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載小說)救命 第二章 錯覺 之一 文學評論
文學評論
青年作家楊思仲有一天收到文藝編輯轉交來的一封讀者來信,信是這樣寫的:
尊敬的編輯先生:
我是一名教師,也是 貴報文藝版的忠實讀者。日前在 貴報讀到青年小說家楊思仲的新作《大人物》,我認真閱讀了好幾次,坦白說,我無法明白這樣的小說,我覺得這樣的作品嚴重影響 貴報的報格,你們刊登這樣的小說令我很遺憾很失望。
楊思仲過去在 貴報連載的小說都有情節不通,文字累贅,意識不良的毛病,今次刊出的《大人物》,更是變本加厲,連基本講故事的能力都不具備,而且小說的主旨含糊,結構散亂,刊登以來,我認識的所有讀者都感到心中不是味兒,據說此作在文學界也劣評如潮,澳門文學出現這樣的劣作,實在是文壇的不幸。
我之所以這麼討厭《大人物》,當然是有原因的。我是一名教師,我尊重為人民講真話的知識分子,我支持不畏權貴的真英雄,我總覺得作家有責任揭露社會的陰暗面,心裡也渴望讀到能反映澳門實際情況的好文章,更希望 貴報能刊登描寫當下澳門人心聲的好小說。我們實在太需要能引起本地人共鳴的好作品了!
前幾天在報上讀到《大人物》的標題,我即忍不住對著報紙的文藝版破口大罵,這篇小說的作者太欠缺勇氣了,他連為小說的主人公改個名字的能力和膽量都沒有,他對“大人物”的處理手法,令我想到大部分沉默的澳門人,他們從來不敢指名道姓的批評別人,但一個持這種閃躲態度的人,是不配當作家的,因為作家的天職就是要敢言。我也留意到小說前半部講“大人物”被流言所攻擊的情節,作者刻意暗示身為官員的“大人物”涉及貪污,我原本以為他這樣的安排是回應我們身邊一宗驚天動地的世紀大案,但作者筆鋒一轉,“大人物”的主要罪行已變成殺人,這樣的編排明顯是因為身為作者的楊思仲膽怯,他沒有膽量揭露現實中的黑暗,他企圖借用更不可信更誇張的殺人事件掩飾自己寫貪污案的意圖,但事實上那是敗筆。
我覺得像楊思仲這種自稱為作家,自以為是知識份子的人是應該懺悔的,如果不是這些人目光短淺,膽量不足,我們的社會肯定可以更進步,各方面的制度一定會更完善。我對這個地方本來是充滿希望的,但當我看到越來越多不公平的事情,越來越多不知所謂的制度相繼在這個可愛的地方出現,我是多麼的心痛,我心痛得想死,如果不是上有老母下有妻兒,我是絕對會考慮離開澳門的。
不好意思,我離題了,我不是真的想訴苦,我其實是想控訴,我想您會明白我的不滿,我對澳門和對楊思仲的不滿,還有我對《大人物》的不滿。您,真的明白嗎?
然而,我更想控訴的是《大人物》小說在後半部的編排,“大人物”究竟是不是殺人者,他為什麼要殺人,“大人物”的太太是不是跟他的上司有染,他的兒子是不是強暴了那個少女,更嚴重的是 貴報為什麼會刊登這類渲染暴力和色情的小說,如果刊登了這樣的小說而引起讀者效法,有人真的充滿怨氣跑去殺了某些大人物,有人色迷心竅強暴了穿著校服的美少女,刊登的報紙該當何罪?這樣的罪行 貴報是否擔當得起?或許我的疑問是太苛刻,但無論如何,我的意見代表著一大群讀者的觀感,我覺得《大人物》這樣的小說太過分,這樣的小說不但令讀者的期望頻頻落空,小說所隱藏的壞意識更是禍及下一代。
還有,對於《大人物》的小說結構,我需要提出嚴重的抗議,希望您代我向作者轉達。我覺得小說要講究起、承、轉、合,故事的安排要在情理之內,意料之外,而且小說是跟群眾貼近的,要寫得簡單、易懂、人人能明白能理解。可是,楊思仲的《大人物》完全違背了以上的原則,小說的時空安排很混亂,故事情節不連貫,很多地方似通非通,大量情節交代得不清楚,特別是八至十二節,每一節都似未寫完,每一節的結尾都滿突兀的,“大人物”好像完全不知道自己犯了什麼事,“大人物”的母親好像知道所有事,“大人物”的妻子完全不像他的妻子,“大人物”的兒子更是前後不連貫,前面說他是好青年,後面說他是色情狂,這篇小說在整體結構和大量細節中都在故弄玄虛,作者如果不是在玩弄讀者,恐怕是力不從心,絕對是不合格的表現。
我認為《大人物》的作者並不忠誠於文學,更沒有能力反映澳門的現實,希望 貴報日後挑選小說刊登時,嚴選作者,期盼看到真正有水準的,能令澳門人有共鳴的小說在 貴報刊出。敬祝
編安
文藝版忠實讀者
李露茜 上
連同這封信一起送過來的,還有文藝版編輯的一張便條:
思仲:
附上一封讀者來信,對方提出一些意見,你可以參考,也可以一笑置之,這樣的信我們不會刊登,請放心。
小編
芷君
青年作家楊思仲讀完這封信和便條後,笑容滿臉,他把剛寫好的一篇文章取出,再閱讀一次,摺好,放入信封內。這件事開始有趣起來了,他又在信封上寫上報館的地址。
(未完,待續)
一個星期之後,青年作家楊思仲在文藝版上讀到一篇評論他作品的文章。這篇文章的發表令他心花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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