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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亡国启示录

苏联亡国已经30年了,这个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在1991年冬季轰然倒塌,荡然无存,如今怀念者有之,喝彩者有之,反思者亦有之。

作者:汉之声 稷亦寒星

苏联亡国已经30年了,这个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在1991年冬季轰然倒塌,荡然无存,如今怀念者有之,喝彩者有之,反思者亦有之。

通常来说,我们将苏联解体归因于戈尔巴乔夫的一系列市场化和民主化改革,是他主动放弃了领导权,倡导媒体自由化,为了赢得西方主流媒体的称赞主动放弃了一切舆论阵地,导致思想领域大混乱。

再往深处探究,我们还可以将苏联解体归因于上层精英的集体腐化与堕落,当苏联人民连鱼都吃不到时,苏共高层却可以将自己吃不完的鱼子酱用于出口,给自己牟利,连苏共总书记勃列日涅夫都间接参与了这种贸易。

如果读者还想继续深究,那我们还可以将苏联亡国归因于意识形态的解体,当斯大林放弃了无产阶级革命,转而去做新沙皇的时候,就注定了苏共所扛起的这面大旗终会倒下。

诚然,以上都是导致苏共倒台的原因,但是我们如果还想继续探究的话,两个问题就挥之不去:

其一,进行民主化运动的国家那么多,为何那些国家没有消失?上层腐败的国家那么多,为什么那些国家也没有消失?意识形态落后甚至完全没有意识形态概念的国家那么多,为什么也它们也没有消失?

其二,沙皇倒台没有导致俄国灭亡,拿破仑倒台没有导致法兰西灭亡,中国近代国民党倒台,中国也没有灭亡,倘若今天,美利坚的拜登倒台,美国当然也不可能灭亡。凡此种种,不胜枚举。政治学理论中,国家是指永续存在的政治实体,它不会随着当权者的倒台而消失,但苏联却当真随着苏共的垮台消失了,于是一个更大的疑问就出现了,苏联解体真的是因为苏共倒台吗?

答曰,不是。

真正的原因是因为苏联的民族政策。除了这个原因,我再也想不到还有什么可以让一个国家瞬间消失的了。

苏联的民族政策直接脱胎于列宁,列宁的民族政策可以概括为“自由民族的自由联盟”和联邦制国家思想。其中“自由民族的自由联盟”是核心中的核心。

苏联民族分布

俄国从年伊凡四世自称沙皇到年尼古拉二世帝国覆灭的年间,由于奉行向东、向南、向西和向中国武力侵略扩张政策,沙皇俄国的版图从280万平方公里扩大到2280万平方公里,增加了7倍多,由原来单一的俄罗斯民族国家转变成了拥有100多个民族的多民族国家。沙皇俄国奉行俄罗斯民族主义,主张在权利上优待主体民族,尽可能压缩少数民族的权利。

在俄罗斯民族主义的驱使下,沙皇俄国四处征伐,扩展了生存空间。列宁上台后,将沙皇俄国的民族政策称之为“所有少数民族的地狱”,据此列宁提出,要解放一切民族,为此不惜赋予少数民族自由分离权。同时,为了巩固领土,列宁又提出“自由民族的自由联合”,并认为民族平等与民族联合不可分割。

这一理论显然是自相矛盾的,为此列宁不得不做出进一步解释,在《社会主义革命和民族自决权(提纲)》中写道:“民族自决权从政治意义来讲,只是一种独立权,即在政治上同压迫民族自由分离的权利。具体来说,这种政治民主要求,就是有完全的自由来鼓动分离、鼓动实行分离的民族通过全民族投票来解决分离问题。因此,这种要求并不等于分离、分散、成立独立小国家的要求,它只是反对一切民族压迫的彻底表现。”

列宁将民族分离运动视为反抗压迫的表现,而不是事实上的分离,这一理论乍看之下几乎就是漏洞百出。这一理论意味着,凡民族分离运动皆与民族压迫有关。它完全忽视了民族分离运动爆发的原因是多样的,又选择性忽视了民族分离运动一旦开始便会如草原烈火,难以迅速扑灭。

