珮妍媽媽🌱
珮妍媽媽🌱

我是香港人,女兒被評為自閉症及輕中度智障。自她未足2歲確診後成為全職媽媽,學習不同的知識協助她。十年間女兒帶領我走回內在丶重新認識自己丶有意識如實覺察當下丶找回生命的意義及力量,明白每個人的存在都如寶石般珍貴及價值非凡。喜愛分享自己的生命轉化丶對自閉症及智障的看法、輔助教養模式丶瑟谷教育理念丶非暴力溝通丶內觀及療癒心靈創傷的點滴。每個人都可以幸福!放下標纖及標準💓珮妍就是珮妍,一個自身完美的生命

我的成長.三|體罰

(编辑过)
我個人感覺:「體罰」意味,接受的一方(孩子)放棄保護自己,施行的一方(父母/老師/長輩/權力擁有人)以權力武力令對方屈服順從。長大後孩子會不經意地催向擁有「自虐」或「施虐」的習性,視乎孩子內心形成了什麼扭曲信念~我不夠好或我要動手~來保護自己。

在小學畢業前,即十二歲前,我大部份仍存在的記憶都與「體罰」有關。

母親在我長大成人後對我說:「對不起,女兒!我當時把你幼少的你當成大人一樣的養育。要求你像成年人般樣樣辦得好,時常因為覺得你未盡力而體罰你,我現在知道這是不對的了!你可以原諒我嗎?」⋯⋯那時我記得自己在加拿大秒回她:「我知道你是為了我好!」⋯⋯但其實我真的不知道怎樣回應她⋯⋯我一直與母親的互動及溝通方式都是忍耐及討好⋯⋯所以以上那句回答也顯示了我表面的習性⋯⋯做一個很懂事大方、總是沒所謂、成熟理性的女兒⋯⋯

我想內心真實的我⋯⋯想真心坦白的說:
「媽媽!我絕對不會原諒當時的你!你永遠不會知道那些日子為我帶來了一生人的創傷,我每天都活在痛苦之中,我不知道為什麼愛我的母親會時常打我令我受傷令我害怕,流淚也會被狠狠的駡,我不再知道真愛應該是怎樣的了,我不再知道究竟人的生存有什麼意義!你知道嗎?你給我的是無盡的傷害與痛苦,我一直只覺得自己是垃圾⋯⋯」
內心的憤怒似乎是一種想為自己發聲的自我保護

我不記得母親第一次體罰我時我多大。我估計應該是小學階段吧!我只記得當時我的屁股其中一邊經常被打至全黑/瘀,上課時我只可以用另一半屁股坐在堅硬的椅子上,一不留神碰到瘀處就會很痛。另外,母親亦會用藤條來打我,我還記得她常說:「我會打些你穿校服時不會被老師及同學看到或發現的位置,以免別人看到會知道你是多麼的不聽話及總是不夠努力,所以才會被父母打,我這樣做是為了保護你不被人嫌棄,你知道嗎?我都是為了你好才打你!我不會理會街上的乞丐,我不會去駡去打他們,因為我只在乎你!我希望你能成功及幸福!因為我愛你!」每次母親打完及氣下了後都會走到我房間替我搽藥膏。

父親也試過打我一次,我非常深刻的,因為未見過這麼煩燥凶惡的父親。那次大概是四至五歲,父親替我温習數學,記憶中沒有母親在旁,只有我與父親二人。父親要求我「心算個位加數」,我記得我非常害怕答不出,所以把手向身後藏,因為可以在父親看不到的背後用感覺數手指來計算答案。怎料被父親發現我偷偷躲起雙手,便大罵:「把手伸出來!不可以用手指算,你聽不到嗎?伸出來!快!」我把手伸出,父親托著我的手,用間尺狠狠的打了一下,左右手各一,叫我不要再用手算答案,要用「心」去算!我不記得最後我被打了多少下,但那種心驚膽跳的感覺我還清楚記得,是很無助很淒涼的晚上,但又有點慶幸的感覺,我記得我沒有哭,我想可能是因為父親出手的力度遠比母親來得輕吧。因為父親只有體罰過我一次,我並沒有很怨恨他,但記憶還在!

