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台班子系列 Y公司(EP04 - 提成制度)
IPFS
Y公司的提成机制,具体的百分比我记不清,大概在项目总金额的5%-10%之间。创始人和执行官一直倡导全员销售,无论谁给公司带来项目,都可以按提成机制结算相应提成。
但是问题出在结算的方法。结算的方法是:项目签约当月,按照项目金额结算业务对接人的提成,计入当月工资结算。
签约当月即结清,带来了几个问题:
1,项目未最终结算,公司未收到项目全部款项,提前结清提成,已经提前透支了项目款;
2,项目完成后,业务对接人鲜少主动追甲方结算项目款(提成早已经到手,无论公司是否收到项目款);
3,项目进行中发生变动导致项目金额、成本波动,业务负责人同样也无所谓;
4,项目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完成,项目时间变长,人员有变动之后,没有人愿意接手项目继续推进(提成早已被前人获得)。
我在得知这样的提成机制之后,与执行官、财务都有数次强调过必须按照款期来重新制定机制,才能逐步改善项目透支、拖延、追款不积极的问题。但是数次沟通都被“目前销售团队人员积极性会被打击”为理由拒绝。
这样的机制,也为后来众多项目无法推进、无法结算、无人接手埋下了祸根。直到我离开Y公司的时候,已经入不敷出,快要连每月的工资都支付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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