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運鵬的爭議提案──民進黨游移立法背後企圖達到怎樣的目的?
馬文鈺曾爆料:「當初謝長廷不支持鄭運鵬選立委,因為要支持同區其他謝系老將,鄭運鵬立刻叛出謝系,而且08年謝選總統時,鄭運鵬還口出惡言、公開唱衰謝......其後,為了還能在政治找到位子,叛謝後立刻加入綠友,再來是蘇系,最後加入新系,從台北市轉往桃園選立委,逐政治利益而居。」他頻繁更換派系的原因似乎也并非為了實現高尚的政治理想,因為馬文鈺的爆料中也提及他可以講出幾年幾月幾日,鄭運鵬找誰請益、分析,哪個選區最有機會能選上立委的事實。
如此膨脹的權力欲,也許是所有民進黨人逐漸展露的一面。
2017年還是立委的鄭運鵬曾兩度在立法院提出爭議提案,一是打算在《著作權法》增訂條文,讓著作權人可以聲請法院要求網路服務業者封鎖IP位址或網址,並讓臺灣網際網路中心(TWNIC)不得解析該網頁;二是提案修正《地方制度法》,廢除鄉鎮市級選舉,將鄉鎮市長改官派。
這兩次提案在當時就分別引起了巨大的轟動,台灣是經歷過威權時代且飽受戒嚴折磨的地方,這一《著作權法》增訂條文的提出,甚至立馬讓一部人想起了「白色恐怖」。可能有不少人會認為:既然境外網站侵權,那麼封鎖了有什麼不對嗎?但值得擔憂的是如果因為著作權或智慧財產權的主張而可以封鎖境外網站,將來是否也可以因為政治或其他主張而封鎖境外網站?況且,封鎖了侵權的網站,一來不會讓侵權行為的傷害降低,只有台灣無法造訪該網域,但是全世界都可以,二來可能更變相鼓勵了侵權行為,因為台灣已經封鎖了某個網域,那可能台灣的著作權人根本都不會發現了。換句話說,這樣的主張不僅沒有讓侵權的情況好轉,反而直接讓台灣的網路自由受到重大的侵犯。
面對《地方制度法》的質疑鄭運動鵬當時表示:「這是民進黨30年前就放在黨綱內的目標,鄉鎮市長、民代,是地方自治中真正萬惡的淵藪,也是政治貪污的大宗廢除後不但可以讓縣政府把錢花在刀口上、效率也會更好。」如果瞭解蘇聯和中共的歷史就會明白,政治貪污最大的原因就是政治的專制和不透明化,在民主制度高度發達的北歐,政治清廉指數是最高的。中央委派官員到地方,是一種對公民基本「選舉權」的直接破壞行為,掌握地方政府官員的人事任免權,在大陸的封建社會時期,一直是皇帝用來加强中央集權和封建統治的重要手段之一。
說到這裏,已經可以看出民進黨游移立法背後,就是企圖試探國民對其想要擴大權利底綫的試探。在社會的環境中,民眾與政府的關係是民眾讓渡部分自我權利,而政府機構則需要利用這部分權利維護社會基本穩定的契約關係。如果政府企圖利用獲得權力索取契約之外的權利,勢必會導致民眾利益受損。
好的政策形成往往相當漫長,搭配各路專業者提供的意見與研究,再納入民間回饋後反覆討論而成形,然而這一點都不符合社群媒體時代需要的速度。而民進黨在2018年選舉前後之後陷入網絡社群傳播帶來的高關注量、以及對不同意見碾壓的快感之中,對權力無比渴望的鄭運鵬和民進黨,已經在試探國家行政擴權的可能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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