我可以非常肯定的告訴大家,這些由父母給予的傷痛及說話,不會被身體的痊癒及年齡的增長而被抹去的,卻會不知不覺地在內心形成了一些強烈的信念,這些扭曲信念我一直沒有發現,直至到我成為母親,在12/8/2020於臉書寫下「自閉症及特殊需要孩子的功能」去表達自己所覺悟的感受。

我想,或許,那些影響我一生的扭曲信念的一部份是由體罰形成的:

愛⋯⋯必定是⋯⋯
非常痛苦的、自我犠性的、強烈忍耐的、不能做真實的自己、放棄表達自己的身體痛楚及內心感受、抑壓情緒、不被接納、無條件接受別人認為對我的好縱使我的身心受創、放棄保護自己的身體及心靈、為了別人的開心及滿足而活⋯⋯


而這些扭曲信念產生了以下行為:

  1. 不愛惜自己的身體,中學時期我經常用鎅刀輕輕在手腕內側,傷害自己的脈門,感覺是來證明自己還存在,平靜麻木地看著傷口出現,才覺得活著。感覺傷害自己是應該的,因為「傷害及傷口就是愛」。
  2. 我失去了保護自己的能力。因為母親就是第一個傷害我身體的人,而她亦說這就是愛;所以如果我要接受母親的愛,便等同於我也接受”被說愛我的人”可任意傷害我自己的身體,毫不反抗。因此,我也任意給第二任男朋友懷疑性侵犯,因為那時我已經徹底放棄自己的生命及幸福,別人對我怎麼樣也不再重要,你想怎樣就怎樣吧,我會服從的,我會滿足你的,我什麼都沒有所謂,你話事就好。
  3. 我放棄了表達自己真實情緒、感受、想法的權利。應該說:我從不知道自己有權可以說「不」。感覺就是我從小到大每一次哭,我母親都會大聲責罵甚至體罰,叫我不要再哭。久而久之,(例子)就像一個一直想從椅子站起來的我,而當我每次有動作要站起來,母親便會用手即時把我按回坐位上,直至我不再有意欲要站起來。應該說內心站起來的意欲仍然存在,但我卻替母親一直禁止自己的身體站起來,所以那時代表我徹底把自己的感覺、想法、動力、直覺、真實的自己,與身體完全切斷關係,只是為了迎合母親的需要及繼續在家庭中存活,因為只有這樣做~我不再哭,我才能避免體罰及責駡。(以上例子中的”站起來”代表了”哭”)所以中學至長大成人,甚至成為母親,我都很少哭,很少表達自己,就連憤怒,也是三十多歲成為珮妍媽媽才允許及能懂得怎樣表達出來。我在半百人生中,印象中只有一次對母親表達過憤怒:就是一年前好像她不允許我表達一些感受,我感到不被尊重,於是我只說:「我先走了!」便離開父母的家。我記得我因為覺得太委屈而在升降機一直哭。


雖然母親自從在我升中一後,已經有三十年沒有體罰我,但我發覺我的身體會自然對母親進行排斥的,不想太接近她,也不太喜歡母親觸碰我的身體,對於母親的突然觸碰,我的心底會有一種寒意滲出來。感覺只是走近一點,便會有種因莫名的恐懼而引發一連串身體發應,例如:冒汗、緊張、焦慮、不安、不知所措等。我通常會裝作鎮定的,因為我母親是非常敏銳及疑心重的人,任何舉止都逃不過她的法眼,所以我必須保持冷靜平靜去保護我自己~因為我容易會不自覺地被她的說話而感到受傷,因此只要我表現得輕鬆、自在、精神、開心、開朗、儀容整潔,母親便不會說太多,而我也不會因聽到她的話而受傷!

我個人認為成人為了要幼兒聽教聽話,而使用暴力或威力,是絕對不對的!因為這種行為只是純粹一種發洩或權威的表現。縱使那些年「體罰」曾經被視為天經地義,但對孩子造成的內在創傷卻不能預計。至今我還會經常慣性有種「輕微虐待/傷害」自己的傾向,例如:不開心或憤怒會偏向暴吃、過度忽視自己需要、難以拒絕別人的要求、偏向盡力滿足別人需要、容易令自己過渡疲勞、容易把所有事情獨自承擔等、過份關顧別人感受等。雖然如此,我深信當我投入每個當下及內心直覺,「生命力量」將帶領我逐步轉化這些創傷性的習性。後來我發現母親只是不懂處理憤怒情緒而己。

我相信我的人生經歷是我潛意識選擇去體驗的
感謝我的成長經歷及家人,成就了這刻的我^-^
我.不再畏懼 ~ 我.欣賞自己 ~ 我.是幸福的
珮妍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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