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 │《法高哲》#3 政治表演
政治是眾人之事嗎?
西賽羅
「必須由最優秀的人來治理」
這邊引用了三大段文字,簡單來說就是上面提到的「必須由最優秀的人來治理」字面上的意思,沒甚麼好額外說的。
Q:有資格統治的「一群最優秀公民」,該具備哪些不同能力?
如果照書中提到的,支配他人者不受自私慾望的誘惑;設想出工作任務,並號朝有志者們一起完成;不強求人民服從任何他自己也不順從的法律,但可在同胞與大眾眼前以身示範,讓自己的生活符合法律規範。
Q:文本末提到當人民「託付他人來保障自身的安定」,其中隱含著甚麼風險?
如果不是賦予權力給「最優秀的人」來治理國家,或這群人根本就毫無篩選機制,那他們很有可能會忽略人民的權益。
班傑明·康斯坦
「公民委託制定法律的權力」
文中提到「古代人們奉獻越多時間與精力行使政治權利,他們越感到自由;現在我們越行使權力,就越有時間專注在自己私人的興趣上,這樣的自由對我們而言才是更珍貴的。」
生活在現代,在一個自由民主的國家,有時候好像會忘記現在所擁有的一切是多麼的寶貴..雖然說現在我們的制度,或法律的制定都不是最完美,還有很多漏洞,但和過去比起來,已經..算推進蠻多了吧?在古代想要安穩過生活幾乎是不可能的事,就算是在現代,也有些動亂的國家,那些人民會因為國家的政治狀態而感到危險、不安,甚至需要參與戰爭或革命等。就像上面提到的「有時間專注在自己私人的興趣上」這點真的是相當可貴的!
Q:比較古代城邦與現代國家的政府形式
現代是代議系統,這是一個組織,讓人們可以託付自己的權力給某人,進行國家不願做或不能做的事。古代是窮人的事自己解決、富人出錢讓人幫他做事。
Q:代議制度有哪些風險?
人們沉浸在享受個人的獨立與私人利益的追求,很容易會放棄在政治權力上的參與權。
亞歷西斯·德·托克維爾
「必須讓公民對政治感興趣」
這裡提到「今天如果有一條路鋪設到某位公民的居住地,他立刻會察覺到這項公共事務對他個人私事之間的關聯性,無須他人說明,他也會發現原來個人與整體利益之間的關係如此緊密。」
關於「要如何讓公民對政治提高參與度」這點,在本章一開始就有提出來。我本來不知道這問題如何解,但看到這邊,稍微有一點想法。上面提到「有一條路直接鋪設到某位公民的居住地」,當公民直接地看到、參與或直接的影響到他個人的利益,那他就會意識到政治是一件重要的事。因為要解釋政治人物的政治行動給一般人,說這些政治活動會影響他的生活,這件事有點困難。而且過去那些政治人物,雖然他們都是代表人民,但與人民的距離太過遙遠,我們不知道這些政治人物都在做甚麼、想做甚麼,為了這個國家做了甚麼,為什麼做這個選擇等。這也讓我想到為什麼選舉時,許多政治人物會直接到街上拜票,目的就是減少距離感。
到了今天,減少距離有許多方法,比如台灣議會質詢都有網路直播,或有些政治人物會將自己工作日常拍成影片,讓民眾了解政治人物平常都在做甚麼事。又或著是透過社群媒體來直接地和民眾溝通,將自己的想法、工作內容等放在社群媒體上。
科技幫助我們更接近政治。
但這也延伸許多問題,比如如何保持理性溝通、真假資訊、過多的表演等。
我的總結
「政治是眾人之事嗎?」
這個問題其實我一開始就覺得是Yes,但不知道如何表達自己的想法。我覺得本書提到的第二點就是我想表達的內容,當然第三點「讓人們直接地看到政治如何影響生活」說服力也蠻高的,但第二點我覺得是一切的根本。
當然最根本還是要有像書中講的那個「人」,一個正直、不濫用權力之類的。
總之我們現在能安穩生活,就是因為〝政治〞在正常的運轉。不正常運轉就是像某些戰亂國家,或政權經常更換等。如果不關注政治,政治人物就會利用他們的權力來幹一些壞事,然後人們的生活受影響,最後國家動亂、革命。
所以政治是眾人之事?
Yes.
政治一定要用演的嗎?
1. 權力執行者會將行動轉化為表演,以肯定自身合法性
君王要彰顯自身地位,僅用盡忠職守來證明是不夠的,他還需要觸動人民的感受,所以會需要再一些必要的場合或情況施展權力。
2. 政治活動必須使整個社群都成為戲劇場景之一
這點是在講人類對抗死亡。成為一位偉大的人物會在歷史上留名,某種意義上來說這就是永生,所以某些政治人物會使力的表演,不管是在議會上有超激動的情緒或君王到處征戰等。
恩..第2點有點是在講「個人利益」而不是前面一直強調的「公共利益」?
3. 傳播方式的演變可能使政治戲碼變調
傳播方式的演變,如印刷、收音機、電視、網路等對政治表演場面造成的影響。
第3點書中沒有做過多解釋,我想之後會再提吧?
米歇爾·傅柯
「懲罰行為中王權的戲劇場面安排」
這邊提到一個有趣的看法「酷刑不是重建正義,而是重新活化權力」。從這點來看「政治一定要用演的嗎?」這個問題,就覺得這是一件理所當然的事。過去要讓人們信服,讓人們認知到當權者的權力,當然有很多其他方法,但利用恐懼是最快速的方法,而利用懲罰來展現當權者的權力也是一種「表演」。
Q:甚麼情況下,懲罰犯罪會是一種儀式與表演?
