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舒適的方式寫下|在巴黎的那場誤會
寫作者與作品間的真偽是很難釐清的,寫作者很容易營造出一種人物設定,是文字自然給人的印象也可能是作者刻意為之。以我為例,就是傲慢或傲嬌吧?我並不排斥自我嘲諷,甚至經常會在文字中滲入,同時寫下不同系列文章用的是不同人設,就造成一種人格分裂的形象⋯⋯
《在巴黎的那場誤會》的寫作手法很像散文,一開始是以小短篇的創作方式進行,甚至是使用第三人稱敘述,到某個「時間點」才改成第一人稱敘述,其中的情節跟場景都是可能發生但又不是百分之百真實,當我以自己名字的拼音開始在寫作平台創作後就一直在找平衡感,如何拋下個人具體的意識形態來寫作。雖然我本人是小人物,但還是會擔心創作內容很明顯的導向「我」。
確切時間已不記得了,那幾天住在巴黎一個名為「cozy」的時尚小旅店——在下標題的時候其實沒想到這點——cozy旅店的前台是一位英文很好的中年人,遇到會說英文的工作人員,我就直接以英文溝通,順道問他可以去哪裡吃晚餐,對方又一連串介紹附近許多景點,提到他兒子的女朋友這幾天剛好來巴黎拜訪,他也才做過行程規劃,就在地圖上用紅筆圈出了幾個景點,又拿一支螢光筆劃出一條路線,告訴我應該從哪邊開始走。
那間飯店在我之前比較少去的區域。
大約五分鐘的說明,他問:「我的英文還標準吧?你應該聽得懂,不會說太快?」
我回答:「說得太好了!你完全沒有口音,在你這年紀的巴黎人中不常見!」
然後對方露出一個滿意的表情說:「我完全沒口音嗎?那我放心了。」
我還很白癡的表示:「比我好太多了,也比其他前台說得好。」
前台終於忍不住回:「好吧,其實我是伊利諾伊人。」
我很不好意思地確認,還不小心切換成法語:「美國的伊利諾?」
前台大叔開始一連串的「說明」自己的故事:他剛大學畢業時來巴黎旅行,與一位巴黎女生墜入愛河,他回到美國幾個月後又打包行李再度啟程到巴黎,不久就結婚、生子、離婚⋯⋯我在中途插嘴:「你當時一定很愛她才會這麼瘋狂吧?」
他擺出一個無奈的表情說:「當然了,但Parisienne⋯⋯」
「你後悔嗎?為什麼不回美國?」
「為了我的兒子啊,我不能缺席他的童年!我回去過幾年又回來了,畢竟我和巴黎也有了感情並不只是為了某個女人。」
「後來呢?沒有再遇到新的對象?」
「我當然是談過幾次感情,但現在又是單身漢了。」
我就在櫃檯和他聊了半小時,其中又有一對硬要用法文完成check in的義大利情侶,講法文也說得很心虛,大叔中途修正了好幾個字的發音。他們走後,我又說了:「你變得好像法國人,通常美國人應該會說『哇,你們的法文說得真好!』」
他也開玩笑地回應:「他們來巴黎就是要感受巴黎氛圍!我只是在表演一個傲慢的巴黎前台!」
在聊天中得知前台的兒子比我小一歲,他大概也是我父母的年齡層,在巴黎已經生活將近三十年,早就超越在家鄉的時間。之後回想那次談話是我那次巴黎行唯一的與人「聊天」,隔天和朋友介紹從沒交過女朋友的單純男生出去散步,朋友會介紹他是由於我們都想去看一場演唱會,那男生也有一米九、長相並不差但他說著一口我都聽得出來有腔調的法文,雖然是我不排斥的南方腔,只是聽說巴黎女生並不欣賞,還會嫌他鄉巴佬。
行走時他一直禮貌和我保持一米以上的距離,或許這樣也比較容易跟我「對話」。我們很難真的聊天,他太過於正經也無法分辨我説玩笑話或是認真,講了幾句後我開始覺得要再解釋自己是開玩笑也沒意思⋯⋯因此我們從巴士底走到近郊橋連城幾乎都沒說話,中途停留一處酒吧喝了啤酒,對方在酒吧又抱怨說自己外型太土味,服務生不太想來招呼,「但你不應該得到這種待遇」他確實這麼說的。
落暮後天氣轉涼,我原先穿著夏天的小洋裝而他穿著薄長袖,他很客氣的說:「你不介意的話,我背包裡有一件外套可以給你穿。」我並不怕冷且衣著不適合加上一件過大的運動外套,但想到對方可能是鼓起勇氣且出於好意問,我就穿著那件運動服走回cozy旅店,抵達門口才把外套還給他。
在巴黎還是不免俗的在分離前要貼面告辭。
前台剛好看到我們分離的戲碼,以為自己抓到有趣的八卦對著我會心一笑,我也以微笑回應。他才問:「今天怎麼樣?」
我則說:「認識了一個紳士。」
後記:上個月重讀《巴黎的憂鬱》才注意到波特萊爾在前面類似自序提到這散文集是分別獨立又互為頭尾的,而可以從中隨便讀一首都不會突兀,這註明竟然和我一開始設定《在巴黎的那場誤會》的架構是一樣的!在一開始的幾篇中也有強調這點,當時的考量一是我認為沒有人有耐心在網路上追我的連載,二則是我相信生命中經常出現短篇小說般的故事,有些故事線就不會發展,每一點連起來雖然有因果關係卻不一定有邏輯。
🤫 🤫 ,這篇文章是《在巴黎的那場誤會》最後一篇公開文,之後也會逐漸將系列文章鎖回圍爐內,感謝曾表達喜歡他們的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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