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不是「民選主」而應是「民自主」【第三種民主模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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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個很小的群體當中,只要大家對現在的這個當選者是不滿意的,某個人提議,有其他的人附議,馬上大家就可以表決,把他換成另外一個人。一旦有了這樣一種性質,那麼這個機體的自下而上的主持能力就形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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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群體當中達到相互的協調與合作

在群體當中達到相互的協調與合作,首先就是一個溝通的關係。這種溝通呢,它和人數是呈指數的這種複雜性的變化。

我們舉一個例子,n個人的群體,其中一人能與其他人以各種組合依次發生的關係,(不包括在這個群體當中個體還會與其他的聯合體以各種組合發生的關係。)這是一個排列組合,我們就不去多解釋,這不是個複雜的數學。它最後得出的結果就是在10個人的時候,n為10的時候是887萬,將近888萬個關係。而這個n達到17的時候,就是9的E+14,這串數字的E+14,也就是說後面有14個0。

雖然只多了7個人 但是比10個人的關係數多了上千萬倍。

所以人越多,複雜性就越強。而這個時候的相互之間的交流、溝通、協調就變得越發的困難。這個其實我們在生活常識中都能夠感覺得到。你在一個party上面,二、三十人聚在一塊,不可能大家一塊說話,要麼就是一個人在那滔滔不絕,其他人聽而已。真正的這種場合,你一定會看到它會自然地分成很多個小組,兩三個人,三四個人……

所以這種溝通,它是不可能在大規模中自發地進行充分溝通。

牛津大學有個人類學家叫鄧巴。他提出的一個鄧巴數,也就是「150規則」。他的研究認為人可以承受的社交人數,上限就是150。

所以你想想,在一個大規模的群體當中,如果要採取共同的行動,那麼該怎麼辦?用上面的算式,你可以看到,150的這種溝通其實就已經非常複雜了。他只能一對一的,他不可能是互相之間平行地、大家交叉地進行溝通。

二、主持人

這個時候就會出來一個角色,就是主持人。 你讓這150個人之間沒有主持人的情況之下彼此去理解,去溝通,去協調,那个難度我們剛才已經舉例了。可是如果有一個主持人,他也是在這個鄧巴數的限制之下,就是他能跟150個人直接交往,他作為這個150個群體當中的領導者、主持人,去分別跟這150人溝通,他是能溝通的。假如這150個人都聽他的,由他去做決定,所有的意見也都通過他進行整合,這個150人的群體才有可能共同行動。

那麼這種主持人就是少不了的。

只要要達到相應的規模,要堅持足夠的時間,都離不開主持人。那麼主持人在這裡面了扮演了一個關鍵的角色。這種情況之下,也就可以看到當局會來怎麼做——最簡單,從主持人下手,斬首、抓捕、抓黑手、收買、誘騙、抹黑、汙名化……這些都是讓主持人再難以起到主持的作用。而一旦這個主持人失去的作用,無論是示威抗議,還是不合作,還是自治,就此癱瘓,垮掉。所以我說主持人是民主化當中最薄弱的一個環節,也是民主運動當中一個最薄弱的環節。

其實主持人的存在就意味著其他人的疏離,就是你把權利,你把決策,你把這個協調的指揮都交給了主持人。那麼就像我們所說的,只有主持人才能夠一對一的去跟那麼多人進行交流的話,這個時候其他人彼此之間無法進行充分的溝通,他怎麼能夠進行參與呢?他只能聽從主持人的主持,在主持之下去行動。

民,其實就是規模,你就是在規模當中去充當一個數字。而主,是由主持人來做。這和民主的本質是相背離的。而主持人本身,恰恰都有人性的弱點。比如說我執——他只認為他自己是正確的,出於偏見也好,出於他的非理性也好,出於他的知識不夠也好,甚至只出於性格就是不願認輸,那麼他就可能一直堅持自己的錯誤。何況還有很多我們都看到的腐敗,做交易,或是為了私利去做什麼……

三、無大台

「無大台」我覺得就是要解決主持人的問題。

這個探索本身是非常積極的,非常有價值,也被各方面都曾經很為稱頌,被當做民主運動未來的一個很有希望的模式。

無大台這種多中心的、借助現代化技術能力、技術手段來進行串聯、溝通和協同的這種模式,在一個法治社會,在有言論自由,面對的是講法治、人性的一個政權的狀態之下,是可以發揮比較大的作用,但是一旦是和專制政權相對的時候,同樣是沒有用的。

這種無大台的模式,它真要把群眾組織起來的話,它有一個基礎,就是需要共識。沒有中心指揮,誰也不領導誰,誰也不被領導,大家全憑著一種認同去參與。達到一定的規模的時候,它就要非常強大的共識。而當大家都有共識的時候,運動能夠形成。這次比如示威,大家一塊去了,這就是無大台模式的一次成功。

問題就在於這種共識能夠一直保持嗎?一次兩次是可以的,但是不能一直持續下去。能夠不停地堅持,這樣的共識能不能形成?因為一次上街去抗議,針對某一個事件,這個共識很容易形成。可是我們能夠這麼一直下去嗎?我們下一步該怎麼做?這時候的共識是什麼呢?每個人就會有不同的看法。

