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derrated的《和解在後》
上週播完的ViuTV劇《十七年命運週期》大熱,我雖然也被它的清新浪漫氣息感染,但未至於認為係神作,始終製作上有不少瑕疵(導演自己也承認)。
不過劇中廖子妤(Fish)食蛋糕那場戲的確係神來之筆,看完我隨即想起Fish在《和解在後》的動人演出。她飾演李麗珍女兒梓彤的好友浩琳,兩人曾因厭世而相約自殺,結果梓彤死去而浩琳生還並入獄,出獄後想重過新生卻身患末期癌症。浩琳決定透過調解員向梓彤父母道歉,互相釋懷。Fish與李麗珍對戲的一場,揪心得令我難忘。
近期有不少人分享至愛的ViuTV劇,《和解在後》通常Top 10不入,令我覺得它underrated。去年我評論過這套劇(下面重登),近日翻看仍然highly rated。
和解在後,什麼在前?
近年少有空閒煲劇,就算要煲都係等套劇播完,已被公認實屬佳作才煲,以減少中伏機會。《和解在後》是少有一路播我一路追的港劇,看了頭數集已想寫點感想,但我還是忍到日前看完大結局才下筆。
(劇情網上不難找到,本文不贅。)
先總結:此劇實在太好看,劇本背後的資料搜集豐富,又動用大量好戲之人專業客串演出,令故事惹人深思之餘亦感動人心。我會界定它為香港實況劇,至於香港的「實況」如何,大家心裡有數,畫公仔唔使畫出焗腸。
主角阿凡原為大律師,在一宗民事官司中發現父親(也是大律師)走法律罅(嚴格來說是造假妨礙司法公正),間接害了一條人命,心灰意冷下轉投調解行業。但他做調解員卻常運用非常手法,深入調查案件發掘真相,令雙方達致真正和解(而非只是妥協)。
看完第一集,我已問這條問題:若和解在後,那什麼在前?再看多幾集的調解個案,我歸納出兩個答案:
當爭議雙方的社會地位相若時,是「人情」在前(世界無對錯mode)。這個世界的紛爭好多時背後都是為面子或為啖氣,只要彼此能坦誠交流分享感受,往往就不用法庭見。阿凡作為調解員就做了輔導者的角色,所以就有「先處理心情,再處理事情」這一套。
但當爭議雙方的社會地位懸殊,強者欺壓弱勢一方時,就變成「公義」在前(世界有對錯mode)。例如在女上司性騷擾案中,阿凡坦然讓調解失敗,當事人(男下屬)最終決定為公義而戰,即使結果難料(劇中也沒有再交代)。
香港人看《和》劇難免會心苦笑,也不禁反思仍留在這個dying city應如何自處。劇本提供了不同角色的選擇供觀眾參考,例如:
有人選擇做葉廣生(或何建忠之流),即使明知自己只是一隻蟻,仍堅持要做隻有錢的蟻。
(註1:葉廣生的「在樽入面的紅蟻與黑蟻」比喻,自然令觀眾聯想到「黃藍之爭」和在背後搖樽的有形之手。)(註2:「建制派也只是一隻蟻」遙遙呼應《毒舌大狀》中林涼水對董衛國的評價。)
有人選擇做莊易,當個高人超然物外講大道理,滿口「天道自有最好的安排」,其實只是麻木和逃避,但至少減輕當下的痛楚。
有人選擇做中二病的連登仔,透過在網上公審他人去宣洩自己在現實生活中的挫敗感。這些人在幾年前也許做過「一時英雄」,但之後卻不夠勇氣去承擔更多責任(例如流亡海外繼續抗爭),只能做回鍵盤戰士。
有人選擇做阿凡和方圓,明知制度崩壞,明知人心浮燥,但仍然決定為人情或公義在前「盡做」,面對殘酷現實卻不放棄初心,留住條命跟逆境鬥長命。
《和》劇的結局簡略交代了眾人的選擇,卻沒鋪排他們的下場(例如壞人有惡報,有情人終成眷屬之類)。有觀眾不喜歡這種像草草了事的open ending,我卻認為是反映現實。正如現今的香港人,各個陣營都已押注自己的選擇(離去/留下,逢迎/抗爭,努力/躺平,清醒/麻醉……),但命運如何仍然懸而未決……
最後說說主題曲《記得梳頭》,跟見字飲水異曲同工。我向來認同的positive thinking,等同better thinking:面對逆境,不必美化,只須不斷找尋方法改善處境(那管只是改善一點子)。梳頭又好飲水又好,都只是一種儀式(或心錨),提醒自己好好自理,be a better per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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