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日書:物的體系,我的物件錄 · 第五天

七日書丨Day 5丨14岁那年的绝版藏品们

千翊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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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贝壳,薄荷糖,海藻球,日记本……原来我也是有“宝贝”的人。

上初中二年级的时候,我曾经有一个收藏箱,里面装了好几样我的宝贝。

现在那箱子早就找不到了,也许是家里的人某次收拾屋子的时候,当做没用的东西扔掉了。之前很多年不在家,家里的物品怎样变动我也没法知晓。有些对自己很重要的东西,别人并不珍惜。

第一件东西是绿箭薄荷糖。上初中的时候特别喜欢吃各种木糖醇和薄荷糖,每天出门上学的时候都嚼一粒。倒不是因为特别爱吃,只是那个时候很敏感自卑,害怕被别人说有口臭什么的(其实并没有)即使没有,也要嚼一粒口香糖,聊胜于无。那会儿最喜欢嚼中草药味的木糖醇,觉得这个味道是最让人挑不出毛病的。

薄荷糖是绿箭后来才推出的产品,这种糖不是口香糖,是可以嚼碎了咽下去的压片型糖果。有留兰香、薄荷、茉莉花、柠檬几种口味。我最喜欢茉莉花味,清凉中带着一丝花香,如果买不到茉莉花的味道就买薄荷味。我觉得口袋里装着一盒薄荷糖特别有魅力。那时候我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永远不用担心考试和成绩。偶尔老师给我打电话,也是叫我去学校帮忙判试卷。记得有一次,期末考试结束后第二天,我还没起床,姥爷就过来叫醒我,说刚刚历史老师打电话找我,说让我去学校帮忙判试卷。我非常高兴,因为我可以作为好学生的身份出现在老师面前,让老师对我挑不出毛病。成绩好和成绩差的学生就是不一样,差学生要躲着老师,好学生可以光明正大地出现在办公室里,给老师帮忙。而且,我还可以见到我最喜欢的一个老师。我知道这个时候她也会在学校里判试卷,我可以帅气地出现在她面前,不一定会和她说话,但会以好学生的身份坐在她旁边,帮别的老师判试卷。

哈哈哈,这就是我那个时候的想法,有点羞耻。那天去学校的时候,我口袋里就装着一盒薄荷糖,坐在我喜欢的老师旁边,时不时地拿出来吃一粒。当时是冬天,薄荷糖在嘴里融化的时候,感觉整个口腔里都席卷着浪漫的寒风,我顿时觉得更有自信,也更快乐了。后来,我就把那盒没吃完的薄荷糖收到了我的收藏箱里,我觉得那盒糖有非凡的意义,记录了一段幸福。

第二件东西是玻璃贝壳。这是我在一家两元商店淘来的。也是上初中二年级的时候,在某个瞬间,突然喜欢上了各种小饰品,喜欢逛学校旁边的文具店,收集各种橡皮,有一次放学路过一家小小的店铺门面,店名字叫“梁子两元店”,外面还挂着扩音喇叭,不断地在播放着广告词:“欢迎光临梁子两元店,本店有各种头饰,首饰,手机挂件,儿童玩具,化妆品,日用百货等等,全场两元……”我突然就很好奇,这里会不会有一些有意思的小饰品?于是就进去逛。

店里其他客人都是一些老头老太太,中年阿姨,只有我一个中学生。第一次逛那家店,我就找到了有意思的东西,一些玻璃饰品,形状是各种类型的贝壳,海螺,海蓝色、澄黄色、青色、透明的玻璃,外面还涂着一层炫彩,用网兜装着。我非常着迷,就买了一兜。后来我经常去逛那家店,每次都能淘到一些好玩的东西。玻璃贝壳还是经常会见到,有时候看见其他网兜里有不同形状和颜色的贝壳,就忍不住再买一兜。后来我把所有玻璃贝壳都倒出来,摆在床上,一块一块地欣赏,挑出最喜欢的几块,放在了我的收藏箱里。

