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樸或繁複的主理人是我
只要Matters一出現「徵文」或「社區活動」,我就蠢蠢欲動。
一來貪圖獎勵高,二來幫忙炒人氣,三來提高知名度(ㄟ,老太太是有多愛出風頭啊!);不瞞大家,一才是主因,但看起來太勢利,只好加上二和三。在米缸見底,入不敷出,又不想花真錢購入虛幣的情況下,認真地參加活動,絕對是增加財庫的最好方法。(拜託拜託,大家多辦些親民一點的徵文吧!)
剛才發現,原來個人主頁上「標籤」裡的標籤,都是我創建的。
一年九個月之間,我只寫了135篇文章,竟然創建了97個標籤,外加「#淡水」 是我厚顏無恥自行宣布當選主理人,因此,叫我「標籤王」,當之無愧吧!
擔任主理人的「#淡水」之下,有55篇文章,其中11篇是我寫的,擔任「標長」應該沒人抗議;但,主理人能做甚麼?還得研究一下。
此外,首次舉辦的活動「自辦徵文|簡樸或繁複」的標籤「#簡樸或繁複」次之,有27篇文章,真令人感動,花錢花眼力花腦力,都值得了。只是,有兩篇文章與徵文主題不符,不知主理人是否可以光明正大地將它們的標籤移除?!
雖然主理近百個標籤,但絕大多數是一文標籤,可見我創建標籤能力太弱,無法獲得共鳴,自己也無以為繼,因此,叫我「標籤滅絕師太」也可以。
因為參加兩個社區NFT徵文,獲得較多的獎勵(為了錢,甚麼都寫得出來,哈哈哈!),荷包滿滿,加上參加 @MaryVentura 的「#包治百病」及旁觀 @梔子榴槤 「#十月墨汁革命」兩個有趣又有收穫的活動,因此興起自辦徵文的念頭。
當時正思考退休後的轉變,覺得生活過得簡單,其實也變得複雜,如何在兩者之間拿捏,每個人的觀點應有不同。因此,決定用「#簡樸或繁複」做為徵文標籤,並沿用以上二位自辦徵文的模式,張貼徵文通知。
感謝大家的贊助及 @Matty 的補助,除每篇文章可打賞 200 Likecoins 外,還可設置特別獎數篇。
11/8發布徵文通知之後的兩天,文章湧進,之後就停頓。於是,11/11發布「補充說明」,統計共有13篇文章,恰逢斗內節,搞得人翻狗仰,非常忙亂。幸好,陸續有人投稿,11/20見到老衲一篇符合卻未參加徵文的文章,力邀之下,一不小心變成21篇,超過一篇。(老人家,動作慢嘛!)
用Excel做成試算表,計算拍手及贊助,最後總算順利結案,發了獎勵金,一切回歸平靜。最後,連「#簡樸或繁複」也只剩@豈几文 為了參加《後綴》的徵文,tag這個標籤,此外沒人再用,果然,「標籤滅絕師太」並非浪得虛名!
一直不確定Matters的標籤是否就是文章的關鍵詞(字),因此,有些不成熟的看法,一直醞釀在心。
- 複合名詞是否允許:例如:「#簡樸或繁複」,其中有兩個關鍵詞「#簡樸」及「#繁複」,因此,我一共創建了三個標籤,虛增標籤的個數。
- 複合搜尋是否可能:搜尋是否可有交集或聯集等的功能?例如:「#淡水」是否可以交集「#美食」,而不是搜尋「#淡水美食」的標籤。
- 相同標籤是否統一用詞(字):例如:「#創作」是「#寫作」嗎?「#小說」是「#故事」嗎?「#攝影」、「#摄影」、「#拍照」或「#攝影集」四者相同嗎?此外,還涉及標籤是繁體或簡體字的問題,搜尋或歸類時,是否可自動合而為一,以免錯失好文章?!
- 標籤是否可以分類:每天閱讀貓特務報報,才發現有些標籤看起來不像標籤(關鍵字)而像「分類」,例如:「#生活」、「#創作」或「#繪畫」等等,說不上原因,但我不會將文章加上「#創作」或「#生活」,但會加上「#繪畫」。
因此,標籤如可以更結構化,會更像街道地圖,例如:「台灣>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標籤則可分為「#繪畫>#手繪>#水彩]、「#寫作>#小說>#偵探](分三階)或「#繪畫>#電繪]、「#寫作>#散文](分兩階)。
好像言猶未盡,但以上四點是我一直放在心上,想與大家分享的。野人獻曝,因為不瞭解Matters平台的結構及運作方式,思考可能不周密或不真確,尚請大家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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