡。此外,四項執行的國際法規中,有三項尚未完成,這些順應國際法規的目標對於支援印度尼西亞太空活動的國內母法「2013年印尼太空法」的實踐至關重要,才能實現2016-2040年印尼太空活動發展目標。印尼太空國家管理單位自2014年DEPANRI的解散、2020年BRIN的成立,至2021年LAPAN併入BRIN,都是印尼太空發展的重要政治問題,足見政府在支援國家太空活動方面的不協調。來自 BRIN 的講者建議印尼政府應避免朝令夕改。
儘管印尼已通過2013年第21號法律和2016-2040年長期目標,印尼太空活動的不連續是由於歷任印尼總統的政策不一致。利益關係人和政策制定者應關注發展印尼太空技術的獨立性。儘管LAPAN已整合到BRIN中,法律問題仍然影響著印尼的太空活動。講者建議BRIN將印尼太空事務的組織結構修改至完成版,確保未來太空活動發展具有政策連貫性。(可參考 Indonesian Space Activities: The Long and Winding Road, Nugraha (2022))
日本授權與監管近況
由官房內閣的國家太空政策秘書處主講。2012年內閣成立了國家太空政策秘書室,同時扮演協調各部門太空政策和太空相關活動的角色。同年,內閣還成立了由產業界、學術界和其他專家組成的國家太空政策委員會,作為總部的顧問。這些政策變革和政府重組促使2016年頒布了《太空活動法》和《遙感法》,促進日本的太空產業。日本在推動太空資源探索方面也非常活躍。《太空活動法》於2016年頒布,規範兩項主要太空活動(發射和衛星運營)的法律。該法律規定了這些活動的許可權,以及由此產生損害的特殊責任規則。同時日本也是《Artemis Accords:關於和平目的下合作探索和利用月球、火星、彗星和小行星的原則》的八個原始簽署國之一,該協定於2020年制定,規範國際太空資源探索和開發的原則。2021年6月15日,日本國會通過了「促進與太空資源探索和開發相關業務活動的法律」(太空資源法),該法律允許民間從事太空資源探索和開發的商業活動並取得太空資源的所有權。
韓國授權與監管近況
由韓國航太太空研究機構學者發表。韓國的太空發展計劃為《Fourth Space Development Promotion Plan: Unmanned Landing on the Moon in 2032, on Mars in 2045》,核心目標為發展技術,達成自主研發之無人探空能力。該計劃還提出了在2045年具備發射有人太空器的能力的目標。此為中長期目標和高位法定計劃。此外韓國計畫在2030年代擴大國內遙測和觀測基礎建設的計劃,並在2040年代增強對國際合作的貢獻能力。短期計劃為期五年,涵蓋2023年至2027年。政府計劃在2023年至2030年間投資10.9億美元用於開發小型衛星(SAR和EO),以滿足民用和國家安全需求。同時,政府希望到2045年將韓國在全球太空收入中的份額從目前的1%擴大到10%。該計劃還包括在2030年代達到太空貨運能力,並在2045年實現太空人載運任務。計劃中還包括基礎設施擴建、太空技術的公私轉移以及可重複使用發射器的研究項目。核心目標是在2045年成為太空經濟的強國,在2032年成功登陸月球,並在2045年登陸火星。
泰國授權與監管近況
泰國尚未根據聯合國的國際原則,制定國家太空法來規範太空事務,包括太空物體的登記,以及對太空事故的管理和協助。然而,泰國有處理此類事務的機構,其中最重要的是地理資訊和太空技術發展局(GISTDA),GISTDA並不監督或建立集中的全面政策和法規。儘管如此,泰國在太空領域擁有自己的衛星,用於電信和自然資源探測。此外泰國也有負責衛星相關事務的機構,例如泰國地理空間資訊與發展機構(GISTDA)和國家太空政策委員會(NSPC)。
國際事務上,泰國是多邊和雙邊合作條約的締約方。泰國正準備加入兩個額外的聯合國條約:1972年《關於國際責任的公約,針對太空物體造成的損害》和1975年《關於登記發射到外太空的物體的公約》。由於太空業務和活動涉及跨境經營者和國際組織,泰國需要透明、最新和充分的太空法律,以便使太空活動得以正確、合法地運作,並贏得所有經營者的信任。因此,國家太空政策委員會(NSPC)和國家太空局(NSA)將成為治理和發展泰國太空法的重要機構。
菲律賓授權與監管近況
菲律賓尚未針對太空碎片減輕標準制定國家機制。然而,作為 UNOOSA的成員國,菲律賓完全遵守該委員會的太空碎片減輕指南。根據菲律賓太空法(共和國法案編號11363)承諾遵守國際太空碎片減輕標準的相關條款。
嘗試永續經營的太空公私協力模式
歐洲太空總署「保護計畫」主持人
歐洲太空總署創了「Zero Debris」倡議計劃,關注太空碎片和碰撞問題,同時涉及民營部門。歐洲太空總署(ESA)、空中巴士國防與太空公司在2023年巴黎航空展上宣示促進太空作業的安全性和長期可持續性的承諾。過去太空探索的碎片正在地球軌道上盤旋,威脅著我們在太空中的未來。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些碎片物體的數量和質量不斷增加,增加了對活躍衛星的風險。歐洲太空總署(ESA)鼓勵合作夥伴和其他相關方追求類似的道路。為此,ESA正在更新其內部的太空碎片減輕標準。其中重要議題包含可持續的公私協力關係以實現太空永續經營。歐洲太空總署開發者大多是民營部門,他們提供了大部分的活動。太空現在已經成為各方自願合作的唯一場域。傳統的美國大公司是太空可持續生產的主要參與者,他們正在開發新的實踐方法,這些方法需要滿足新的目標。公共和民營部門如何共同努力,需要開發哪些技術來實現這些新的實踐方法?因此我們啟動「Zero Debris」計劃,我們認為要停止生成太空碎片,目前正在制定新內部標準,特別是與民營部門簽約的任務,今年只有23個任務會採納這些新標準。ESA 也在技術發展方面發展:第一,Zero Debris投訴平台。第二,發展和示範在軌道服務中的清除服務。最後,用於太空監測、跟蹤和防撞的技術改進。
此外也推出了「Zero Debris Charter」。章程記錄專家意見,與不同的合作夥伴共同開發,定義有意義且可衡量的目標,搭建和聯合國既有規範之間的橋樑,並將它們應用於具體的技術發展中。我們不希望明文規定應該開發這項技術或那項技術。參與太空可持續性的利益相關者可以是運營商、製造商、機構和保險公司,因為所有這些公司都在太空行為中扮演著直接或間接的角色。如果我們真的想要包容,那麼保險、保費投資者對投資更多的政府和企業將有更廣泛的可能性。我們的想法是推動變革,以身作則,並與任何積極的團隊合作,以便我們可以幫助整個國際社區實現太空的基本可持續性。
印度方面
印度一直在大力與民間部門合作,以滿足太空產業的一系列需求。以下整理歷史因素、政府考量與相關法規與指南,為公私協力的願景提供多樣性。
歷史:印度擁有極為強大的國家太空計劃,由印度太空研究組織領導。但這也意味著長時間以來,該國的民營部門僅限於成為供應商。民營部門獲得了許多合同,但民營部門並未成為獨立的智慧財產權主體。這種生態系的後果是,主權國家在如何分配合同和如何取消合同方面享有特權。在21世紀,印度作為一個負責任的太空大國,也意味著要在國際貿易和投資法律下平衡權力和改變。印度需要一個清晰和可預測的政策框架,打造公平待遇,以促進對太空產業的投資。同時國家必須是非專斷的,平衡國際太空體系下的監管和責任義務,與國際貿易和投資規則下的責任義務。