第三件东西是海藻球,别名“海洋宝宝”。这是一种遇水可以膨胀的硅胶小球,那个时候小孩子都很喜欢的玩具。这样东西也是在梁子两元店里淘到的,一个透明的小塑料袋,里面装着好多很小粒的海洋宝宝,五颜六色的,把它们泡在水里,没过一会儿就膨胀开了。我把海洋宝宝拿到教室里玩,本来是和同桌的女生两个人玩的,结果前后左右邻桌的同学也都凑过来,结果最后我的海洋宝宝拿去给全班同学都分了,每个人座位上都养着几个海藻球,有的装在水瓶里,没有水瓶的就拿个瓶盖泡着。有个男生很牛逼,拿一个瓶盖里放点水,养出来的海洋宝宝膨胀得很大,比我泡的所有小球都大。我也学着用瓶盖泡,也没泡出来那么大的。

玩海洋宝宝的人多了,就有调皮捣蛋的同学。我买的海洋宝宝就那么多,给其他人玩几个也就算了,不可能全都给别人玩。但就有一些毫无边界感的人总是管我要,有些人没有经过我同意,就把我放在桌上,或者桌肚里的海洋宝宝都拿走,全倒在自己瓶子里。后来有其他同学告诉了我,我一看那人桌子里果然有一大瓶泡好的海洋宝宝,满满一瓶,一看就是偷拿了我的。我就很生气,趁那个人中午放学,把那个人瓶子里的海洋球都倒在地上,用脚踩碎了。其他同学不知缘由,还开玩笑,说“你干嘛把海洋宝宝都踩碎了啊,这可是你和xx(指我同桌的女生)的结晶啊。”我也没和她多解释,第一这瓶海洋球不是我和同桌女生一起养的,第二,我踩碎它是因为它的主人不经我同意擅自把我的海洋球拿去自己养。

这个事情我现在还记得,倒不是觉得有多生气,是想起那瓶被我踩碎的海洋球,有点心疼。虽然它们不是真的生物,但大家都默认是自己养大的宝宝,也相当于人为给它赋予了生命。不管那个擅自拿我东西的人怎样,这些海洋宝宝毕竟是无辜的啊。我现在还记得那些海洋球被我踩碎时,在我鞋底留下的弹力和阻力。它们既脆弱又有韧性。如果真的有生命,应该很想活下去吧……

第四件东西是一对玻璃手镯。这也是我在两元店淘到的宝贝。一只柠檬黄色,一只淡绿色。我很喜欢这种颜色,表面也隐隐约约有炫彩的反光。这么好看的东西,居然只要两块钱,谁能不心动呢。

第五件东西是两块巧克力。某天晚上,我正在写作业,姥爷笑眯眯地走过来,有些神秘的表情,对我说:“你赶快写作业,写完作业我给你一个好东西。”我很好奇,就问是什么好东西?姥爷说,是我妈妈今天在超市买的[明治巧克力]。

听起来像是日本的生巧克力,吃着也确实有一点点生巧克力那种顺滑的口感。但其实味道很一般,我觉得不如德芙巧克力好吃。只是起了这个名字而已,连锁超市能买到的,也不会是精品巧克力。但我当时还是觉得它很高级,不是因为口感,因为姥爷把它当做惊喜奖励给我的那个笑容,让我觉得它很珍贵。

因为它很珍贵,很高级,所以我舍不得吃它。姥爷每天只给我两块,说是怕我一次吃太多牙疼咳嗽。有时候我只吃一块,有时候我两块都留着,我还信誓旦旦地跟姥爷保证,说我不会贪嘴都吃掉的,我会攒着,攒够一盒,到时候你们可以把盒子也一起给我。

于是我就真的攒着了,攒够了一盒,然后再攒下一盒。有一次我妈看到我的床头柜上只有一个空盒子,问我里面的巧克力哪去了?我对她说我全吃光了,其实我是骗她的,我把巧克力都装进我的收藏箱里,只留一个空盒子在外面,让她误以为我是贪嘴把巧克力都吃了,然后再告诉她,其实我没有吃哦,我真的很乖把巧克力都攒着哦。也给她一个惊喜,本来以为我是个贪吃的孩子,其实是个乖孩子呢。

我妈果然相信了,表现得很失望,说:“我之前听说你要把巧克力,本来还挺高兴的,结果你还是忍不住都吃了。你不是说攒够一盒,让姥爷把盒子也给你么……”

见她上当了,我就立马按照计划:“哈哈,其实我骗你的!我没有吃哦,巧克力都在我的箱子里呢!”

