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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频”们想用女权武装自己,反手却拿起了刑具

“吕频”们其实是跳过审判的刽子手!审判早在她们的脑海中——通过权衡利弊和自由心证的方式完成了。所以这些伪女权份子对性骚扰嫌疑人的态度,可以在偏袒和确罪之间反复横跳。她们没有原则或纲领,有的仅仅只是类似“超验自由主义”的心证话术。

前言

以吕频为代表的中国“女权”人士,恐怕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可名状的古怪群体了。一方面他们声称被针对、被迫害、被排挤,另一方面他们极致地使用网络工具、公权力和威权主义,去攻击弹劾任何他们想要攻击的团体或个人——不论这些团体或个人的立场如何、不论事实如何——按吕频的话说,这就是“心证”。

最近,中国这些伪女权份子,对民运人士蔡崇国、王丹等人进行Metoo控诉,指出这些人才对她们的女权“姐妹”进行了性骚扰。事件中,吕频等人持攻歼的态度和“心证”的做派。并指出这些她们列举的事例“难以取证”,所以法律“不足取信”,需要她们来进行揭露。

这基本相当于私刑。

而我作为一名关注女权事业的人,最感到奇怪的是:这跟吕频在2020年时深度参与的“北美中国女权群事件”中的所作所为——竟截然相反。当时这位“中国女权意见领袖”对于“难以取证”的性骚扰指控,自始至终抱着坚决的不合作态度,后期甚至求助于中国的公权力,以期对受害者一方形成打击。

这与如今之事,形成了鲜明的反差。

她何止“双标”,简直毫无准则。

但尽管如此,她和她们——“吕频”们的做法,在美国女权观察者看来,其实是殊途同归的,都是立于虚假道德高点后,再施加不择手段、不顾立场的的“私刑”。

她们畏“战”,但渴望“行刑”

2020年,新冠刚刚开始肆虐。那时吕频已经常驻美国,通过线上众筹和线下筹款等形式赚取生活费和活动费用。所以她建立的群叫做“北美中国女权群”。由此衍生出的一系列吵架,就是“北美中国女权群事件”。

真的,只是吵架,远远谈不上论战,也毫无建设性和思考性。

后来吕频将这个群的群主转让给了自己的“门徒”梁小门。6月份的一天,群里一位成员A发现另一位成员B,竟然是小时候(14-16岁)对自己进行过公开性骚扰的同性。于是A相继向群主梁小门和建群人吕频提出希望将B踢出群,却遭到了拒绝。

之后群里部分的中国女权人士,指出两任群主吕频和梁小门不作为。长篇大论的无聊骂战后,B退出了群聊。然后吕频又将之拉进了“女权2群”,巧的是A也在群里。冗长愚蠢的骂战再次开始,这回还牵扯出梁小门的伴侣C曾骚扰过A……简而言之,这就是一件听初听以为深刻而复杂,实则就是小学生群聊互撕的破事儿。

老实说,我作为观察者是非常不想提起这事儿的,因为此时很尴尬、很降智。

但不得不说是因为:当时偏袒被指控者的吕频师徒,在最近中国女权控诉民运人士的事件中,竟然扮演起了“自由心证”的角色,很随意地对“证据缺失”的被指控者们进行定罪。

乍一看,你会觉得以吕频为代表这个“伪女权”小团体有点儿精神分裂;但仔细一想,你就会明白,4年前她们袒护被指控者,今天她们私自给被无证指控的人定罪,实际上是一回事——都是在维护自己的权威形象,只是根据有利无利原则,选择了站队。

这群人打着“女权”的旗号,但却逃避真正属于“女权”的战斗。北美每年4000多次的女权活动,她们加起来也没参与过10次;甚至对于中国国内的重大事件,她们也基本缺席。

这群难以具体定义的人,畏惧战斗。

但她们有自己的渴望,那就是利益,和“私刑”。

“北美中国女权群事件”是吕频们对群成员的私刑,是她们师徒威权主义的几种体现。为了使得“行刑”顺利、威权彰显,吕频在之后的衍生事件中,设置屡次求助于她一直呛声的中国“公权力”。这件事的本质,是吕频威权主义的“私刑”,是她们与朴素中国女权的“私斗”。

这种“绑架”女权的做法,一直贯穿了她之后的许多行为。

比如这次的“伪女权”针对民运圈的Metoo事件——她展现出了与当年完全相反的态度:大肆攻伐、积极撰文批斗。我个人觉得,这是因为她觉得自己已经多年没有“战记”,一直畏战、一直迂回,所以需要指控一些知名人物来巩固地位。所以,当然是只谈立场,不管事实。

基本上,这次连“私斗”都算不上,完全是对曾经“男性友军”的私刑。

连“私刑”也双标

按说这些不敢上一线的“私刑”热衷者,往往笃信某种自利自洽的理论。但吕频和她的“门徒”梁小门等人的双标,却是建立“自由心证”这种蛮不讲理的方法论之上的——更是刻在骨子里的。

事实上,她们不仅双标,而是彻彻底底“没有标准”。这群“绑架”女权和Metoo的“思想恐怖份子”的一切言论的准绳,就是自己的人设和利益。

吕频私下募捐时讲的故事,最初正是以“北美中国女权群事件”为核心,翻来覆去论证她自己是中国女权的最大权威,是“为了中国女权付出最多的人”,这是她的原话。但当这套话术因其畏战和无所作为而难以为继时,她如今在线下就聊自己在北美的性生活了。

然后通过“绑架”女权和Metoo,趁机把民运人士视作假想敌——毕竟这群人没法用暴力手段对付她,甚至懒得搭理她,只有这样她才能高枕无忧地动用“舆论私刑”去重塑自己的标准,然后为自己制造热度、带来关注。至于那些指控是否真实、能否查实,则根本不重要。

法官和刽子手

严格来说,中国“伪女权”们的信仰并不是“女权主义”,她们之中的大部份人甚至不知道Lucretia Coffin Motl和废奴运动。她们真正的信仰,其实是我屡次提到的“自由心证”。也就是说,她们依靠的是“女权”话题赋予她们的正当性!以这份“正当性”为护盾,她们可以自洽自己的任何臆想,以及由此战胜的特权。

这才是她们的本质。

再来回头看“北美中国女权群事件”,吕频和梁小门一直强调自己不是法官,所以她们选择不作为、不下判断。但实际上呢,她们给自己的定位的确不是法官,而是刽子手——审判其实早在她们的脑海中——通过权衡利弊和自由心证的方式——完成了。所以她们对性骚扰嫌疑人的态度,可以在偏袒和确罪之间反复横跳。毕竟,她们对此并没有原则性的标准,有的仅仅只是类似“超验自由主义”的心证话术。

多数情况下,她们会以野蛮冗长的话术撬动女权、Metoo、网暴……甚至公权力等等一切外力,来为自己服务,和买单。

CC BY-NC-ND 4.0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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