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耳
計劃生育制度變遷中的罪與罰
很感謝曉雅給我這麼个機會能夠和大家聊一聊中國大陸的計劃生育制度与生育權。關於計劃生育,其實它曾經有可能走向以生育自由為核心的計劃生育政策,但還是由於七十年代經濟問題,核心領導層的看法,以及一些人口學家的論證等諸因素,導致一種倡導型計劃生育政策轉變為強制型計劃生育政策。
设生育基金制度一文中的各項措施的問題与思考
近日新華日報刊發專家撰文:建議建立生育基金,公民按工資基數繳納。一石激起千層浪,很多人視為吹風,認為這一制度可能真要來了。隨後中央網等官媒紛紛站出來,並指這一措施乃荒唐之舉。人們心悸稍減。然而,全面二孩政策開放後,未及所願的低生育率的確是個問題,長此以往,必然深陷少子化及社會老齡化困境。
關於中國大陸計生政策的二三事
从限制一孩的強制型生育政策,到全面開放二孩,生育自由的基本權利理念還沒在憲法及法律層面確立,就因為生育率低下和人口問題而走向鼓勵生育。這時候的生育鼓勵,由於國家自始的人口工具觀念還在,自然容易滑向強制。最近的一些所謂專家的生育基金、丁克徵稅等建議,已經說明了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