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想曲(上)

Remedi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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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想曲》分上中下三段写完。

八月下旬,气温隐隐有些往下降的意思,辉站在Waterloo站的玻璃窗旁边,看着纯子去欧洲之星的窗口排队,那时他想起第一次同她见面:六月,北伦敦,一个潮湿的夏日傍晚。连着几天去了三五个派对,作息颠倒的辉顶着黑眼圈和乱糟糟的头发,从微波炉里拿出今天第一顿饭,迷迷糊糊间听见外面传来女人的说话声。

他还在思考到底是谁在说话,这声音的主人就站到他面前来了,右手挽着穿戴整齐,略施粉黛的朱丽叶。

“你好,我叫Junko,按汉字读,是叫纯子,纯粹的纯。”她笑着自我介绍,“我刚从法国来,之前朱丽叶说她的室友出门去了,我就让她帮我留着空房间,可比住酒店便宜多了。”

辉这才迟钝地想起来,几天前另一个室友去了德国,把房间空出来做短租。

“叫我辉就好,光辉的辉。”

朱丽叶会读气氛,连忙说:“小辉你先吃,Junko,我俩把行李先放下来吧。”

他的意面到现在还没吃上一口,番茄和奶酪混在一起的味道萦绕在厨房里,他觉得有点烦躁,但还是点点头,厨房门随即合上了。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纯子是什么样子来着?穿的是T恤还是衬衫,牛仔裤还是丝绸制的长裙?有没有化妆?手腕上戴的是手链还是手表?辉一概记不清了,只记得那天她戴了对特别大的金色圈形耳环,忠诚地陪伴她提行李箱的身体在番茄和奶酪味的热气里晃来晃去,她的面容则溶解在氤氲的速食热气中了。

纯子百无聊赖地等前面一个个人核对信息,没来由地想起她到伦敦的第二天,和辉偶然撞见三次。朱丽叶觉得这是一件很巧的事情,总说:“你俩就是有缘。”纯子笑笑就应付过去,两个住在同一间公寓里的人,肯定抬头不见低头见,遇到好几次也实属正常。

“才不是呢,我和他住到现在,除了能在厨房碰到,从来没在别处碰到过。”

这种说巧不巧,说不巧也巧的相见起于第二天早上。辉每月总有这么一两天,下定决心洗心革面,要把那些不健康的熬夜、速食和电子游戏全部戒掉,所以早早起床去楼底下买面包和牛奶,再回家煮咖啡,开启健康的一天。他站到牛奶的货架前,往左瞥见了一个手里拿着innocent果汁的女人,她的手看起来很小,手指谈不上纤细,指甲上细细地涂了天蓝色甲油,显得精致。她穿得很显眼,不然不能解释为什么辉能注意到她。不是因为她穿着奇装异服,而是因为她的衣服和伦敦的气质截然相反,不能相融。没有伦敦人像她那样穿衣服的,没有。不是因为那件淡珊瑚红底子上绣金鱼的正绢羽织本身,这种衣服在伦敦这座城市里,总有很多热衷于搭配的年轻人爱买爱穿。那些人去二手店买了,穿上,配马丁靴和剪裁硬朗的牛仔裤,也并不违和,反而透出和洋折衷的美感来。但这件衣服穿在这个女人身上,连带着她长到小腿的缎面真丝裙子,就骤然暴露出不和谐。这种和城市的冲突,这种令人无法目移的矛盾显得她愈加孤立无援,像一滴漂浮在伦敦的水面上,无法融入的油滴。大帝国的一切和她相衬都显得太激烈,太过度了。这样的一个人,一旦落进这个日不落帝国的首都,就必然要被它剥削、碾压、被它掐住脖颈不放,直到她学会反抗,要么就碎在这股凶猛的力量之下。她应该在巴黎,或者罗马,或者随便一个什么欧陆的城市,那些流窜着一股被伤害过的病气的地方总有一席之地给像她这样孱弱的女人,但不应该在这里。这便是伦敦的残忍。

那个女人转过身,这时辉才看清她的脸,和藏于她黑发中一对时兴的金色耳环。凭着这个信息,他意识到他们昨天见过面。

他于是喊她:“真巧。你也起这么早?”

她这才定睛看清了面前的男人,发出那种日本人特有的表达惊讶的声音,笑着问道:“你是朱丽叶的室友……辉?起得真早呀,出来买什么?”

她一转过身,说起话来,刚刚从背后观察到的孱弱气质就消散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擅于社交的自来熟性格。辉有些迷惑:人的气质可以改变得这么快吗?下一秒她是不是也可以冷着脸摆出一副生人勿近的样子?朱丽叶每天交的到底都是些什么怪朋友。他必须和她谈一谈了,虽说这并不干他的事,可朱丽叶毕竟是他的室友,闹出什么难堪的事情就不好了。到时候她在房间里哭,他还要给她递纸,绞尽脑汁安慰她。他把手里的脱脂牛奶和布莉欧面包往她面前送了送,说:“就买这些。”

“你爱吃这个?”纯子凑过来指着面包说,“这不是法国的Pain Brioche嘛,没想到英国人也吃这个。”

“没。只是这个今天在打折。我要去结账了。”辉不想自己听起来太冷漠,但也不知道寒暄什么话好,愣头愣脑地夸了一句,“你讲法语很好听。”实际上他自己都没听过几个人说法语。

语毕,纯子先是道了谢,随即吃吃笑起来,问他:“朱丽叶怎么叫你,就叫你辉?只有一个字?你有20岁吗?没有的话我叫你小辉好不好?”

“我过完暑假就22了,叫小辉也可以,辉也可以,都可以。”

纯子现在想来,他当时的表现可以称得上是冷漠至极。满分十分可以打九分的那种,剩下一分源自那句没头没尾的“你讲法语很好听。” 就是这一分让纯子确信他不是冷漠,而是木讷,一种不会讲话的笨。纯子想着想着又要咯咯笑起来。她喜欢看起来笨笨的生物,比如第一次去动物园看到袋熊的时候,她缠着妈妈买了两个袋熊玩偶,天天睡觉抱着不撒手。太精明的猫咪她不喜欢,太精明的男性也令她退避三舍。她故作夸张地答道:“你有22了么?虚岁吧?我才刚刚20岁呢,你看起来还没我大。”意在消遣这个木讷的可怜人。

“不是的。我是83年9月的。”纯子觉得有点无聊了,这种性格的副产品就是无聊,永远不会开启话题。他俩已经结了帐,并肩走在回家的路上,纯子两手空空,她刚才理所当然地把东西全都堆在辉的购物袋里,一面走,一面快乐地哼歌。辉仔细听了,应该是王菲的《萤火虫》。她的粤语发音太糟糕,辉想着,没有一个字念对,应当和她说,你可以唱国语版,不必折磨他的耳朵。但他没有说。直到他俩进了家门,换鞋的时候,辉才小声嗫喏了一句:“你在路上唱的是王菲的歌吗?”

纯子愣住了两三秒,而辉已经闪进厨房里煮咖啡。她瞥了一眼他往咖啡壶里加水的背影,扭过头注意到他的房间——门似乎是被风吹开了,里面的内容物一览无余。

于是纯子想起关于这个房间的记忆。在这个房间的记忆,这里的记忆,关于一切堆放其中的物品的记忆,都没有什么快乐的。蚁噬感漫上心头,这就是他的房间留给她的唯一且最终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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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edios长居:伦敦,合肥。 正在写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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