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奧運為什麼都裸體?(或者,為什麼他們不再那麼做了?)

上星期,BBC 做了一則專題報導,討論一個本屆奧運很熱門的話題:「如果讓奧運選手裸體上陣,那會怎麼樣?」
之所以有這種討論,當然是因為從西元前八世紀到西元後三世紀,在古代奧運會超過一千年的歷史裡,絕大多數選手都是一絲不掛的。
為什麼古代的運動員不穿衣服呢?
其實,如果我們抓住一個西元前的古希臘人,質問他「為什麼運動員都不穿衣服?」他恐怕也說不出個所以然。對他來說,運動員裸體上陣,是如此理所當然的事情,因此也不需要解釋。事實上,在古代文獻中,你還真找不到誰曾經討論過這個問題。
所以,假如我們真要對這個問題有所了解,恐怕必須換個角度問 ── 後來的運動員,為什麼不再裸體了?
用凡人之身挑戰命運
要回答這個問題,那就一定要涉及古希臘人眼中「人和身體的關係」的演變史,同時這也牽涉到「人和神的關係」的演變史。要弄清楚這段演變史,我們就繞不開西元前八世紀最重要的兩份文獻:《伊里亞德》和《奧德賽》。這兩份文獻有個共同的作者,那就是古希臘最偉大的史詩作者荷馬(可能也是最偉大的史詩表演者)。
在盲詩人荷馬的口中,「神」和「人」的界線是不明確的。《伊里亞德》最重要的主角阿奇里斯,就是一位半人半神的英雄。他的爸爸是人,媽媽是海神忒提斯。阿奇里斯出生時,忒提斯抓住阿奇里斯的腳踝,將他浸泡在冥河裡,使他擁有金剛不壞之身。可惜腳踝被抓住的地方沒泡到水,「腳踝」也就成了阿奇里斯全身上下唯一一處同凡人一樣可以被傷害的地方(一生驍勇的阿奇里斯,最終的結局也正是被人用箭射中腳踝而死)。
在古希臘人的觀念裡,人不只可以和神結婚生下後代,人甚至可以挑戰神的諭示、挑戰自己的命運。在西元前五世紀的悲劇《伊底帕斯》裡,一位國王生下了兒子伊底帕斯,就在這時國王聽見神諭,說伊底帕斯將來會「弒父」,殺了自己的爸爸,於是國王令人將伊底帕斯帶到野外丟棄等死。
在《伊底帕斯》裡,這是人對命運進行的第一次挑戰,同時也是一場失敗的挑戰,因為奉命丟棄伊底帕斯的人心生憐憫,將伊底帕斯轉送給了鄰國的人。後來,伊底帕斯輾轉得到鄰國國王收養,成為了國王的養子。
不明白自己身世的伊底帕斯,有天也聽說了那個揭示自己命運的神諭。為了不要傷害父王,他決定逃離這個他從小長大的國家。這是人對命運進行的第二次挑戰。當然,這仍然是一場失敗的挑戰,因為伊底帕斯最終回到了原本出生的國家,並且在一場馬車意外中,親手殺死了自己的生身父王。
人挑戰神諭、挑戰命運,當然是會失敗的。但古希臘人就看重這種挑戰的精神,即使失敗了,仍然會被認為是了不起的英雄。
事實上,這份「挑戰精神」正是古代奧運會裡最震撼人心的奇景。在奧運會場上,運動員的最高目標與最高榮耀,就是一次次打破人們以為的人類身體極限,一次次追求「更快更高更遠」。
取得冠軍的那些選手,當他們回到了自己的城邦,不僅會得到整個城邦的景仰,還會得到一尊屬於自己的雕像,上面銘刻著他在奧林匹亞獲得冠軍的事蹟,然後雕像會被放到宙斯神殿裡,永遠流傳下去。
在古希臘人的觀念裡,所謂「英雄」就是那些凡人之上,卻又不是神的存在。奧運會場上最傑出的冠軍,在當時的人眼裡,不折不扣就是凡人之上、僅次於神的「英雄」。《奧德賽》裡,荷馬也明白說了:
「運動場上,人靠著他的手、靠著他的腳所取得的勝利,是人世間任何榮耀都比不上的。」
到這裡我們可以看到,在西元前八世紀到前五世紀這三百年的時間裡,人靠著一副凡人的身軀,就可以去挑戰極限、挑戰命運、挑戰神和人的界線。對古希臘人而言,身體並不羞恥,身體也並不污穢。唯有透過身體,人才有可能取得人世間的最高榮耀。雖然身體最終一定會衰朽、會消失,但身體所乘載的挑戰精神,是可以不朽的。
從蘇格拉底到亞里斯多德:心智的重要性漸漸超過身體
四百年之後,原初的「奧運精神」也慢慢有了轉變。
在西元前四世紀的《申辯篇》裡,蘇格拉底因為「腐化年輕人」和「不敬神」而遭到起訴,接受雅典公民的審判。《申辯篇》就是蘇格拉底自我辯護的最後陳詞。很多人不知道,在《申辯篇》其中一段裡,蘇格拉底提起了奧運。
白話點翻譯,蘇格拉底大致的意思是:「雅典公民們啊!你們用公費供養奧運會的冠軍,給予他無上的光榮,但你們是怎樣對我的?我是一個追求正義、追求美德、追求智慧的人。我比那些奧運冠軍更值得你們尊敬、更值得你們供養、更值得你們給予獎金。但你們準備判我死刑。」(Apology 36B-E)
說完這段最後的申辯,陪審團便以 281 票比 220 票,判處蘇格拉底死刑。