經濟:印度太空經濟在某種意義上也處於獨特的環境中,政府是太空經濟的競爭對手,透過國家新太空印度有限公司(New Space India Limited, NSI)在商業上銷售其產品和服務。它也是太空活動的監管機構,因為國及太空部門具有全面監管權力,但它也是太空經濟的促進者,它現在以各種方式來推動產業、創建合作夥伴關係。因此,這是一種非常獨特的利益衝突情況,印度必須平衡這種情況。
政策:2023年對我們來說是一個決定性時刻,因為印度太空政策制定了。第一步是確定獨立監管機構,即印度太空授權和促進委員會。NSI是印度政府的公司,專門商業化國有太空創新。特別是在與民營部門合作方面,政府提供了非典型的高價值採購合同。印度正在轉向聯合體和抵銷混合模式,如果較大的參與者想要一個合同,他們必須必須與較小的新創企業合作,這導致了合同的公平分配,印度意識太空產業處於新創階段,資金不足,所以需要提供幫助。其中一個例子是保險議題,如果使用代理發射器發射的印度載荷,則無需私人保險,政府將充當保險人,因此為太空公司提供了巨大的鼓勵。
公私協力:公私協力模型如何完成?政府擁有豐富的經驗與跨國合作權力。政府需要提供的是指導、投資和採購。政府的太空計劃積累的專業人才能夠為民營部門提供支援、盡可能多地孵化新創企業。採購合同非常重要,因為政府的採購合同有助於公司的可持續發展,這激發了投資者的信心。我們還需要賦予官僚機構和當局權力。因此,政策需要以這樣的方式制定,即當當局按照政策做出決策時,它們不再可以在任何法院、論壇、仲裁之前被追究責任,此外還需要合理的智慧財產權的公平框架,而非買斷。
投資環境:當政府和產業進行合資企業時,必須平等地共享權力。主權國家不能毫無節制地行事,當產業進行持久的風險研發,政府需要投資大量資金,同時也不會剝奪合資企業自主權的權力。出口市場對於任何類型的行業發展都非常重要,特別是對於B2B模型而言。國內市場多久進口一次可能會決定國內機構能夠多麼容易地進入出口市場。印度避免使用標準模板,在合同中使用簡單的語言並使政策能夠合理地平衡談判權力。印度需要為太空產業定義特定的採購流程,因為印度的太空產業包括非常大的公司,例如機械製造廠,但也包括可能擁有15名員工,資本可能不足10萬印度盧比的初創企業。因此,政府採用的採購模式必須能夠容納這種多樣性,並確保每個人都能夠從政府的項目中受益。
結論:促進和監管並不是互相排斥的。印度政府意識到,它不能放棄對太空計劃本身的角色,但不會妨礙私人太空經濟的發展。如果印度要實現技術自主,那麼國家必須補貼新組企業的利益。如果太空必須真正實現民主化,那麼我們需要多元的參與。
韓國太空政策研究中心(SPREC)
韓國已經有公私協力的情形,其中重點框架有監管框架、投資體系與風險共擔機制。韓國在太空領域的智慧財產權問題和採購流程的問題,但是在涉及採購問題的過程中,要在國內建立一個體制是非常困難的。因為我們必須考慮世界貿易組織(WTO)的最惠國問題。還有投資體系,實際上民營部門非常希望獲得更多的投資,所以我們設計了一個與政府和民營部門相結合的基金基金體系。從今年開始,我們開始投資於韓國的太空初創企業,去年年底,當我們舉行公聽會並與民營部門進行許多對話時,我們正在考慮風險共擔經濟的政策工具,這涉及到固定價格合同、風險共擔模型等等。韓國希望真正探索更多基於太空行業的知識分享計劃。所以每年在韓國,韓國政府都會在年底舉辦韓國太空計劃,特別是今年,我們正在與美國政府合作。
印尼太空政策研究中心
印尼市場的起步始於20世紀90年代初期,政府透過不同的政策使其可持續,特別是對於太空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目前在印度尼西亞,我們擁有太空產業,但規模很小。印尼正在學習如何提升太空領域的政策,分為三個部分。
第一:法律框架,我們有太空法案(Space Law),即2013年第21號法案的起草。這個太空法案的起源是我們正在制定的商業化政府法規,特別是關於如何培育或提升我們在印度尼西亞的太空產業。還有政府的國家中期部署計劃,促進民營部門參與公共民營合作夥伴關係,從機構角度來看,這將由國家發展部門部門負責。
第二:參與。印度尼西亞有三種參與民營部門的方式,以促進太空經濟。第一種是商業會議,今年我們與其他國家的合作夥伴進行了商業會議,並尋找合作機會,特別是關於衛星、廣播和太空資源的利用。目前所有技術規格都是由政府機構構建的。在今年,我們試圖讓我們的民營部門參與到小規模的技術競爭中。
第三、我們有立法和政策制定過程中的參與,是在法律實施之前。我們有公眾參與,部門可以在法律或法規制定之前獲得意見和評論。
目前在印度尼西亞,太空領域還沒有形成新興產業。印尼為太空社群提供了很大的靈活性,它與國際標準保持一致。關於印度尼西亞的商業化,我們試圖將其分為三個部分,即如何強化創新、提升能力和建立合作。另一個例子是關於印度尼西亞的網路覆蓋率,印度尼西亞正在推出一個大規模的計劃,以實現全島的網際網路連接,特別是鄉村地區。我們與企業合作,特別是與電信業合作,這是一個非常龐大的專案。
加速亞太地區 SDGs 貢獻
聯合國的《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明確指出,我們應該探索利用各種數據,包括地球觀測和地理空間資訊。對於地球觀測衛星數據在這些領域的貢獻,人們的期望正在增加。作為日本的核心太空組織,JAXA相信透過科技創新為可持續發展目標等全球問題做出貢獻。我們需要客觀瞭解地球上正在發生的事情以及我們如何應對。地球觀測衛星可以從太空提供對陸地、海洋、水域、大氣和人類活動的清晰全球視角。我們相信衛星數據和資訊是指導我們做出更好決策並採取適當行動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的科學證據。(Contributions to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 JAXA Earth-graphy / Space Technology Directorate I)
印尼部分
SDGs 已納入國家層面的國家中期發展計劃(RPJMN)和政府年度工作計劃(RKP),以及區域層面的區域中期發展計劃(RPJMD)和區域年度工作計劃(RKPD),並與其預算相結合。太空對SDGs的貢獻是關於城市規劃中SDG的六個方面。最近,我們完成了印尼的實施構思。全球SDGs的實現率只有15%,而超過30%的目標尚未實現。這是一個全球性的挑戰。印尼已經建立了40個SDGs中心,並開始建立太空應用的分析。太空技術可以用於災害管理、生產力提高、氣候變化監測等方面,對實現SDGs具有巨大潛力。太空數據和實時資訊可以幫助政策制定,並促進SDGs的實現。具體來說,太空技術可以幫助提高農業生產率,減少用水,從而實現「零飢餓」目標。此外,太空數據還可以幫助監測氣候變化,預防自然災害,保護土地和生態系統,從而促進可持續生計。印尼面臨城市化和土地消耗等挑戰,而太空技術可以幫助分析和解決這些問題。最重要的是,合作和國際合作對於加快SDGs的實現至關重要,因為它們提供了更多的數據和資訊,支援政策制定,並推動SDGs的實現。因此,太空在實現SDGs方面發揮了關鍵作用,並且需要不斷的合作和數據共享,以實現這些目標。
泰國 GISDTA部分
