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警騷擾女同志】法官罕有頒百頁判詞 促多方面保障性/別小眾
撰文:Nicole
文字編輯:麥子
印度的性別暴力問題一直相當嚴重,而性/別小眾的平權進程亦很緩慢,如政府直至2018年才廢除了同性性行為禁令,令同志之間的性行為不再是刑事罪行。今年6月,印度馬德拉斯的高等法院(Madras High Court)在審理一宗警察騷擾女同志的案件時,主審法官卻罕有地頒下過百頁判詞,不但判女同志勝訴,更大篇幅提出針對教育、醫療、執法機關的改革建議,促請印度政府修例保障性/別小眾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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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涉及一對女同志情侶,她們的父母向警察報案指女兒失蹤,她們則投訴警察盤問時涉嫌騷擾。法官Anand Venkatesh不但判女同志情侶勝訴,更罕有地在判詞提出詳盡的指引和準則,希望減低性/別小眾在社會所要面對的困難,並表示「無知不應成為合理化任何歧視的藉口」。
法官Anand Venkatesh在長達107頁的判詞中,詳細列出教育機構、法律機關、醫護人員、警察等執法人員可以實行的性/別小眾保障措施:
教育機構:
- 在學校設立性別中立廁所
- 在學業成積表增設「其他性別」選項
- 提高處理申請及入學過程的教育機構職員的性/別意識
- 善用家教會會議,提高家長對性/別小眾議題的敏感度,確保家長能為小孩提供足夠支援
法律機關:
- 讓不同層級的司法官員接受性/別小眾認知課程
- 與提倡性/別小眾議題的非牟利機構合作,消除先入為主的偏見和反歧視
醫護人員:
- 禁止任何形式的「性傾向矯正療法」(conversion therapy)
- 任何試圖在心理或生理上令性/別小眾改變性傾向的醫護人員,都應被吊銷牌照
執法人員:
- 執法人員須接受性/別小眾認知課程,學習《跨性別人士保護法》下的罪行和相關刑罰
- 禁止警察在處理家長報稱性/別小眾子女失蹤案件時,騷擾性/別小眾
這件案還有一個窩心的小插曲,就是審訊期間法官Anand Venkatesh為了更理解同性戀關係,還特意請教心理學家。這位法官更自謙自己與大部份印度人一樣,對同性戀仍然一知半解,不是「完全覺醒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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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印度的性/別小眾平權狀況雖有改善,但進展相對緩慢。如在2014年,當地政府正式允許人們更改法律性別,並在法律上承認第三性別;而在2018年9月,印度終於廢除一條自英國殖民統治以來、實施近157年的同性性行為禁令,實現同性性行為除罪化。
因此,對於今次法庭的裁決,印度的性/別小眾組織均十分雀躍,認為這象徵著印度平權運動向前邁進一大步。雖然法院只能提出建議而未能實行有關措施,但法院所給予的指示相信能對政府當局施加壓力,使其作出相應的改善,而法官Anand Venkatesh 提出的論點和裁決,亦能在未來成為同類型案件的參考。
延伸閱讀:香港性/別小眾司法覆核案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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