在這裡,我們不討論蘇格拉底的自負,也不討論雅典公民的愚昧,我們要討論的是:在蘇格拉底的申辯裡,他明明確確把「心智」的重要性放到了「身體」之上。對蘇格拉底來說,心智上的鍛鍊,比身體上的鍛鍊更值得追求,也值得更多的榮耀。
這種高揚心智,貶低身體的看法,到了蘇格拉底學生的學生亞里斯多德那裡,愈發變本加厲。亞里斯多德嚴格禁止學生鍛鍊身體。他認為智性上的追求,和體能上的追求,彼此是互相排斥的 ── 如果某段時間你想求學問,那你就不能去練體能;而如果你想練體能,那你就不要來找我亞里斯多德求學問。
亞里斯多德過世四百年之後,在演說家「金嘴狄翁」(Dio Chrysostom)的講稿裡,甚至出現了一段極盡貶低運動員之能事的文字:「那些沒有用的人,都應該被切了,做成宴會上的一道菜……我真心認為,那些運動員的智能比不上豬。」(Oration 7.11)
隔幾段,金嘴狄翁又說:「一隻野兔或一隻鹿,都可以輕鬆跑贏一個奧運會的短跑冠軍。而這個世界上,沒有比野兔和鹿更懦弱的動物了。」(Oration 8.14)
蘇格拉底的下場,是被判處死刑。但是到金嘴狄翁之後,在各行各業的文獻裡,都可以看到許多貶低身體的說法。
西元二世紀,對後世影響力極為重大的醫學家蓋倫曾經這麼說:「那些運動員即便是在夢中也未曾想過心智方面的事。他們的思考能力如此低下,他們甚至不知道自己擁有大腦。他們完全無法進行邏輯思考,他們和那些愚笨的動物一樣缺乏心智。」(Exhortation to Medicine 10-12)
基督教:「壓抑身體」成為了榮耀靈魂的方法
西元三世紀以降,基督教在歐洲迅速興起。前述這套貶抑身體的看法,基督教一方面對它有所承續,另一方面又有所開創。
與此最直接相關,也最著名的一段文本,當然就是《創世紀》裡,亞當和夏娃面對裸體時的反應。當伊甸園裡的兩人第一次察覺自己赤身露體時,他們驚覺那是「不對的」,他們感到「羞恥」,他們想要趕快找東西把身體遮起來。
到這裡,身體的重要性不但比不上腦力,身體甚至成為了羞恥感的來源,成為了需要隱藏起來的東西。
不只如此,基督教的興起,同時帶來了一場觀念上的質變。「身體」的對照物不再是「心智」了,而變成了「靈魂」。
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裡有一段話,他說:I maltreat my body and enslave it. (我折磨我的身體,叫它服從於我。)
保羅並不是說 I maltreat myself,我折磨我自己;他說的是 I maltreat my body,我折磨我的身體。很清楚,body 並不是 self。「身體」並不能夠代表「我」。那什麼可以?那是靈魂。在基督教的觀念裡,真正重要的不是身體,而是靈魂、只有靈魂。為了保全靈魂,人可以、也應該要對肉體(尤其是肉體的慾望)施加壓抑、施加否定,施加折磨。唯其如此,人才能夠使自己的靈魂得到拯救。
七世紀的蘇格蘭僧侶 Dryethelm 做過一件從任何標準來看都了不起的事 ── 他讓自己盡可能一天 24 小時,一年 365 天都浸泡在河水裡,靠著別人供給的食物活下去。在冬天最寒冷的夜晚,他沒有起來;在他年老幾乎不堪負荷的時候,也沒有起來。
這不是對自己命運的挑戰,這不是對身體極限的挑戰 ── 那是一千年前的古希臘觀念了。到了基督教的時代,僧侶 Dryethelm 之所以做這種看似挑戰極限的事,為的是盡可能折磨身體,盡可能貶低身體,盡可能否定身體產生的任何需要、任何慾望。唯其如此,才能夠得到基督教意義上的非凡榮耀。而這份榮耀,當然也不是給他自己的,而是給凡人永不可能挑戰的上帝。
.
如果你對這類話題感興趣,歡迎你收聽我的 Podcast 節目「衣櫥裡的讀者」。
在第 25 集節目裡,我藉由古典學家 David Young 的著作,探討古希臘的「奧運精神」到底是什麼。
🎧 收聽連結:【歷史學】古希臘的「奧運精神」到底是什麼?|A Brief History of the Olympic Games
Like my work? Don't forget to support and clap, let me know that you are with me on the road of creation. Keep this enthusiasm togeth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