國際合作驅動機制是主要計劃的推動機制,該計劃旨在將太空技術作為國家技術的機制。對於泰國來說,像美國、法國、日本等國家一樣,有兩個相關活動,推動地理資訊學方面的應用,從上游到下游,以提供有效的應對措施。我們開始提供高解析度的綁定措施的觀察操作,專門用於特定的中分辨率圖像。學術合作的工作是GISDTA和七個地區地理資訊學和太空技術中心之間的主要機制,用於參與當地社區,最後,我們與來自不同國家的許多機構合作,例如,我將展示如何利用太空技術對抗碳排放。
日本國際合作總署
加速對SDGs的貢獻,全球各國都面臨實現SDGs的共同挑戰。 JICA是日本政府的一個機構,隸屬於外務省,我們的主要任務是實施SDGs項目和國際開發項目。我們的使命是首先確保全球和人類的安全,應對世界各種問題,我們積極利用衛星數據,取得了顯著的進展。此外資金流向發展中國家的數量已經大幅增加,民營公司在這方面發揮了作用,這也是為什麼JICA將民營部門視為重要合作夥伴的原因之一。同時,發展中國家市場的潛力巨大,民營部門可以擴展他們的業務。我們的合作夥伴國家主要是發展中國家,這些國家面臨許多發展問題,但具有高度的發展潛力,因此與他們合作對於實現SDGs非常重要,這也確保了合作項目的可持續性。我們根據項目的不同階段提供不同的資金支持。我們接受提案,然後協助他們進行障礙調查,以確定可實現可持續經營的業務模式,這有助於解決經濟中的問題。我們期望通過可持續經營的方式來實現發展目標,並持續為發展做出貢獻。舉例來說,第一個案例涉及伊朗,在水資源管理不足的情況下,民營公司提供了技術支持,包括使用衛星數據和AI分析,這有助於減少產品成本並減少農業部門的碳排放。第二個案例涉及整合的數位農業解決方案,這有助於提高農業生產力。這些案例展示了如何利用太空技術來應對碳排放和提高農業效益。
簡介太空可持續指數(Space Sustainability Rating, SSR)與亞太情形
太空可持續性評級(SSR)是一個評估太空任務和操作可持續性的系統,旨在降低太空碎片、軌道碰撞和不可持續的太空操作風險。它通過評估六個模組和運營商提供的信息來評估太空任務的可持續性水準,並根據評估結果提供評級,包括青銅、銀、金和白金等四個等級。此外,SSR是一個非營利協會,由eSpace - EPFL太空中心托管,這個項目需要多學科協作,為太空參與者提供了一個行動導向的協作平台。組織可以參與SSR並支付費用以獲得評級,評級對特定任務階段有效,並可以在實施建議後重新評估。SSR的目的是引導太空運營商提高可持續性表現,同時鼓勵太空領域中的安全和負責任行為,這對確保太空環境的可持續性和安全性至關重要。
如果我們繼續按照目前的方式進行業務,未來碰撞的風險和碰撞率將呈指數級增加。這實際上是我們試圖解決的核心太空問題。其次,目前在國際層面和國家層面都沒有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工具,用來強制執行那些本來可以提供更安全和可持續環境的指南和標準。這就是我們項目的目標。因此,我們的目標是激勵衛星運營商和製造商在太空任務的設計和運營方面實施更多的可持續措施。截至2023年,我們現在是一個非營利組織,我們運營和管理這一評級。我們在日本建立了一個中心,與合作夥伴合作。我們的目標是將這種合作擴大到整個亞太地區,因為解決太空問題不僅僅涉及一個國家,而是全球性的挑戰,因此合作非常重要。我們將繼續努力,以確保太空環境的可持續性和安全性。
如何在法規與政策上促進民間參與太空活動? SPACETIDE, Japan
APRSAF擁有29年的歷史,主要由政府機構參與,而太空政策和規則工作組一直是我們用來實踐理論和討論共同問題的主要學習場所。在過去的十年中,商業太空活動一直在增長。因此,隨著民營行業參與者的增加,他們自2019年以來基本上與JAXA一起啟動了太空工業研討會。這個研討會的目的是將我們擴大到民營部門,並加速公共和民營的整合。SPACETIDE是一個非營利組織,我們是中立的行業,一直以來的使命是通過聯繫專業人士、大型公司、新興太空行業的初創企業以及最終用戶,來創建一個協作生態系統效應的太空行業。因此,我們正在進行各種活動,例如每年舉辦APAC的商業太空大會,發布用於支援太空生態系統的數據庫,提供針對有抱負的太空企業家的運營加速計劃,並支援討論各種商業太空活動和政策的太空行業行動。
全球太空經濟正在迅速商業化,太空行業不斷擴張,這對市場帶來了挑戰和機會。亞太地區被視為全球太空經濟的未來推動力,預計將進一步增強全球太空經濟的增長動能。亞太地區在太空活動方面表現出日益濃厚的興趣,去年約有五分之一或六分之一的全球太空初創企業位於亞太地區。亞太地區的太空行業涵蓋了各種領域,包括發射火箭、太空旅遊、太空初創企業等。各國政府正在積極支援商業太空活動,並建立國家太空機構,如澳大利亞的國家太空機構。亞太太空工業多樣化,但需要共同討論,以確定最適合每個國家的發展情景。面臨吸引畢業生進入太空行業的挑戰,需要提供多元化的培訓計劃,培養太空相關專業技能。增加政策制定者和公眾對太空行業的認識是重要的,可通過與全球、國家和地方議程相關聯以及激勵年輕一代參與太空領域來實現。
APRSAF於太空交通管理的觀點
太空交通管理在國際社會中確實是一個熱門話題。近年來,越來越多的國家開始制定有關這個問題的政策或法規,給國內的參與者帶來競爭優勢,或制定監管規則的採用者在國際層面。然而,我們看到許多國家,甚至國際間的發展和觀點對大多數人來說都不清晰。在歐洲的背景下,我們認為太空交通管理真的很重要。它需要與其他國家一起實現,因此了解其他國家的額外觀點或偏好對於理解非常重要。
一、 Prof. Melissa de Zwart, Professor, University of Adelaide
太空中的「應予考慮原則」(Due Regard Principle)而言。該原則在1967年的《外層空間條約》第九條中被規範,要求各國在進行太空活動時「應予考慮其他條約締約國的相應利益」。理論上,一個國家可能違反這一義務,而違反行為將構成國際上的不法行為。根據國際國家責任法,受影響的國家可以對國際上的不法行為作出合法的對抗措施,以及其他救濟形式。因此,「應予考慮原則」(至少在理論上)是太空中可強制執行的國際法義務。
類似的議題有太空局勢感知(SSA),這在軍事背景下也被稱為太空領域感知。這引出了如何整合局勢感知、信息共享和建立適當框架的問題。民營部門在太空交通管理中的重要角色,並討論了民營部門和公共部門之間的協作和信息共享的必要性。國際太空法在太空交通管理中的作用,包括航空太空條約的規定,並提出了問題,例如國家的報告和登記義務。可持續性和安全性的重要性,並討論了如何定義和實施這些概念,以及如何處理碎片減少和信息共享等問題。最後,提出了超越規範的階段的觀點,強調可能需要更多的控制和執行,以處理太空交通管理中的複雜問題,並討論了建立支持和執行的官僚機構和仲裁機制的問題。
二、 Dr. Nayoung Youn, Senior Researcher, Korea Aerospace Research Institute
可參考「the guidelines for the long-term sustainability of outer space activities」,演講者提到了國際STM和國家政策的相關性。目前有許多國際論壇和地區論壇在討論制定國際太空交通管理制度。他強調了以下幾個重要指南和國際文件:「RTS指南」提到了增強太空物體註冊實踐、提高對太空活動的意識以及長期管理太空碎片的新措施。「太空碎片減緩指南」涵蓋了太空碎片的管理,並認為太空碎片是建立STM的一個重要原因。各國在STM方面的參與,包括美國、俄羅斯、ESA、法國、英國、中國、印度、日本和韓國。他提到了這些國家的具體行動和政策。最後建立國際太空交通管理的五個綜合觀點:建立太空基礎設施,包括監測系統,以確保STM的正確運營、 制定國家STM法規,以確保一致性和標準化、發展SSA技術,實施運營計劃,並建立協作治理、確保國際合作,包括發展中國家的參與、參與國際STM討論,包括參加聯合國COPUS、ITU和IADC等論壇。
