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書】審判工作從哪裡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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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初庚子九月初一;藏歷鐵鼠九月初一;希吉來歷一四四二二月廿九)(九月十二)
從事審判工作近三個月,也有一些心得體會。不僅書記工作不易,法官同樣需要通過重重考驗。首先必須明確,法院目前並無獨任審判,文書全是團體負責,因此要考慮團體分工對審判工作目標之實現的影響。
- 信件登記:專職的書記來完成。
- 立案程序:專職的書記來完成。
- 案件分流:各個團隊派員完成。
應有一人全面了解、把控本團隊主審的案件。
- 審理報告:法官助理獨自撰寫。法官需要閱讀原審裁判文書、兩造訴狀和答辯狀及其證據材料,由此形成對案件事實的基本把握。
- 案件合議:法官助理獨立報告。法官需要整理一份案件摘要,對合議庭作出案情簡介。
- 詢問開庭:法官助理單獨詢問。法官需要提前明確事實爭點,作出詢問提綱。
- 主審會議:法官助理匯報案件。法官需要重新整理案件摘要,給出審判思路。
- 裁判文書:主審法官修改文書。法官需要反復修改裁判文書,直至能夠發出。
- 整卷歸檔:書記全面整理材料。
因此,一位孤獨法官的審判工作是從如下五類工作文件的撰寫來展開——(一)審理報告、(二)案情簡介、(三)詢問提綱、(四)案件摘要、(五)裁判文書。電子時代,原審文書除了質證部分,均是全文摘抄拷貝進(一)。實質性的腦力創造,首先須整理出本案故事填充進(二),然後考慮開庭詢問即要求(三),同時給出問題和相應的方向,寫入(一)的審查意見部分(亦可另作中間文檔)。能夠通過合議庭的案件,才可以製作用於在主審法官會議上完整匯報的(四),其包括全案的事實、爭點、意見、主文的全部闡釋,只不過是簡潔版本。處理思路經全院確定後,才可動手撰寫之(五)裁判文書。
(庚子丙戌癸巳。諸行無常、諸漏皆苦、諸法無我、涅槃寂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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