这一理论奠定了苏联的民族政策,1902年2月,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纲领草案》中,列宁指出,“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的最近的政治任务是推翻沙皇专制制度,建立以民主宪法为基础的共和国,民主宪法保证”全体公民不分种族一律平等,“承认国内各民族的自决权”。年月,在《论“亚美尼亚社会民主党人联盟”的宣言》中,列宁写道:“俄国一切社会民主党人在民族问题上都应承认和遵守的两个基本原则,联盟都拟定得非常正确,这就是:第一,不是要求民族自治(指民族文化自治‘笔者注’),而是要求政治自由、公民自由和完全平等;第二,要求国内每个族都有自决权。”

这便是列宁为苏联解体埋下的第一颗雷。

这颗暗雷的逻辑线非常简单:既然民族分离运动是为了反抗民族压迫,那么意味着一个少数民族要脱离苏维埃,必然是受到了主体民族的压迫。苏维埃认可民族分离运动,于是乎,少数民族获得了一条凌驾于主体民族之上的坦途——进行民族分离运动。而苏共为了避免少数民族的分离运动,在列宁框架下可以采取的唯一措施,就只剩下优待了。优待包含两层含义:一是证明苏联没有压迫少数民族;二是通过优待少数民族,不优待主体民族,体现出少数民族是受保护的。

这样一来,苏联的非主体民族取得了优待资格,而主体民族俄罗斯族,失去了统战价值,顺利成为了享有权利最小的民族。

下面笔者将简单列举几条:

一、为了使落后民族尽快赶上先进民族的发展步伐并发展各民族的工人阶级力量,苏联始终将帮助少数民族快速发展经济文化事业作为苏联民族政策的重要内容。苏联将一些现代化企业从俄罗斯联邦迁往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并给予其更多的财政支持和政策优惠,同时在这些地区建立民族语言和学校。开办使用当地语言的俱乐部(非党的)和其他教育机关;扩大使用当地语言的各级学校网;吸收当地的多少对我们忠顺的人民教师参加教学工作;建立使用当地语言的识字普及协会网;组织出版工作。

二、积极培育少数民族干部。尽管苏联在政治和法律上确立了各民族的自决权和自治权,但要保证这一权利真正实现,各民族共和国和民族地区政权必须掌握在当地民族成员手中。为此,必须造就和培育一大批有文化和政治成熟的民族干部。深知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办军事院校,培养少数民族部队的核心骨干。

三、苏联的行政架构必须坚持民族化,不仅各民族共和国和民族地区的权力机关,甚至联盟中央机关也必须严格依民族原则组建。在中央最高机关中设立一个能够反映所有的共和国和民族的需要和要求的机关,联盟各人民委员部的部务会议也必须有各主要民族成员参加。

四、进行民族识别、民族组建、民族命名与民族疆界划分。苏联政府于1926年组织了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要求居民填报各自的民族,普查清单便成为民族构建的基础。在这一过程中,较大(其成员在10万人以上)且较为现代的各群体被划归为“民族”,较小的划归为“部族”。有时会碰到这种情况,许多“民族”不论是名称还是族体以往并不存在,完全是被苏联官方根据需要制造出来的。于是,全体国民被分成100多个民族,这使得苏联成了一个史无前例的“活的民族博物馆”。

至于免税,财政转移支付,扩大教育投入,重用少数民族干部等等做法还有很多,不再一一列举。总之,一系列政策之下,是苏联少数民族取得了远高于俄罗斯族的政治和经济地位。与之相对应的,是俄罗斯民族蒸蒸日下的政治经济地位。

这样一套制度在苏联国力蒸蒸日上,领导人拥有绝对权威的前提下,尚可运转。随着苏联国力衰退,对少数民族长期变相进行民族主义灌输,将少数民族与俄罗斯民族人为地加以区别对待,不停制造差异,导致少数民族的民族分离思想开始膨胀,而俄罗斯族作为主体民族,被长期逆向歧视,自然对这个“自由民族的联合体”也毫无留恋之情。

1985年,戈氏上台之后,苏联的经济已经濒临崩溃,畸形的民族政策使得各民族早已离心离德,戈氏左支右绌中被俄罗斯民族主义者叶利钦赶下了台,这一过程中,苏共党员们却连一次像样的抗议都没组织起来。

每每念及此,笔者都会不自觉地想到杜牧在《阿房宫赋》的末尾,像自言自语般说出的无奈,“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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