三、 Ms. Aya Iwamoto, Vice President, Policy and Government Relations, Astroscale Japan
Safe Space Safety Coalition的工作在制定可持續太空運營的最佳實踐,以及Space Data Association在商業運營商之間共享數據。此外,世界經濟論壇最近發布了有關太空通信的報告。此外,他提到了自己所在的公司正在進行軌道服務方面的工作,試圖重新測試和制定最佳實踐或指南。除了現有的法規要求之外。他認為民營部門和運營商在太空中行事負有巨大風險,因為他們在建造和管理太空器以服務客戶方面投入了大量資金。同時,保持外太空可預測、安全、安全且可持續對太空運營商和商業部門有利,因為這將降低操作成本、降低風險並確保業務環境的安全性。達成在競爭力、可持續性和安全之間的平衡仍然困難,因為不願意支付客戶外部性或確保太空可持續性的願望不容易實現。他建議將焦點放在共同點上,而不是關注差異。他提到了應該集中討論的三個關鍵方面:碰撞避免、太空碎片減輕和清除。這三個方面需要從技術、法律和政策的角度來討論。商業部門和太空運營商有動力在太空中負責任地行事,因為他們投入了大量資金,並希望維護其業務的可持續性。他呼籲商業部門成為太空交通管理的合作夥伴,而不僅僅是執行者,並參與共同開發和設計太空交通管理。最後是合作的重要性,特別是在各界之間,以加強太空交通管理的討論和實踐。他提到,各國的合作和跨部門的協作是實現太空可持續性的關鍵,但也強調了太空是一個獨特的領域,不屬於任何特定國家,單一行動或單方面行為可能不足以應對太空挑戰。他呼籲各方不要等待完美的解決方案,而是開始采取行動,這將為未來的太空交通管理奠定基礎。
太空政策基於可持續性的共同評估框架
羅友謙總監 Mr. Frank Lo, Taiwan Space Agency
讓我們從為什麼需要太空政策的可持續性或解決方案評估框架開始吧?我們都認識到政府制定政策時會考慮各種因素,政策本身涵蓋了幾乎所有可能的領域。不幸的是,我們必須承認,在完美的世界中,我們往往無法期望政策的完美執行。政策的實施只是這個領域中活動的一小部分,政策制定者預期和計劃的活動只是一部分,另一部分是出乎意料的驚喜、抱怨、延誤和意外後果。太空政策,尤其是可持續發展,目前正處於熱潮之中。這就是政策評估的用武之地。現在,我們試圖為決策者提供他們決策可能產生的後果,以及通過形式化的方法主要擴展到工資政策實現預定目標。太空領域不斷更新,同時,我們必須考慮到新的挑戰,高進入障礙,金融技術與太空領域的特性相結合,使太空領域變得不同且有些危險。我必須指出,太空技術的基本性質使該領域極為複雜且自動化,風險仍然存在。市場上供求的平衡成本往往讓政策制定者只關注供應端,並沒有明確的需求導向價值鏈。
值得懷疑的是,在價值鏈的最終產品和服務是否真正滿足了市場需求,特別是在涉及來自民營部門或公共部門的投資時。並不是所有被認為寶貴的事物最終都會變得寶貴,因此我們必須問自己的問題是,預算中投入的資金是否轉化為太空領域的發展?對於社會整體的商業和可持續性成果呢?我們還在繼續努力嗎?最近,在本世紀初的前兩個十年中,北極星公司根據美國破產法的規定申請破產,這家公司是全球領先的衛星擁有者和運營商之一。我們可以看到盧森堡衛星電信服務提供商ACS的快速增長,這家成功的公司是根據盧森堡政府的倡議於1985年成立的。在這些情況下,政府的干預總是顯而易見的,往往是野心勃勃的項目驅動的預算,以及新舊項目的組合根據不斷增長的商業市場做出了選擇,太空機構和相關政府部門正在展示,他們的金融社區在太空方面取得了技術、環境、經濟和社會方面的回報。如果在未來數十年內,投資回報無法實現擴張,那麼這種幻想的陰影就不應該被排除在外。
關於整合太空政策和可持續性的概念和實踐,我不必再強調國際條約和原則,例如聯合國外太空和平利用委員會確立的原則。我將介紹台灣如何通過立法制定其太空發展法規則和規範,該法規於2020年1月20日生效。法規中詳細闡述了太空政策的可持續性前提。同樣地,它在第一條中說明了它的目的,即促進我們的太空活動和太空行業的發展,以提高我們的生活和福祉。它還強調了太空發展應該遵循環保和可持續發展原則,以確保國內和國際太空環境的安全,並減少對環境的不利影響。政府需要制定並實施政策工具,包括規定、政府和非政府組織、戰略規劃、標準、激勵措施,以及鏈接合作,以指導和鼓勵執行部門和民營行業相應地提供其資源、靈活性和能力,以實現經濟、社會、環境和術語方面的期望共同結果,實現經濟、社會、術語方面的期望共同結果。這一倡議的關鍵部分是制定太空政策可持續性的指數,至少可以適用於亞太地區的經濟體。換句話說,政策指數是新興太空國家以及太空國家的基準工具,用於監測和評估支持培育和發展自己太空部門的政策進展。特別是這種基準工具在經濟、環境、社會和術語方面的各個方面都有所涵蓋,在某種程度上與聯合國大會制定的可持續發展目標相吻合。
這就是政策指數的起源,它不僅為政府和決策者提供評估政策的框架,而且如果可能的話,還提供了對政策風險、機遇和影響的全方位觀點,以支持政府,特別是國家太空機構,集中關注太空政策的發展、戰略優先順序以及進一步提升太空研發的技術發展。我們已經看到了亞太地區的政策實踐的良好實踐,每年比較一年內的變化,並將各國的數據集合進行年度基準比較。
但我不得不承認,目前我還沒有具體的方法來優化基於太空的政策組合。據我所知,我們可能可以通過投資組合優化來盡可能安全地組合政策組合。同時,我認為我們需要某些方法來評估太空政策對開放目錄的回報和風險,這些方法當然不是標準的,但它們將通過政策制定的實際項目的反饋進一步發展,這是一個永無止境的過程,需要不斷努力改進,這將由所謂的PDCA(計劃、執行、檢查和行動)組成。
全球動態和趨勢正在改變太空政策制定的性質,特徵是國際合作和夥伴關係。無論你如何看待圓形共同評估框架的概念,都清楚地表明,共同的利益在於理解互利關係,以及更大連接方法的價值。亞太地區的太空業利益相關者應該共同努力,為這樣一個倡議的行動提供支持,這將結合各個利益相關者的潛力,我們將整合這個倡議的潛力,使較小的利益相關者能夠成功,需要更具體、可測量、可實現、相關且具有時間限制的核心版本和理論。由於預期的共同評估框架只有在來自不同利益方的合作下才能推出並首次亮相,以獲得各利益相關者之間的共識,所以可以在名義上看待,良好的技巧可以應用,並且可以納入一定的步驟中
最後,請允許我指出,當涉及到不同領域和政治體制的多方利益相關者和利益時,要在共同評估框架或太空政策可持續性上制定並達成共識絕不容易,真正的挑戰是將這樣的框架付諸實踐和應用。讓我引用小羅斯福的"精力充沛的生活"演講中的一段話,他說,"比起不做什麼,去贏得輝煌的勝利,即使在失敗的過程中也是曲折的,要更好。因為那些從未嘗到勝利或失敗的人,他們的靈魂是不會得到享受或遭受太多的,因為他們生活在永恆的綠暮光下,既沒有勝利也沒有失敗。"。
東協成立太空總署如何成為可能?