我妈看了看我攒着的巧克力,并没有露出惊喜的表情,也并没有表扬我是个乖孩子,什么都没有说,什么反应也没有,就走开了,就好像她刚才根本没有误会我一样。我当时觉得很奇怪,难道这还不足以说明我是个乖孩子吗?难道这还不够吗?我真的攒了很久哎,每天睡觉之前从姥爷那里拿两块巧克力,全都放在我的箱子里,直到攒够一盒,拿到了盒子,然后还在攒下一盒。我做的这些努力,你觉得很无所谓?一点都不在乎?

她就是这样,在我做好事情的时候不会表扬我,装看不见,在我做不好事情的时候一定会跳出来责骂我。慢慢地我也不会再做这种自我陶醉求表扬的事情了,反正不管我做成什么样,她都不会说我一个好字,那还装什么,不如任性做自己,这样起码对得起我自己。

后来我就没再刻意地攒巧克力了,想吃的时候就吃掉,我感觉好像自己做这一切都没什么意义。再后来,我已经忘了吃它了,过了很久,发现箱子里还剩下两块巧克力。我没有吃,就一直那样放着,仿佛是为了纪念自己曾经攒巧克力的那份认真和耐心。

除了这几件藏品以外,那个用来收藏的箱子本身也是一件收藏。那本来是一个装羊毛衫的盒子,上面写着“鄂尔多斯羊毛衫”,盒子的边缘有两个挂扣,还有一个提手,做成了箱子的模样,大概是为了表达精品羊毛衫的格调吧。那个箱子当时在我眼里就很有格调,像是那种有钱人会提的商用公文包。我经常提着那个箱子,假装自己是有钱富商,拎着公文包去做生意,把箱子放在桌上,从里面拿出文件,或者值钱的宝贝。

同样的箱子,我还有另外一个,也是鄂尔多斯羊毛衫的箱子,我用它装了日记本,现在还在我的书桌抽屉里。其实那些日记本不全都写了日记,有一些是空白的本子。初中毕业的时候,我看了一本书,有一个故事是讲一个男生为了自己喜欢的女生,高中三年写了十本日记,高中毕业的时候把十本日记全都送给了那个女生,用这种含蓄的方式表白。大学快要开学的时候,他忐忑不安地去了女生家,想问问对方有没有看自己的日记。

当时故事里描写的女生的反应是,神色僵了一下,然后说:“哦,疯玩了一个暑假,只想把三年来没能玩的时间都找回来,还没顾上看呢。”

最后男生把日记又要了回来,抱着十本日记离开了女生家,默默流泪。故事的结尾这样写:“他用三年的时间写了十本日记,是他一个人的爱情,和女生无关。”

这个结尾有点仓促,我当时看到女生说自己没看那些日记的时候,还以为是真的没看,觉得这个故事如果继续写下去,说不定以后女生还有机会看到,也许未来会接受这个男生的告白。现在想想,也许女生是看了,但是不喜欢他,所以不想回应。“神色僵了一下”可以理解成完全忘在脑后,也可以理解成在心里盘算该怎么找借口。就算女生真的没看,也说明她根本不在乎这个人。如果真的在乎,怎么会忘记呢?如果真的在乎,对方都已经暗示得这么明显了,难道不应该关门之后立刻心跳不已,小心翼翼地翻开本子吗?别人送给你十本日记,你说你疯玩了一个暑假,没顾上看,那只能理解为,对方的日记还不如疯玩重要呗。

不过我当时看这个故事的侧重点在于,三年写十本日记,算是一个很了不得的成就了。不管是自己重温还是送人,都是一份拿得出手的礼物,一份值得向别人炫耀,也可以让自己感到骄傲的成就。这不就是传说中的“著作等身”吗?

所以看了这个故事,我就立马去文具店买了十个本子,我希望我高中三年也能写满十个本子。我也想体验著作等身的感觉。哈哈哈,果然,从那个时候就已经注定了是一只码字狗了。

CC BY-NC-ND 4.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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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翊晨无论今晚还是明天,我们一定会抵达那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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