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雲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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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君終日常安臥,何事紛紛去又回?

心靈的閱歷

人的閱歷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外在的,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閱歷,指經歷的事(多少),另一種是內在的,就是內心所經歷的,不妨把它稱為“心靈的閱歷”。 外在的閱歷一般與年齡相關,年齡越大,經歷的事越多,閱歷就越豐富,而心靈的閱歷與年齡的相關性就沒那麼高,有的人年齡不大,經歷的事也不多,但其心靈閱歷卻可以很豐富。 豬八戒吃人參果而不知其味,和多愁善感的林黛玉顯然不在一個層面上。 假如讓他倆來談戀愛,前者談十次也未必有後者談一次內心所感受和經歷的多。 有的人經歷了很多事,但僅僅是外在的經歷,並沒有對其心靈產生什麼影響。

有的人的心靈像鐵球,有的人的像麵糰,把它們在地上滾一圈,上面留下的坑窪和痕跡就是他們的“心靈閱歷”。 經歷相同的事(在地上滾一圈),鐵球和麵團收穫的「心靈閱歷」卻不同,原因何在? 在於它們的感受力不同。 但如果鐵球滾的次數遠遠多於麵糰,也可以收穫比麵團多的“心靈閱歷”。 由此可以得出這樣一個公式:心靈的閱歷∝經歷的事×心靈的感受力,即心靈的閱歷與經歷的事和其感受力成正比。 其中感受力是關鍵,它把經歷的事轉化為心靈的閱歷。

看一個人,不止要看他經歷了多少事,更重要的是看其內在的心靈閱歷,這在人際交往中是需要時間來彰顯的,因為心靈並不時時顯現於外。

曾經有觀點認為,想要當作家沒有豐富的(外在的)人生閱歷是不行的,我認為不盡然,豐富的(外在的)閱歷固然是寫作的有利因素和加分項,但並非必要條件。 比如張愛玲,年紀輕輕還沒有什麼(外在的)人生閱歷的時候就成了作家,再比如法蘭茨·卡夫卡、費爾南多·佩索阿都是在一個固定職位上工作了一輩子的小職員,終生未婚,戀愛經歷並不複雜,可以說其人生經歷很簡單了,但這並沒有妨礙他們成為出色的作家。 成為作家並不一定需要豐富的(外在的)人生閱歷,但對內在的心靈閱歷卻是有剛性要求的。 外在的經歷再豐富,但如果不能轉化為內在的心靈閱歷,那也白搭。 感受力強的人從事寫作有先天的優勢,感受力不足可以靠多經事來彌補。 無論如何,必須有豐富的心靈閱歷。

根據上面的公式,想要擴展心靈的閱歷,有兩個途徑:一是多經事,除了親身經歷,別人的間接經驗也可以; 二是提高心靈的感受力。 關於心靈的感受力,至少有兩個因素可以影響到它。

一個是重複,我曾在《重複與感受》一文中說過,“人的感官和心靈就像一台精密的儀器,重複同一種刺激越多,磨損就越嚴重,感受能力和靈敏度就會下降。 嚴重磨損之後的一種補救辦法是,暫停並換成不同的另外一種刺激,過段時間再換回來,然後它對這種刺激的感受能力和靈敏度就會回升。 “

另一個是記憶,記憶是心靈這台儀器磨損的結果,或者說它像鐵球或麵團在地上滾過之後上面留下的坑窪和痕跡,舊的記憶會妨礙新的感受的產生,為什麼孩童或年少時的心敏銳善感,而年齡變大就逐漸鈍化麻木,因為那時候沒經歷什麼事,關於人生的記憶很少。 因此,理論上如果一個人能遺忘或消除一些記憶回到孩童時期的記憶狀態的話,其心靈的感受力會不會也會恢復至那時的狀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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