Dr. Berthet Maximilien, The University of Tokyo
主題是關於ASEAN區域太空合作的潛在基礎。背景和動機:說明為什麼要討論ASEAN地區太空機構的建立,提到近年來全球出現了三個區域太空機構,分別是非洲、北非與中南美洲的國際聯盟。此外Berthet強調在東協地區也有關於建立太空機構的討論,並指出為什麼現在是重新審視此問題的時機。關於三個組織的現狀:提供了AFSA、SCG和ANSER的成立時間、總部、成員國以及其目標的簡要概述。強調這些機構採取了逐步提升活動的方法,三個機構的共同特點和區別在於成立的時間間隔不同,其發展過程皆包括學術討論、高層會議、實際成立等步驟。ASEAN地區的區域太空合作:不同區域太空合作框架,以及參與這些框架的成員國。並提到ASEAN太空合作的特點,包括多個重疊的機制和特殊的地緣政治環境。再來探討ASEAN太空機構的潛在可能性:引出了一系列問題,包括成員資格、領導、協調、建立方式以及目標。最後是ASEAN成立太空組織的必要性,尤其是考慮到最近出現的其他區域太空機構和ASEAN地區的獨特特點。
外層太空政策的長期可持續與治理指南,以菲律賓為例
Mr. Giovani C. Concepcion, PhilSA
主題為菲律賓太空活動相關的治理和政策框架。他概述了該框架的關鍵組成部分,包括菲律賓太空委員會和菲律賓太空機構,這兩者在政策制定和太空活動協調方面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演講者還強調了國際合作在太空相關工作中的重要性。Giovani 還分享了影響菲律賓太空活動的各種法律和法規,包括共和國法案10844、共和國法案7925和行政命令第127號。這些法律工具塑造了該國電信和衛星互聯網訪問領域的格局。第二個重點是菲律賓實施長期可持續性(LTS)指南的見解。他們強調了在政策和監管框架、太空安全、教育和意識以及國際合作等領域遵守這些指南的努力。演講中還展示了旨在促進太空科學和技術整合的各種舉措,包括教育計劃和獎學金。
青年學者發表
一、 Mr. Deden Habibi Ali Alfathimy, University of Leicester
私人公司在印度尼西亞能力太空建設中的角色。講者強調私人公司在這方面,無論從歷史上還是最近,都發揮了重要作用。首先提到的案例是在1960年代經濟衰退期間利用衛星技術解決電信連接問題。這導致了印度尼西亞衛星技術的發展並吸引了外國投資。第二個討論的案例是為了支持印度尼西亞的數位轉型目標而最近發射的印尼自主研發的衛星。由於該國的地理挑戰,衛星對於連接至關重要。像這樣的公私合作夥伴關係有助於印度尼西亞在財政壓力下獲得衛星。從這些案例中得出的主要觀點包括技術轉讓的重要性,年輕工程師的培訓以及太空能力建設的社經效益。文章還強調了亞太地區政府應支持太空啟用的公司,並積極行動以利用太空技術的發展潛力。講者最後強調了私人公司在推動印度尼西亞太空領域能力發展方面的歷史和當代重要性,呼籲繼續支持和採取行動。
二、 Mr. Han-Kun Chen, National Central University, Taiwan
太空任務眾包計畫,從廣泛的人群中尋求解決問題的方式。他們分享了自己在眾包領域的個人經歷,講者開始於18歲時參與NASA項目。他們強調了為他們的貢獻而從NASA獲得認可和獎品的興奮感。演講者強調了NASA眾包項目的重要性和成功,提到了超過400個此類項目。他們提供了一些示例,例如減少太空站內的空氣的項目,以及與阿特米斯計劃相關的項目。這些項目不僅取得了成功,還實現了成本降低。演講者主張眾包在太空科學和創新中的有用性,因為它能夠帶來來自各種背景的人的多元觀點和想法。他們表達了希望眾包將在太空科學的未來中繼續發揮重要作用的期望。 此外,演講者指出在亞洲缺乏類似的眾包平台或項目,但鼓勵在該地區啟動這樣的努力。他們簡要提到眾包相對容易理解和操作。總之,演講者認為促進眾包是至關重要的,並且將眾包項目的任務和靈感帶回可以成為太空科學和創新進展的強大力量。
三、 Ms. Yui Nakama, The University of Tokyo
維護一個自由和可持續的太空環境非常重要,以保護太空系統並確保長期的經濟利益。太空力量主管Scheffer強調了減輕對太空系統的威脅的必要性,強調了全人類的集體責任。兩個基本概念:太空安全和太空可持續性。強調了能力建設作為開發知識和基礎設施的過程,以有效保護太空資產和服務。民營公司被認為在應對與太空安全和可持續性相關的挑戰方面發揮了關鍵作用。預期民營公司將在技術部門進行創新,以適應社會變革。民營太空安全和可持續性公司Astro Scale被引用為在該領域開創性工作的示例。講者強調公共和民營部門之間開放溝通的重要性,並提到日本的太空安全指南。民營公司被認為在提高公眾意識和調動資源以應對威脅並推動社會經濟變革方面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決策和行動程序的透明度被強調為太空安全和可持續性的重要因素,有助於促進各方之間的合作和信任。民營部門被視為各方之間的橋樑,促進和平和可持續的太空生態系統的能力建設。
四、Mr. Yen-Lin Huang, Independent researcher & web3 architect. moda, Taiwan
「無線電頻率是一種公共資源。」尤其在低軌通訊衛星科技成熟的現下,國際共頻譜治理成為迫切問題,如何在科技發展寡佔與普及服務福祉之間取得平衡,本文嘗試提出激進市場(Radical Market)中的部分共有制(Partial Common Ownership, PCO)作為因應之道,為區域共同市場提出可能藍圖。尋找國際共同市場的民主分配方法—以低軌道衛星通訊服務頻率為例
大會紀要(Plenary)
Accelerating Space Economies through Regional Partnership
根據APRSAF-29主題「透過區域合作加速太空經濟」的方向,介紹了印尼未來推動國家工程產業和加速太空經濟的方法。 此外,在介紹了各政府關於發展太空經濟的太空政策趨勢後,來自政府、太空機構和工業界的專家將就與多元利益相關者合作的重要性進行交流討論,這被認為對亞太地區太空經濟的發展至關重要,並考慮了在太空機構狀態變化方面(例如轉變為資助機構)的情況下,透過太空領域和其他領域技術和服務的融合創造新價值的重要性。此外,考慮到東協國家等工業趨勢的現狀,將討論關於促進亞太地區太空經濟的議題,其中不僅包括區域內合作的問題,還包括區域外合作的需求,例如全球合作的重要性。
Sharing the Practices for Ensuring the Sustainable Use of Outer Space"
隨著參與太空相關活動的參與者數量預計增加,APRSAF在其名古屋願景中提出了貢獻於全球問題的目標,即確保太空活動的長期可持續性和外太空的穩定使用,尤其在亞太地區。在2023年6月,12個亞太國家聯合提交了一份報告給聯合國外太空和平利用委員會(COPUOS),作為APRSAF倡議的國家太空立法計畫(NSLI)的第二階段活動。報告中討論的一個主題是各國對太空活動的長期可持續性(LTS)指南實施情況。 基於各種民營部門活動的擴展,無論規模大小,包括新創企業、國際組織以及各國政府和私人企業,將討論民營部門和政府在應對全球問題,如太空活動的長期可持續性和確保外太空的可持續使用方面的合作重要性。
各國太空現狀
一、菲律賓
