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徵意義是?
先說,這達成100篇的前言...有點沉重。
給你三秒鐘考慮好,再試著往下看。
近來,本業在與"音樂版權"公司之間的交涉過程,讓我感到十分麻煩與疲勞,過去,我們曾不小心誤用而吃過虧,因此非常小心謹慎,但瞥見馬特市上的怪奇見聞⋯竟讓我突有不如歸去之感!
但想了想,那麼多人在此耕耘,且四季好不容易才交到志同道合的朋友,不能否定大家的努力,讓我義憤填膺的是竟有人狂妄地說來馬特市就是"讀寫非法",這是找罵挨嗎?因此,我更要留下!
空了一天沒發文,本來就只是單純想讓原本受到「犯法又沒什麼大不了」的語意與心態所衝擊到的心情,休養一天的,趁機多聽幾首@小白的窩 大大所推薦的雨生的歌,並仔細再次品讀各位文友與樂迷對|雨生歷年專輯梗概,以及擔任製作時的輝煌紀錄新的心得文|👈點👈的回應,沈浸在那個年代氛圍底下,安心地窩著。
但只要一想到為期沒幾天的風雨,卻引起軒然大波,實在過意不去。在此要特別感謝@射手媽咪婷婷、@誰說編輯不讀書、@楊泉、@fide 、@蔡艷秋 、@Matty 對我的支持與理解,因此我還是公開說幾句話,讓所有人理解何謂"創作"有價。
簡言之,只要作品💯是你所創作,在PO上馬特市或者其他能上LIKELAND區塊鏈的平台後,就會有人對你拍手,甚至直接轉帳贊助,這個做法多半是希望未來可以繼續"看到、讀到、聽到"好作品,而這樣的創作就能顯示出其存在的價值,因此,創作者就能進而獲取一點點微薄的LIKECOIN。
如果是COPY別人的文章貼上呢?
如果是上傳歌手所演唱的歌曲MP3給大家聽呢?
如果是把音樂加上OS重製成節目然後再上傳呢?甚至公開要求贊助呢?
如果是把圖改一改再貼上來呢?
基本上,以上行為全部違法!除非...
有!授!權!
所以,無論是轉貼、引用、PO圖等等,必定要說明原文出處或者取得授權,除非,有辦法消化之後再產出一篇新的文章,否則奉勸各位文友,還是小心為上。
至於音樂版權,其實不只我家公司吃過悶虧,根據可靠消息,臺灣一家轉型為線上點選收聽節目,並向聽眾收取費用的電台,已經被版權單位提告,並已經自行下架所有收費項目進行協商。
我想,講到這裡就好。
四季在此所認識的馬特市文友,各個都是知書達禮的人,也都清楚這一點並肯定我的言論,這是我選擇留下的最大因素。還沒來得及認識的朋友,我希望能有更多時間認識大家!一起用書寫、創作,豐富這個園地。
本文開始
一早起床,我一直記得今天是3月18日,因為弟弟要辦理入學申請了。準備了一家人早餐後,在廚房滑著手機看看自己的紀錄,順便等兄弟吃飽換裝,當到最早發的一篇文章時,上面清楚寫著:日期是12月10日。
掐指一算,今日剛好是首篇發文後的第一百天,著實讓我苦笑了一下!
發文後,這個💯就出現了,也代表四季邁過第一個崁。
會進馬特市,除了標榜創作有價吸引我之外,我也厭倦了臉書,於是前兩天寫了一篇|停更臉書|化讚為賞的實際成果💸|👈點👈。
最近也響應了馬特市新功能:圍爐!還是要宣傳一下!|👈點👈。
最後,祝福所有用心寫作、用心閱讀以及用心經營馬特市的管理階層,
共好、共榮、共享在馬特市的一切成長與進步!
四季
喜欢我的作品吗?别忘了给予支持与赞赏,让我知道在创作的路上有你陪伴,一起延续这份热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