其實民主更重要的職能是解決沒有共識的時候怎麼辦。在沒有共識的條件下,才發揮民主的作用,最後在沒有共識的條件之下形成大家的協同,相互的合作。拿捏住這個分寸。可是這談何容易啊!什麼叫見好啊?什麼是好?誰認為這個是好?到哪一步是好?也許有人就一直要往下走,收啊放啊,這些都不可能是一個恰到好處和協同的行為,就導致行動就會越來越不受控制。我不是說是有一個外在的控制,應該是一個有機體的自我控制,實際上是形不成的。而這種無大台,雖然說對於斬首來講是目標分散了一些,但是他總歸是能夠找到。以往可能抓幾百人就夠,那麼這次他抓幾千人。抓幾千人也有效果啊,你即使是無大台,其實也是有很多小組織、小團體,每個團體裡面都有核心人物。那麼當局也會一一地去摸清這些,然後一個一個的抓捕。事實上對當局會增加很多困難,但是他還是做得到。

其實所說的大台,用我的概念來表述的話就是主持。需要有主持,但是決定性的問題是什麼樣的主持?以往的主持,在我分類,我把它分為自上而下的主持。其實那個時候的所有參與者都屬於被組織的狀態,基本上就是要聽主持人的主持。哪怕這個主持人是他們選舉上的,選上了,就開始被主持,他就是被組織的一個成員。

而這個組織將會怎麼樣,它就隨著這個主持人發生變化。而我們所需要的是一個自下而上形成的主持,就需要自組織。這種自組織其實它也會有主持人,因為不可能人人都出來主持,但是由於是自下而上形成的主持,主持人只是一個執行者,他變了,整個自下而上的主持是不變的,而只是換上一個主持人去更好地實現這種自下而上的主持。而這種情況之下的基本狀態,就是所有的成員都是組織內的參與者,都是主持的參與者。

究竟怎麼做的這一點?這個方法我把它叫做——層塊塔。

四、層塊

我們現在來看一下自組織的細胞——也就是它最基本的單元是怎麼構成的。

這是一個示意,可以看到,我把它叫做層塊的這個基本概念,是一個立體的,它首先是在同一個平面上的多位成員形成相互之間的聯繫和溝通。

建议去看原视频的讲解

這些線條表達的是這個意思。同時會在他們的成員之中推舉出一個Y1作為溝通樞紐。這個概念,溝通的樞紐——一個是大家彼此之間的溝通,有的時候是不需要每個人分別對其中任何一個成員都要去進行溝通,這樣溝通就過於繁瑣了,莫不如通過一個樞紐,由這個樞紐和其他的成員去溝通,那麼這就會簡化他們之間的溝通,易於他們相互之間進行協調和統一的協同的行動。

所以他們需要這樣一個樞紐。同時,這個細胞還有一個功能,就是吸納新的分子——成員。這個吸納,在這裡表達的就是這個灰色的圓點,代表外界的任意成員,以n來代表。當有外界的任意成員希望加入到這個細胞中,或者這個細胞希望把外界成員吸納進來的時候,他們之間也有一種溝通。需要這個細胞內部的——也就是這個層塊內部的所有成員在一起,以表決的方式通過以後,把這個成員吸納進來。這就是這個層塊的基本的形式和基本的運轉機制。

五、自由組合

這種層塊有幾個基本的性質。

一個就是自由組合的,而不是強行分配的。它一定是在生活中、在現實中、在各種目標當中和項目中形成的一些群體。他們有著彼此的需要,因而要在一起進行溝通和組合。比如說鄰里群、項目組、朋友圈……這取決於他們所要從事的,他們要達到的目標是什麼,他們希望形成的功能是什麼。他們在這一個點上有彼此的共同的需要,有共同的認同,有共同的利益。他願意的時候,有這種意願,他們組合在一起。而只要沒有這種意願的時候,是可以自由退出的。

六、限制規模

第二個性質,它一定是有規模限制,而不是無限擴大規模。

規模到底是多少?它的上限是什麼?

具體針對不同的目標可以是不同的。像村莊這樣的單位,全天候的,甚至祖祖輩輩都在一塊居住,有上百人,這上百人之間也都能有比較充分的溝通——這種溝通很多都是默契了。

但是對另外一些……比如說一個項目,可能是在網上形成的。他們的目的非常簡單,不需要其他複雜的東西,但是他們又要很快的迅速地進行各種各樣的信息交流,又時間很短,任務很緊的話,他們可能需要的規模就很小,三五人、五六人,才可能是一個充分溝通的群體。

我們掌握一個基本的原則,就是必須能夠在沒有主持人的情況之下,所有成員彼此之間都能進行充分的溝通,這就是對規模進行衡量的基本標準。

到底要不要主持人?需要。但並不是說離了他就不能溝通。只有在離了這樣的溝通樞紐的時候,群體內部仍然能夠充分溝通,這樣的狀況才叫自組織的,而不是自上而下的被組織。所以,這是一個前提。