在2022年12月,於菲律賓總統府管理委員會(PAC)提出了各種議案,包括創建菲律賓太空週(Philippine Space Week),該議案獲得了菲律賓太空委員會(PSE)的認可。2023年7月25日,馬克總統正式宣佈每年8月8日至14日為「菲律賓太空週」。在他對2023年菲律賓太空週的致辭中,他強調了利用太空技術來增強公共服務的重要性,並對對國家帶來的好處表示樂觀。 菲律賓為其第二顆科學地球觀測衛星「Water 2」感到自豪,該衛星已運行近五年。它運行在約600公里的高度,已全球拍攝了137張精彩的圖像,涵蓋約292,000平方公里的陸地面積。這些圖像主要用於災害相關活動、研究、安全等用途。「Water 2」的高精度望遠鏡已用於研究各個方面,包括監測處於三級警報的Taal火山。它還捕捉到了大阪、克羅地亞的海上活動以及圓形珊瑚礁自然公園(Tubbataha Reefs Natural Park)等地的圖像,後者是世界最大的連續珊瑚礁之一。此外,「Water 2」還用於研究布蘭河(Bulan River)的人口、關島和帛琉,以及監測海草和珊瑚。多光譜單元(MULA)衛星的開發正在進行中,它將提供有價值的數據,用於農業、自然安全、災害管理和海洋研究。菲律賓還與歐洲委員會簽署協議,建立了企業數據可訪問性和分佈性的伺服器,涵蓋國內和該地區。將推出三項新服務,包括地面監測、森林製圖和棲息地監測,以進一步支持各種倡議。透過國際合作和合作夥伴關係,菲律賓已成為國際重大災害國際憲章的數據提供者,並成功從國際太空站(ISS)部署了立方衛星。這些舉措旨在讓學生參與太空相關活動和研究。 菲律賓積極參與全球太空研討會和教育項目,包括太空教育和意識項目、獎學金項目以及亞洲太空挑戰。這些努力旨在建立一支支持國家太空議程的太空科學家和工程師的重要力量。 菲律賓還積極參與國際關於太空安全和太空負責行為的討論。它提交了多份文件,並參加了關於太空安全問題的討論。最後,該國計劃在世界太空週期間推出一本名為「灰姑娘與她的太空冒險」的兒童書,旨在教育年輕觀眾有關聯合國太空條約的知識。菲律賓在太空技術領域取得了顯著的進展,並繼續積極參與各種太空相關活動和倡議。
二、新加坡
新加坡今天在太空領域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該國擁有超過60家太空相關公司,並在衛星開發和觀測研究領域設立了多個卓越中心。目前,新加坡太空領域擁有2000多名專業人士和研究人員。作為國際太空事務的主辦方,新加坡與學術界、政府和民營部門緊密合作,以推動該國的太空學習領域的發展。太空領域在新加坡仍然相對年輕,但已經有許多新創企業嶄露頭角。新加坡積極與風險投資社群合作,幫助培育這些新創企業,並協助它們發展具有顛覆性技術。一些新加坡新創企業已經成功籌集了大筆資金,如Spectrum專注於太空量子分配技術,以及Let Us Assume開發了激光通信技術。此外,學生們也在太空相關領域取得成功,如3D打印結構零件和小型衛星推進系統的開發。新加坡不僅在國內太空研究方面取得了突出成就,還積極參與國際合作。該國與世界各地的夥伴建立了緊密的關係,並參與了多個國際太空合作項目。此外,新加坡也積極參與國際太空組織,如聯合國外太空和平利用委員會,並致力於在太空可持續性和國際法應用等領域積累知識。 總之,新加坡在太空技術領域取得了令人矚目的進展,並積極參與國際太空合作。該國的成就不僅體現在科研領域,還體現在支持新創企業和培育太空相關人才上。新加坡對太空領域的承諾使其成為全球太空科技的一個關鍵參與者。
三、阿聯酋
阿聯酋在太空領域取得了重大進展,從2011年發射首顆衛星開始,這些衛星配備了先進的成像技術,用於環境監測以及收集和分析全球挑戰所需的數據。其中一項重大成就是強調的是前往小行星帶的阿聯酋任務,旨在加深我們對小行星、它們的起源和潛在資源提取的理解。該任務目前正在開發階段,計劃於2020年發射,將探索七顆小行星,揭示它們的化學成分以及太陽系中水的運動情況。另外阿聯酋的首位太空人,他在國際太空站度過了六個月。這個任務包括阿拉伯太空人歷史上的首次太空漫步,並與國際太空機構和全球25所大學合作進行研究實驗和研究。此外太空探索帶來的經濟機遇,包括新創企業的增長、國際合作夥伴關係和創建商業企業,這些將刺激創新和先進技術產業的發展,從而為全球太空社區做出重要貢獻。阿聯酋太空總署致力於在太空領域擴展人類對宇宙的知識,並促進經濟機會。阿聯酋太空總署致力於太空探索、科學進步和國際合作,所有這些都旨在擴展人類對宇宙的知識,並促進太空領域的經濟機遇。
四、越南
演講者代表著越南科學技術院旗下的越南國家太空中心,提供了越南太空相關活動和計劃的綜合概述。以下是主要要點的摘要:三重戰略:越南為其太空事業制定了三重戰略。第一個重點是應用衛星,以造福各個領域。第二個方面涉及開發遙感供應和分發站的技術,提高數據分析能力。最後,強調了人才培養,重點是培養太空科學家;衛星開發:越南積極參與小型衛星開發,包括首顆衛星的發射。計劃繼續開發衛星,最終建立商業衛星。國際合作:越南正在與國際合作夥伴合作進行太空相關項目。重點是能力建設、設施發展以及與其他國家合作發射衛星;太空計劃:越南正在進行各種太空計劃,包括一個小型衛星星系群。該國還正在整合太空數據以實現可持續發展;未來目標:越南對其太空計劃有著雄心勃勃的計劃,包括發射更大的衛星,擴大衛星觀測能力等。結論是越南積極投資於其太空計劃,重點是衛星開發、國際合作和能力建設。該國有著成為太空技術和衛星應用領域的重要參與者的願景,服務於各個領域。
五、美國
Andrew 代表美國國家航空暨太空總署(NASA)發表了一個關於NASA活動的簡要更新。
1. 國際夥伴關係:國際夥伴關係對NASA的使命至關重要,他們自豪地在各個使命領域都擁有國際夥伴關係。
2. 科學活動:超過三分之二的NASA地球和太空科學任務都涉及重要的國際參與,其中許多與亞太地區的太空機構有關。近期,他們慶祝了Jackson的"Krisan Excellent"任務的成功發射,NASA是其中的驕傲合作夥伴。
3. 月球探索:NASA與以色列和JAXA討論合作的可能性,計劃發射一個月球著陸器和探測器,探索月球的極地區域,預計最早於2026年實施。
4. 空氣質量調查:NASA期待參與即將舉行的亞洲空氣質量的機載和衛星調查,該活動將研究該地區的空氣懸浮微粒。他們已與韓國國家環境研究所簽署了合作備忘錄,並繼續與東南亞的合作夥伴(包括菲律賓、泰國和馬來西亞)合作。
5. 科學轉型:NASA啟動了名為"Transformation Joven Science"的計劃,目標是使公共資助的科學研究變得更加透明、包容、可訪問和可重複。他們將繼續開放所有數據和源代碼,以便立即向社區提供,並且不設專有期限。
6. 航空學研究:NASA的航空學研究使命總司令部(ARFD)專注於解決航空介面臨的主要挑戰和機遇,包括機動性需求增加、航空安全、可持續性以及資訊、通訊和自動化技術的進步。NASA與Jackson Chari合作,在航空交通管理、航空安全標準、超音速飛行研究和先進城市空中移動方面進行重要的研究。
7. 國際合作:NASA正在國際航空研究論壇中與27個國際太空機構合作,協調探索的研究優先事項。
8. 太空站和月球探索:NASA正在擴大對國際太空站的研究,以更好地瞭解如何在地球以外的地方獨立生活。他們將可持續返回月球,與商業夥伴和國際夥伴一起,擴展人類在太空中的存在並帶回新的知識和機會。
9. 阿爾忒彌斯協議:NASA計劃透過推進阿爾忒彌斯協議的原則來實現可持續的探索。阿爾忒彌斯協議是一套原則,旨在引導太空探索的努力,符合《外太空條約》等法規的義務。他們計劃在聯合國和其他形式的多邊會議中進一步討論這些協議。
10. 國際夥伴關係:NASA重視與亞太地區太空機構的合作關係,並以此為榮。他們歡迎日本首相Kishida於2023年1月訪問NASA總部,簽署了外交部長和國務卿之間的民用太空框架協議。NASA行政主管Senator Bill Nelson和NASA副主管Amnon White在2023年3月訪問了新西蘭和澳大利亞的合作夥伴,討論了我們在那裡的合作。
11. 展望未來:最後,他期待與所有與會者增強合作,並在我們共同前進的過程中確定新的創新合作夥伴。感謝大家。
各工作組結論與倡議
一、Satellite Applications for Societal Benefit Working Group (SAWG)
GNSS會議
討論並確認了將GNSS、EO和原地數據整合用於服務以解決社會問題的好處,納入民營部門,認識到需要更具成本效益、用戶友好的設備和應用程序,以及金融話的方法。
分享了QZSS的概述,以及新的服務QZSS導航消息驗證服務(QZNMA)、緊急警告衛星服務(EWSS)和MADOCA-PPP服務,這些服務使GNSS的應用領域得以擴展到許多新的應用領域。(CAO/Japan)
分享了GNSS與IoT傳感器應用:空氣質量(印度尼西亞大學)、地震、土地下沉和測量(印度尼西亞地理資訊機構)、使用ELTRES和QZSS消息服務的森林火災(SONY)、建築和農業等等。(GISTDA)
GNSS和EO整合會議
分享了GNSS/RS/GIS整合應用:稻米種植、橡膠、油棕(馬來西亞農業大學)、土地下沉(BRIN)