照書中給的內容應該會是公開處決,並且是以不平衡且過度的方式來展演。
Q:懲罰如何成為政治權力展演的機會?
懲罰與其說是重建某種平衡,不如說是透過對比懸殊的方式,君王對膽敢違犯法律的臣民展示他無人能及的威力。
Q:還可以舉出哪些政治權力戲劇化展演的例子?
17-18世紀初的酷刑與其它恐怖場面。它的殘忍、展演性、身體的暴力、力量展現的過度手法、細膩儀式等,它一切的機制都銘刻在刑罰的政治運作中。
漢娜‧鄂蘭
「政治行動之所以要讓所有人看見,是為了讓人記住」
這邊主要在講人類之所以從事政治活動,是想要在歷史中得到自己存在的意義,知道自己參與了一件重大的事情,且這件事是影響這個社會,是為了他認為會使社會更美好,甚至在死後會在歷史上留下痕跡。
本來我想說是「參與感」,但後來想想又好像是要證明自己什麼的樣子?應該說一般人從事政治活動,應該不會想到「在歷史上留下痕跡」這件事吧?最多就是因為自己權益受損然後表達不滿之類的?
老實說我有點不太明白「政治一定要用點的嗎?」這問題和鄂蘭的點有甚麼關聯性..?因為要讓所有人記住,所以要「演」給其他所有人看?要讓人記住一定要用「演」的嗎?
hmm…
Q:從時間角度來看,如何區別個人與其所屬社群的存在?
共存的世界是我們出生就進入的、死後就離開世界。它超越我們的壽命,延伸到過去和未來;它在我們來到之前就存在,在我們短暫羈旅以後依然持存。
Q:甚麼情況下,政治所打造出的公共領域,能讓共同生活的世界得以存在?
現在、過去及之後要來的人共同生存在這個世界,並且讓它數百年來大放異彩的,正是公共領域的「公開性」。
Q:人類為什麼需要在歷史上留下痕跡?
因為他們希望自己以及和他人共有的某些東西能夠比他們的俗世生命更加恆久。
最後一個問題蠻有趣的,上面的答案是節選書中內容。它這樣回答這個問題,確實是無話可說,但一般人真的會思考到要讓自己存在於歷史,讓自己〝永恆〞?
雷吉斯‧德布雷
「科技演變改變了權力運作。新傳播工具的改變,會挑戰權力運作。權力與媒體曝光再也分不開」
下面節選《國家的誘惑》
「所有君王身上,談的是一個帶有符號的人。政治功能必須產生符號,以呼應政治領袖必然的象徵作用。任何傳遞符號的人都參與治理;任何治理的人都介入傳遞。同樣,知識活動的場域與過程在時代變遷之中,隨著載體的演變與觀念傳遞也發生轉移,因此才會形成公共政策的作法與國家的形式。一個社會的政治生活可以解釋成其手法的戲劇化。
媒體學家不會相信「演出者(政治人物)」的語言,因為他對政治人物們的外在包裝的興趣更勝其論述:室內的音效、有無影像呈現、使用喇叭擴音或mini 麥、觀眾觸擊率與節目重播時間。在價值表面秩序的背後,媒體學家尋找媒介所隱藏的秩序,因為後者才是首要的,而不是前者。在政治人物身上,他看到的是整個媒體機器所形塑出來的人。」
恩…德布雷所講的..確實是現在整個世界政治領域發生的事,或許不只政治領域,其他領域好像也在做同一件事?以我的理解,每個政治人物或政黨,都有某個「理念」,然後用那個理念來包裝那個人或政黨,這包括穿著、政策,在媒體、螢幕及現實中的形象等。
我們看到的只是那個被塑造出來的形象,但在那個形象背後,那個人到底是個甚麼樣的人?
最近還蠻流行一些平民網紅或一些能夠表現公眾人物日常的不管是影片還是文章。我想會流行,可能是因為人們已經知道之前那些形象都是捏造出來。而透過分享日常,讓人們知道公眾人物的生活其實跟我們沒甚麼兩樣,減少了一點距離感。
但那些影片,不也是經過「安排」所產出的嗎?
hmm…
總之這段主要在講因為科技而改變了政治權力展現的手法。
我的總結
「政治一定要用演的嗎?」這個問題,以本書的安排方式,第一個是在講「為什麼要用演的」,因為要活化權力,所以利用不平衡的懲罰來展現君王的權力。第二個在講「表演場地」也就是整個社會,整個世界,這麼做的原因也是因為讓所有人「記住」這件事。第三點是「隨著時間,政治人物展現權力的方法也會改變」。
所以答案是yes or no?
我覺得yes 吧。如果不演給其他所有人看,要如何展現給其他人呢?或許不用如此誇大表現?而是展現出該政治人物最「真實」的樣貌。但又如何定義真實呢..?這感覺是完全不同的話題…。
其他廢話
讀到這邊發現這本書…我覺得安排有點..怪怪的?
剛好可以用這篇來舉例。章節一開始會提出一個問題,比如本章的「政治一定要用演的嗎?」,然後再提出三個觀點來引導讀者,而這三點其實就是下面「哲人看法」要表達的內容。
為什麼不按照順序,比如提出問題→第一個觀點→第一個哲人看法→第二個觀點→第二個哲人看法→第三個觀點→第三個哲人看法,最後再來個總結。這樣不是比較順嗎..?
恩…總之發現這點..可能之後閱讀方式要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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