而限制規模的標準——這個群體的任務中的每一個成員,都能夠去跟其他成員就項目、任務進行充分的溝通,或者說他也能夠成為(隨時每一個人都能成為)主持人,成為溝通樞紐。這一點非常的重要。但這並不意味著這個細胞(層塊)就不能再生長,它的規模的擴大不是靠自身的擴張,是靠與其他同樣機制的細胞(層塊)的結合。這些細胞(層塊)之間的結合形成的機體,再和另外的機體繼續結合,不斷地擴大這種結合,一層一層地結合,才形成整體的規模(層塊塔)。而這種規模的擴張其實是無限的,可以是無限大的。不要求一定是同一物理空間,或者在同一時間狀態之下,在現在的互聯網時代,完全可以彼此不見面,完全不知道對方的其他方面是什麼,但只要是同一項目,就是我們所要做的這件事情,我們對這件事情是彼此互相瞭解的,是能夠溝通的,是能夠配合的,即使我們遠在天邊,完全不謀面,我們就可以完成它。我把它定義為「項目範圍」。

七、可隨時選舉

層塊的另一個性質是,在層塊中扮演溝通樞紐的這個角色是隨時選舉的。

也就是說,他可以隨時被罷免,選舉出新人來頂替的。在一個有限的規模之中,每一個人都能和其他人充分的溝通,因此每一個人都可以發起這樣的選舉,每一個人也都可以隨時被選舉,來完成這個角色所要完成的功能。

這就改變了過去那種定期選舉所帶來的弊病。在一個很小的群體當中,只要大家對現在的這個當選者是不滿意的,某個人提議,有其他的人附議,馬上大家就可以表決,把他換成另外一個人。

一旦有了這樣一種性質,那麼這個機體的自下而上的主持能力就形成了。

所以,這個主持的角色,這個溝通樞紐,只能是代表這個群體的集體的主持,他的角色只是完成集體決定的主持,進行具體的執行。

而不像以前,大家把他選出來了,其他人就不管事了。等於選出來一個「主」,由民選出來一個主——這是過去民主的特點。只有在我們所說的這種情況之下,「民」自身「主」了以後,選出一個人去執行,而且隨時看著他執行的好不好。不好,馬上換掉。這種隨時選舉和罷免更換,才能夠最大程度的把自下而上的意志表達出來,把自下而上的主持實現。

限制規模和隨時選舉,這二者是不可分的一對機制,卻是我們所說的這種自組織的根本立足之基礎。

八、委員會

層塊的另一個性質就是每一個層塊都是一個委員會,它的內部運行機制就是委員會的機制。

所謂的委員會在政治學中來描述,首先它的所有成員在發言權或決策權上都是平等的。這是委員會的一個基本的特點。

那麼第二個呢,就是說它形成決策是以委員之間的平等協商來達成的,而不是用其他的方式,強制什麼的,那就不叫委員會了。

它的前提是每一個成員之間都能夠充分的交流和表達,並且能夠進行彼此之間的直接互動。

這恰恰就是我們一直在描述的層塊的最基本的性質。所以它也註定要求著這一點——規模不能夠超出成員可以直接互動的範圍。

這都是和層塊的基本性質連在一起的。

委員會的機制還可以這樣說——本質上它不是多數原則來決策和治理的運行機制,而是對不同意見的綜合過程。它不是少數被多數所壓制的過程,而是一個相互協商,互有退讓,在反復互動當中進行磨合,進行交易的過程。雖然它有時候也有投票,但是往往都是一種程序的要求,按照程序完成而已了。

當然也有少數時間就是攤牌了——你得少數服從多數,沒有這樣的一種攤牌會僵局持續時間太長,但是這種東西不能成為常規的。如果這種成為常規的話,委員會的機制就已經沒有效了,就喪失了委員會的機制。

因為委員會它不是一個解決單個問題的臨時組織,而是面對一系列問題的決策的團體,因此可以肯定成員相互之間有一種長期交易,你這次欠了我的,我下次補償你;你這次幫了我,我下次也幫你。 它有這樣一種機制。

這種東西表面看是不太穩定的,是靠不住的,但實際上它在現實生活當中非常普遍的。

為什麼我就一再強調我贊成三分之二決,而不贊成簡單多數決?即使有一個人是反對者,也會給群體帶來一種不穩定,或者一種有害的後患。那麼為什麼不可以多等一等呢?等他回心轉意,或者是等到我們這邊發現他們那種想法裡面的合理性,做出相應的讓步,進行了合適的妥協,再去推行我們的決策,去做我們的行動,可能是最好的。當然在比較急迫的事情的時候,也許不會有這樣的從容,那也至少是需要有三分之二的多數去通過,才是一個良性的相互關係。

所以這一點作為委員會的機制,是層塊的基本運行機制。

读完这些文字,不论是同意还是反对作者的观点,只要对这个话题感兴趣,我都希望你把这个系列的视频(文章)看完,正如作者所言:我們一起來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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