強調了數據集成與數據分析(AI)的重要性,以及部署基於GNSS/EO的服務至最終用戶所需的易於使用的技術。
AWG和太空工業研討會(SIWS)
促進資訊共享、意見交流和動力建設,以推動亞太地區太空工業的公共和民營合作。
分享了SIWS和SAWG的當前活動,以及與民營部門合作,利用農業應用中的SAFE成就(YANMAR AGRI/Japan)。
民營部門利用太空技術(例如SAWG(GNSS/EO)成就)方面,易於使用和成本效益高的技術的重要性。
後續在明年的APRSAF-30(澳大利亞)上繼續SIWS和SAW之間的討論。
SAWG和太空工業研討會(SIWS)聯合會議
促進資訊共享、意見交流和動力建設,以推動亞太地區太空工業的公共和民營合作。
分享了SIWS和SAWG的當前活動,以及與民營部門合作,利用農業應用中的SAFE成就(YANMAR AGRI/Japan)。
民營部門利用太空技術(例如SAWG(GNSS/EO)成就)方面,易於使用和成本效益高的技術的重要性。
主辦國會議:認識到太空技術與其他數據源(例如無人機)結合使用(具有Al/ML)在印度尼西亞的政府和民營部門中應用於許多應用領域,概述了在國家發展(印度尼西亞國家發展規劃部)中的應用、貧困地圖繪製和作物統計(STIS統計學職業學院)、土地地籍和林業(MAPIN)、油棕監測(Nusantara Plantation Research,Minamas Plantation)。
太空應用會議
分享了由ESA-JAXA-NASA合作進行的地球觀測(EO)儀表板活動(JAXA)、DIWATA-2衛星及其應用,包括土地利用、林業、災害監測等(PhilS)。
民營部門中的太空技術基礎服務:空氣污染疾病風險評估(sorano me)、城市變化和耕地利用(PASCO)、透過自家X波段SAR小衛星星座(Synspective)進行的下沉和變形等等,以及在衛星數據分析中利用Al/ML進行人力資源開發的重要性(GLODAL)。
倡導區域合作方面有必要與各個倡導項目合作,並應對社會災害管理、氣候變化等等,利用數字轉型(DX)和虛擬化(UN-ESCAP)實施。
合作夥伴多方參與合作討論會議,包括公共和民營部門
分享了由政府、太空機構、學術界、國際組織和民營部門在SAW中執行的各領域衛星應用,並成功舉辦了一個與太空工業研討會(SIWS)的聯合會議。
實現了與民營部門的合作,涉及由新創公司開發的用於水稻田水位監測的IoT傳感器,公司提供的災害監測衛星數據,以及需要更具成本效益和用戶友好的方法來支持與民營部門合作的應用。
歡迎透過整合EO、GNSS、IoT設備的地面觀測和Al/ML技術,促進政府、太空機構、學術界、國際組織和民營部門之間的合作,實施有助於氣候變化監測/緩解/適應以及亞太地區經濟發展的服務的持續討論。
二、Sentinel Asia\SAFE
Sentinel Asia 是一個旨在促進亞太地區太空資料在災害管理方面的國際合作的倡議。它於 2006 年 2 月成立,是根據 2005 年 10 月 APRSAF-12 的建議而建立的。 Sentinel Asia 的範圍不僅包括緊急觀測,還包括覆蓋整個災害管理週期,包括災害減災、應對和恢復階段。
重要成就
我們目睹了由 ISO 領導,並得到 JAXA 和 GISTDA 支援的 Agromet 多邊項目取得的重大進展。此外,我們成功進行了一項交叉比較研究,隨後推出了 ISRO 的數據平台 VEDAS。這個平台在 ASEAN 糧食安全資訊系統 (AFSIS) 發布的每月 ASEAN 水稻種植展望 (RGO) 報告中發揮了關鍵作用。AFSIS 創建了一個介紹門戶,將 VEDAS 和 JASMAI (日本農業氣象資訊衛星監測系統) 連接在一起,以確保在 RGO 和相關活動中持續和可持續地利用農業氣象數據。
此外,我們與 AFSIS 合作,為東盟國家的農業統計學家組織了培訓計劃。這些能力培養活動被 GEOGLAM 能力發展檔案識別為成功實踐。雖然 Agromet 項目計劃在明年結束,但我們仍致力於支援 AFSIS 的地理資訊 (GI) 活動。
區域、國際和公共-民營合作
我們已成功與民營部門合作,參與了 CH4Rice 項目,重點關注使用 IoT 感測器進行水位監測。此外,我們利用了水稻監測項目的結果,該項目使用了 ALOS-2 衛星數據,並結合了由民營公司開發的水稻對應軟件“INAHOR”。
我們已認識到在建立數據和工具共享平台方面合作的價值,例如 VEDAS 和 Google Earth Engine。這些平台促進了數據共享、分析、演算法開發/驗證以及針對終端用戶(特別是農業統計學家在農業部內的部門)的培訓和能力培養,這些都是 SAFE 項目的一部分。
我們積極鼓勵區域協調,以服務相同的目標區域和應用領域。這包括與 AOGEO、SCOSA、聯合國亞太經社會、SERVIR、亞洲開發銀行 (ADB) 和日本國際合作機構 (JICA) 等組織合作,旨在增強我們在亞太地區的集體努力。
三、Enhancement of Space Capability Working Group (SCWG)
工作小組的主要任務是促進知識交流,旨在增強太空技術能力的發展。焦點涵蓋了幾個關鍵領域,主要強調安全和倡議。來自五個不同國家和地區的代表所做的演講。這些演講涵蓋了與亞太地區長期可持續性指南有關的一系列主題。確保太空的負責和可持續使用方面的關鍵重要性。探討了小衛星和人口之間的數據傳輸,不僅涉及技術問題,還包人道問題。評估組織內系統工程和項目管理的效能,特別關注新興亞洲國家承擔的項目。我們的安全和任務分析會議中,重點一直是分享有關為實現亞太地區太空平等而實施的長期可持續性指南的實際示例。
我們還見證了這些指南在日本、澳大利亞、印度、泰國和印度尼西亞等國家的成功實施。這些工作包括太空碎片監測活動和污染管理,這些成就展示了在應對太空碎片和環境可持續性挑戰方面國際合作的潛力。民營部門在推動太空技術發展和促進可持續性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亞太地區機構和商業實體如何有效合作以實現共同目標。
三項關鍵建議。
我們主張繼續分享知識和經驗,提高大眾對可持續太空活動的認識。公眾的理解和支持對於太空相關工作的成功至關重要,我們認為知情的公民可以在倡導負責任的太空探索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其次,我們鼓勵機構和商業實體共同努力,以增強太空能力並確保長期可持續性。太空是一個共享的資源,不同利益相關者之間的合作對於其負責任的使用至關重要。合作項目可以實現資源更有效的利用,並在太空技術方面實現更大的創新。
最後,我們強調需要建立長期可持續性指南的實施標準化規定。明確一致的規定可以為太空中的負責任行為提供框架,有助於防止衝突和事故發生。這些規定應透過國際合作制定,並應能夠適應太空社區不斷變化的需求。
隨著進展,我們調整系統工程和項目管理實踐,以滿足東協國家的具體需求。我們認識到我們地區的多樣性,並旨在確保我們的實踐包容並應對不同國家面臨的獨特挑戰和機遇。我們志在促進太空機構、學術界和產業之間的合作。透過匯集不同領域的專業知識和資源,我們可以應對太空探索和可持續性的複雜挑戰。工作小組推動太空技術以負責任和可持續方式發展的承諾的驅動。透過知識共享、合作和制定明確的規定,我們旨在為未來鋪平道路,使太空成為一個造福所有人的共享資源。
四、Space Education for All Working Group (SE4AWG) / Poster Contest
「太空教育」是一個致力於太空教育的充滿活力和前瞻性的工作小組。該小組的焦點從火箭比賽轉向促進合作和STEM教育。他們引入了「觀星活動」,既在線上又現場舉行,吸引了來自世界各地的參與者。觀星活動匯集了來自17個國家的參與者。它展示了來自不同地點的夜空的實時廣播,包括日本的東京天文台和沖繩觀測站,夏威夷、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和印度尼西亞。這個活動讓學生能夠觀察夜空,從不同角度欣賞地球的形狀。他們還組織了一個在線望遠鏡新聞活動,使學生能夠一起觀察天文現象。
