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彈瞄頭 評612警方先開槍後驅散的新策略

關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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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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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煲底」防線白衫督察喝問數聲:「係咪掟磚?」
「睇到都開心,之前以為Training先會開㗎,真係開㗎!咁先似樣,哈哈!⋯⋯我唔會再畀佢2.0 。」

《蘋果動新聞》播放在警隊流傳的內部影片,警員似是以開槍為自豪,影像中聲音自言「不會再讓雨傘運動出現第二次」,使命感十足。

「開槍」心態,警方和市民的看法南轅北轍。個人而言,記者在現場8小時(早上10–1800),分析今次警方跟近年處理群眾運動的手法有明顯不同。香港人,警察都要問一個問題:點解開槍在先?

今次警方面對雨傘運動一樣問題,5000警難敵數面前萬港人。在下午3時半至4時策略上採取引蛇出洞的策略,對峙的列陣警員故意不上「豬咀」(防毒口罩),造成鬆懈的假象,每個點派兩位白衫督察在場,又向議員放料「今日不清場」,紓緩緊張氣氛。當引示威者入立法會時,放大量催淚彈,藏在立法會大樓的速龍隊和已上「豬咀」的警員迅速掩至揮動警棍。

在佈陣方面,先開槍,後驅散,而且開槍(橡膠子彈、布袋彈)瞄頭,催淚彈扔身,是6.12的警隊清場行動的大方向。

記者關震海立法會煲底直擊



先開槍後驅散

以下是我下午3時至4時立法會近「煲底」直擊的情況:

6月12日正午的示威氣氛平和,警方曾放消息「暫不會清場」,穿校服的中學生、中環的OL、白領都到現場聲援,亦有教會人士一列排開在警察面前不間斷地唱聖詩,看似不會發生任何暴力場面。

下午3時風平浪靜,接近4時時,傳來添美道有衝突,立法會「煲底」(公眾示威區)氣氛緊張起來。警方收到消息下午4時,示威者想衝入「煲底」,佔領立法會。

示威者衝擊警方防線,警方不作警告便向示威者開槍(布袋子彈),並由中間白衫督察作出指示,由列陣中一名手持雷鳴登霰彈槍的警員執行。在衝突中,有示威者扔磚頭,兩至三塊左右,由督察拿起大問示威者:「係咪扔磚頭,係咪扔磚頭?」在現場所見,磚頭沒有再多,警方大聲的責問「係咪扔磚頭」,似乎是向同僚的Order,方便收音,多於向示威者的警告,難道是「一掟就郁」?

當沒有配備任何防毒面罩的警員被逼後退至牆角時,警方開始放第一枚催淚彈,然後在「立法會」內蠢蠢欲動的「速龍隊」蜂擁而至,用警棍打散人群。如果前警務處處長曾偉雄解說催淚彈是用「驅散行為」,那今次警方的行動顯然是「先開槍後驅散」的處理手法,跟2014年的雨傘運動「先驅散人羣」或一般國際上使用的手法明顯截然不同。

爆發衝突前10分鐘,氣氛依然平靜。

回到八九時空 政府防叛變

事前在警車旁,在立法會內的警員大合照,,我相信「This is an ORDER」。要警員合照,散給警隊whatapps群,要寫投名狀,要認人頭,要嚴厲執行責任制,慎防叛變的黃絲警在現場不肯開槍,只要在隊中有警員不合作,就可能有「大頭相」可以在警隊內公審。

記者見證煲底的第一槍,督察是貼近持槍、無帶口罩的警員在耳邊落ORDER。只要開了第一槍,其他警員就可以卸下包袱,做個服從的士兵,忘卻開槍射頭的刑事責任,因此才會出現警員自誇「不會再讓雨傘運動出現第二次」,明顯是被警隊洗腦。我相信連盧偉聰都應該清楚,立法會一旦過3–5萬人數,警方只可以僅用武器和催淚彈清場。

1989年北京軍隊38軍的軍長徐勤先請假,軍隊入城同情市民,遲遲未能清場,鄧小平擔心軍心不隱,唯有斷絕軍隊所有通訊,只能在軍營等待命令。來到2019年,有傳政府總部高層都有反對《逃犯條例》的聲音,政府總部閉門休息兩天,警員陸續退出朋友的whatapps群眾,在城市開槍亂射,警隊失控,建制派封口但仍然用盡全力出席會議,違抗百萬人的民意,行會成員陳智思竟暗示出動解放軍,最後由外交部矢口否定!?

示威衣由白變黑,黑變紅,我們在1989年的時空相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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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關震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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