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藝制度的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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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共和國初期的30年,基本上沿用了蘇聯模式的文藝制度,一種黨與政府的雙重模式,黨的地位高於政府。黨組織以等級制從中央延伸到鄉村,相比於君主制有著更緊密的邏輯與掌控力。
這個影響也凸顯在藝術領域中。
延續著1942年毛澤東延安文藝座談會的講話,解放後的文學與藝術依舊被當作社會改造、意識形態合理化的工具。由毛澤東定下思想標準,之後便要將其思想轉換成一套可行的制度。
為確保文藝宣傳的政治傾向正確,中國發展出了管理與輸出的兩個層次。
管理
上層採取民主集中制管理,一如現在的情況。其中包含三個系統,分別對應到不同層級的人員。
- 黨系統:共產黨中宣部,負責管理意識形態。共產黨中組部負責管理人事。
- 行政系統:制定法律確立國家規範。設立國家文化部、文化廳局作為行政管理機構。
- 群眾系統:成立相關組織,如中國文學藝術家聯合會、中國美術家協會。
輸出
思想標準如何實踐於藝術風格,則仰賴人才培養與輿論控制,恰好形成一個閉環。
- 各地區專業美術院校負責人才培養
- 畢業後分配到各級畫院、美術館、出版社之中的創作組,負責藝術品供給
- 各級美術館負責典藏、展覽、公共教育,進行思想宣傳。
參考資料
商勇,《中國美術制度與美術市場》,東南大學出版社,2014。
Andrews, Julia Frances., Painters and Politics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1949–1979.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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