現場活動主要集中在初中和高中教育。他們探討了初中的實踐性項目和書本作為教材的使用。在高中教育中,討論了與太空任務和衛星圖像有關的主題性項目。同時,他們還討論了高等教育中的挑戰和機會,重點關注國際合作。
區域太空教育大會邀請了來自澳大利亞太空局和NASA等組織的高級官員,他們討論了目前的實踐和未來的計劃。來自泰國國家博物館和馬來西亞新創企業等機構的演示突出了太空教育的各種方法。該小組還優先考慮了青年的賦能,為年輕演講者提供了分享他們的工作和想法的平台。大學生在推動太空教育倡議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多樣性和包容性是核心主題,討論了區域和企業活動中的挑戰和改進,重點是使太空教育更具包容性。目前從討論計劃轉向實施有形的倡議。倫敦科學博物館的無障礙展示就是一個例子,確保太空教育對所有人,包括殘疾人士,都具有包容性。
五、Space Frontier Working Group (SFWG) / Kibo-ABC Initiative
在全球化和協作努力的背景下,介紹不同國家的嘗試。如矽光纖劑量計和手機太空參考等創新技術。還有展示了一個用於零重力任務的平台,引起了參與者的興趣,並引發了有益的討論。此外,活動強調了太空探索工作組在塑造太空探索未來方向中。討論範圍廣泛,包括決策過程、歡迎新成員參加太空探索會議、探討潛在合作關係,以及評估在太平洋地區SPDC(太空數據協調)倡議中一起工作的前景。
此次活動也提供了機會,表達對太空探索倡議在過去八年中取得的實際和學術成果的讚譽。除了與國際太空探索倡議有關的討論外,活動還首次舉辦了圓桌討論,作為未來工作的重要起點。會議介紹了Kibo模塊來促進科學和技術的發展,培養新興人才。特別值得注意的是,作為JAXA協議的一部分,2023年宇航員啟動了高質量的蛋白質晶體生長實驗,專門研究心律不整。在2023年8月,JAXA簽署了一項協議,同意在9月之後提供未使用的老鼠組織樣本,這些樣本將供研究人員研究重力對各種生物過程的影響。此外,活動還聚焦了“Try Zero G”計劃,該計劃鼓勵亞太地區的年輕人提出實驗想法。選中的實驗有機會在長期太空任務中由宇航員執行,從而促進年輕人參與太空相關活動。
ISS 日本太空人也有致謝感謝 APRSAF-29 的與會者。
六、Space Policy and Law Working Group (SPLWG) (見前述)
七、Space Industry Workshop
研討會的主要目標是促進資訊交流、促進討論並在業內創造動力,這有助於增長、發展和應對亞太地區的社會問題。我們還鼓勵各國公司參與,並在需要時提供國家援助。有30多位主講人,註冊參與者達到了260人,超出了預期。
總結來說,我們成功匯集了來自20個國家和地區的260名參與者,代表不同領域,包括公共部門、民營部門和學術界。全球參與者首次在研討會上介紹創新舉措,其中一項舉措專注於解決當地問題、提高市場準入和提升亞太地區太空技術知名度,另一項則涉及太空應用工作組,引發有關業界擴展和財務的討論。
在研討會期間,我們討論了業界面臨的挑戰,如管理環境數據和提高溝通可見性等。現在的主要挑戰是實現參與國家和全球參與者的公共和民營部門之間的合作夥伴關係,這對於建立可持續的太空生態系統至關重要。我們希望太空工業研討會有助於加速太空經濟的發展,確保其可持續存在。
未來世代
全球太空生態系統是一個不斷演變的環境,APRSAF不斷適應以實現持續的價值共創。一個例子就是新參與者的參與,太空教育和青年外展將在培養所需的人才儲備方面發揮更大的作用。根據這種發展,與APRSAF-29的主題“透過區域合作加速太空經濟”的主題一致,本次會議將聚焦於透過教育活動培養未來一代的批判性思維、合作技能和其他21世紀必備的技能,以實現亞太地區太空活動的可持續發展目標。
未來一代的太空發展,對亞太地區的可持續社經發展的重要性。從基層社區組織、正式教育課程、行業倡議到區域層面的合作,可以實現亞太地區包容性的航空太空發展。我們預見,透過參與全球太空市場,並在具有實力的國家/地區工業基礎的支持下,以及利用各持份者的比較優勢,提供豐富的職業機會,可以實現這一目標。基於上述理解,並結合名古屋願景的四個目標,本次會議將邀請政府、民營部門和學術界的所有專家共同分享和討論當前和計劃中的教育活動。透過開放的知識交流,本次會議將為教育活動的進一步發展做出貢獻,更加強調從小學生到新興專業人員的批判性思維能力的培養。此外,從這種動態交流中還可以制定有助於不同受眾持續進行教育活動的有利教育生態系統的當前和未來規定。
在這個會議的基礎上,還應考慮跨文化、交叉性和全球交流元素,作為由未來一代推動的區域層面能力建設的基礎,創建增強全球視野的人才儲備和未來的職業機會,潛在的工業基礎作為基礎,準備接受這樣的人才。最後,本次會議將探討對未來APRSAF活動和更高層次可能性的期望,例如可能與國家教育、經濟發展或各個國家個別主計劃的整合。
心得
太空法制工作組部分,今年為 NSLI APRSAF-29 為第二階段結束年,各國針對 NSLI Phase2 與國內法制進程進行分享,各國面臨的進度與困境不同,不過基本上都針對太空管制、太空垃圾、通訊與太空港、太空經濟部分進行探索。而第三階段正要開始,會員資格開放給亞太地區國家政府組織,國家級的太空機構可以加入。台灣對應之《太空發展法》於2021年公布,由於台灣目前並非正式會員成員國,因此並未加入NSLI小組。太空產業的公私協力正在典範轉移,尤其是市值規模小的新創太空企業。不同國家的法制框架限制了這樣新型態企業參與太空事務的能力,如採購法、智慧財產權、投資法規等。有些國家的太空發展策略甚至與企業產生衝突。因此如何藉由修法、國際合作方式促進企業合作,是目前的重點議題。台灣需要在工程會採購法、國發基金投資原則、太空發展法獎補助要點方面進行框架綜整與改良,促進國內產業發展(減稅減免、人才培育、法規簡化),並且進入國際產業鏈。
永續發展目標上,另外大會中也討論到公私協力如何幫助永續目標?基本上以遙測技術幫助第三世界的永續資源應用為主,如水滲漏、農業使用情形與災害幫助。本會議有價值之處在於實際的國際合作、公私協力模式。以台灣方面而言,SDGs是國際合作中政治敏感度相對低的方向,且台灣的遙測技術在整體太空科技發展上進度超前,因此以公私部門方式進行全民夥伴關係(People-first Private Public Partnership)是務實可行的國際合作方式,防止氣候變遷與自然災害或許是國際合作最沒有政治色彩的環節,但也是權力投射(Project Projection)的具體而微。尤其是東南亞國家多數位於第一線面臨災害的地區,如何在資源共享(衛星資訊共享、即時互聯、人才交流與合作開發)上進行有效互惠,是值得研究的內容。此外,台灣應服膺「自願遵守原則」,才有進入國際合作的空間。在 SPLWG 會議中,TASA 羅總監與 Berthet 提出區域化共同政策的務實進程,並以ASEAN作為討論案例,同時援引不同地區(如非洲與中南美洲)作為對照案例。羅總監提出以 PDCA 手法進行法制或政策框架的快速迭代。台灣似乎被排除在無論是東南亞與東北亞的聯盟雛型中,除了缺少正式外交關係之外,台灣於近五年才開始大規模探索國際合作的可能性。
教育部分,如何喚起未來世代對於太空的熱情,甚至投入相關學術科技,並長期於產業服務,是一個新興科技領域良性成長至關重要的變數。只有品質精良的人力投入,伴隨創新創意有效落實,資金、法規、國際關係的成熟才有用處,因此 APRSAF 持續性的研究提高太空大眾教育、學術工程教育是非常重要與正向的設計。
大體而言,東協太空事務一體化在本次 APRSAF-29 並無成為正式議程,可能在 APRSAF-30(澳大利亞)或 APRSAF-31(菲律賓)將會慢慢的浮出檯面,成為區域勢力之一。與此同時,不確定APRSAF主辦國日本的定位與採取方向,可長期觀察。回到本次主辦國印尼,身為多國之島,起步早,於 1960 年代即發展自主研發之同步衛星技術,近年來轉往小衛星至低軌衛星研發與國際合作路線,並展現東協成員國龍頭之姿,主動進行國際合作、互助,人才交換等工作。且由於印尼位於赤道,於後續建立太空港是優秀的地理環境,因此在太空事務的範疇上,無論是火箭事業還是太空事業,都前景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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