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强东案:缺乏性别意识的媒体何时才能停止二次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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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强东事件案发以来,网络上出现许多针对于奶茶妹妹和受害者的嘲笑调侃,其中不乏对女性的恶意,甚至还有人把刘强东描绘成受害者的模样。而在这一切的背后,媒体也在推波助澜……

作者 | 李钘滢

编辑 | 默默然 林深

美编 | 阿永

版式编辑 | 侯丽

随着越来越多的视频、录音和信息发布出来,在舆论中心的刘强东一案,宛如一部充斥着尔虞我诈的宫斗剧,真与假,对与错,惊讶、无奈与愤怒皆交织其中。

从2018年9月事情曝光开始,虽然刘强东头上的“好丈夫”皇冠因此坠落,但这并不影响他凭借现有的影响力,继续维持“至高无上的王”的人物定位;反而是他身边的妻子、助理及其余工作人员,甚至是性侵受害者,都出现了被各种各样的猜测、质疑和攻击的情况——仿佛在一片沸腾的争论中,只有“东哥”才是最无辜的那一个。

图片来源:北美时报

匪夷所思的是,这种极其畸形的价值观,不仅得到了一些缺乏性别意识的网民认同,纷纷为刘强东解释和开脱“流言蜚语”;而且还渗透在部分一直主张真实、客观的媒体报道中,其转发信息的速度和广度堪比京东发言人。

时至今日,此事仍然在继续发酵、传播,从中延伸出来的争议和矛盾也引起了更多人的关注。

突然出现的匿名视频

作为一个关注性别议题的媒体人,看到微博上两个匿名爆料视频的时候,我的第一反应是充满了震惊和愤怒,随之而来的是从头蔓延至脚的恐慌感——我想起了在过去的2018年,那些曾经被我采访过的性骚扰、性侵受害者们,尤其是TA们在陈述往事时的无助和崩溃,以及事后对社会交往产生的强烈厌倦和抗拒。

在经历了如此糟心的事情后,TA们已经不想再回忆当初的具体情况,毕竟重复地思考和陈说,只会令自己继续陷进去,放大原本忍受的创伤;但是,为了避免下一个“房思琪”,为了预防和警告有相似犯罪欲望的个体,为了揭发和惩罚那些人面兽心的加害者,TA们仍然坚定不移地站出来,发声与倡导。

上述的事实,听起来很残忍,却也很现实。因为如今的我们,确实处于没有良好的、完整的性别平等教育的环境中,每个人都对性骚扰、性侵等事件不敏感,甚至毫无意识地对受害者造成二次伤害——比如匿名上传视频,给当事人贴上“仙人跳”的标签;比如极其注重信息真实及客观的媒体机构,却在没有任何核实的情况下,直接转发相关信息。

莫名冒出视频,律师就称“属实” 图片来源:新闻实验室

两则突然出现的视频,既无法证实视频的女性就是当事人,也无法确定是否存在经过剪辑的可能性,甚至还出现了非常主观的说法——“主动地”。那么显而易见,这些素材的可信度是值得商榷的,但为何区区一个爆料,一条无法证实真伪的信息,一些媒体机构居然会选择在其发布后,也迅速把其作为“有新闻价值”的信息转发呢?

当然,也有一些媒体人还是在等待时机,直到刘方律师在微博回应后才转发信息。但是,即使在同一件事中,由于其立场的不同,个体的回应也有可能截然不同。这也是在提醒新闻工作者们,一篇扎实的报道,在了解一方信息的前提下,应当继续去采访另外一方,以全面的平衡报道产出内容,而并非只选择其中一方呈现“片面真实”,那只会让受众离事实和真相本身越来越远。

无独有偶,如果说众多媒体只是根据新闻时效性行事,那么之前部分同行在报道此事时,直接在标题写刘方“无罪”,则更令人困惑。因为根据当时的调查结果,是因为证据问题,不对刘方起诉,并非明确其无罪。这种法律概念是需要谨慎撰写,并避免翻译错误的,否则极有可能引起不必要的误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但离奇的是,这种“标题党”的现象也出现在不同的媒体报道中——颇有“互相抄作业”之嫌?

哗众取宠的性别认同

女性的身份,一直在大量的报道中是作为嘘头而存在,尤其是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标题,总是会过多聚焦在性别上,以此吸引受众的注意力,比如重庆万州公交车事故中无辜的女司机,又比如滴滴杀人案中被曝光图片的女性受害者。然而,当每篇报道都在强调性别时,同行们又是否会考虑到个体的人身安全呢?

刘案中的匿名视频,在没有得到核实之前,也许里面的女性根本不是受害者,但极有可能会因此遭遇网络暴力和各种各样的攻击,甚至干扰到其家人和朋友的正常生活。这种推测并非没有根据,因为在去年九月事件曝光后,就有网民为了挖掘受害者的背景资料,把微博一位J姓女士牵扯进来,大肆宣扬该女士的私人信息,直到她澄清自己并非受害者,网民们才作罢。

某整容机构利用刘强东事件,进行宣传 图片来源:知乎

另外,除了伤害到无辜的个体,围攻也波及到了刘的妻子章泽天,部分网民通过身体羞辱的方式,在其微博下面对比和讽刺她的外貌和身材,再荒谬地得出刘行为的原因。那么如果不是受害者,现在是否又要以同样的方式继续霸凌另一个女性,永远无法从性别暴力事件中吸取教训呢?

那万一真是受害者呢?毫无疑问,这种对个体的攻击是强烈的摧毁,而且是巨大的。这也恰恰印证了美国警方的担忧,因此在听到记者提出的疑问时 ,直接了当地拒绝评论,减少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保护当事人的隐私。

那么媒体人们是否没有专业性,不知道如何采访和撰写呢?当然不是,毕竟每发布一条新闻,除了记者本人,还需要跟编辑以及主编做最终的确认。因为他们不仅要对自己发的新闻负责,要对自己所在媒体机构的负责,因为损失了公信力,也就损失了受众。那么真正的原因是什么呢?答案在一片模糊中,又显得非常明确了——这是因为ta们缺乏对女性群体的尊重,平等的意识,无法共情当事人的处境,也没有坚守对这种新闻事件的人文关怀。

截止发稿前,越来越多信息被发布出来,视频、录音等信息,但我真的想问,为什么我们不能冷静地等待真实的信息与司法的处理,而轻易被未经核实的信息牵着鼻子走呢?为何大众充当了侦探,非要在每一次的录音、每一条的视频中找出“瑕疵”来揣测性侵案的双方呢?又是为什么,那么多网民们在自称“法官”的时候,却摘不下那副“厌女”的有色眼镜呢?

已经是9102年了,但如何才能让大众认识到“受害者有错“、“强奸犯是被陷害的”等说法的荒谬与反智,仍然是一个谜。

CC BY-NC-ND 2.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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