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是我聞】跨文化交流:反偶像崇拜

煮鶴焚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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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初庚子九月初七;藏歷鐵鼠九月初七;希吉來歷一四四二三月初六)(九月廿二)

世尊教言所指導的沙門修行,遵循諸行無常印、諸法無我印、涅槃寂靜印,具有強烈的現實性。那麼,基於其無神論立場,如何與亞伯拉罕教尋求共識、積極有效地溝通?我想,其要義在於,堅持共同的「反偶像崇拜」這一立場。

所謂「偶像」,不僅限於各類造像,而是對一切「造物」或者「受造物」的稱謂。

在亞伯拉罕教中,偶像崇拜(「受造物」之崇拜)與認主獨一完全背離。例如,猶太教和天方教完全禁止任何造像;二教均僅將耶穌看作先知之一,而非彌賽亞或基督。二教認為,承認耶穌乃主即是認定該受造物為主,已然觸犯偶像崇拜,背離了認主獨一的信條。又如,天主教和東正教在造像使用上秉持一相對開放的態度,這可能是由於歷史長期中,封聖儀式權柄昭彰之下已形成了綿延的聖徒禮敬傳統。二教認為,耶穌即是基督,基督乃道成肉身,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體。對基督及其追隨者的崇敬,即是對上帝或神的追隨的正確表達,包括聖餐儀式中使用餅和酒,該等行為並不違反認主獨一信條。再如,基督教諸多教會對於使用造像基本已經沒有任何禁忌;個別教派甚至增加新的基督。

世尊教言,拒絕尊崇一切「造物」,因為萬事萬物均只是因緣和合的產物。不止沒有獨一的主,更沒有任何恆常不變之事物。由是,反偶像崇拜是自然而然的戒條。

據此,從亞伯拉罕教認主獨一的背面,我們可以尋獲跨文化交流的共同基礎。

(庚子丙戌己亥。諸行無常、諸漏皆苦、諸法無我、涅槃寂靜。)

CC BY-NC-ND 2.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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