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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愛讀書,喜愛詩,更喜歡哪個? [大家不用困惑,我關注和拍手都是很隨性的,不用一定回拍,也不用一定回關。因為我是把追蹤作為一個個人閲讀器,不定期梳理,隨着自己的關注變化,關注再取關,取關又關注。所以不要困擾,都好,都好,大家一切都好。^_^]

重逢

看書是一件愉快的事,但也可以變成最糟糕的感覺。

隨着看書越來越多——不必在意,我說的是閒書——忽然發現自己陷入了閲讀陷阱。

好書很好看,可作者和我差異很大,在對社會人生和感情的看法上,往往背道而馳,再加上這樣的作者最喜歡寫點自己的心得,不免讓人覺得無力承受。書好看,可情節人物都太令人難受,特別是角色們按照作者的邏輯來進行選擇,簡直讓人一邊看一邊黑嘴。

也有看不出什麽價值觀的,可故事就像一輛慢吞吞的觀光車,路綫是好路綫,但奈何旅客就是本地人呢?這樣的書往往套路極俗,好像成本低廉的速食包,味道似乎對,形狀似乎對,但就是讓人像吃了十天八天方便麵後,再次聞到那股熟悉麵湯的感覺。吐倒是沒吐,可從胃裏翻上來的噁心,真是無法繼續。於是,要麽降低智商,類似面對長劇那種感覺,似乎看又似乎沒看。可我不想拿閲讀當背景音啊。

可怕,可怕。

我深深感受到讀書娛樂的可怕。

不是作者噁心讀者,就是讀者自己噁心自己。

唉,喝口水,再繼續。

其實剛看書的時候,不是這樣,記得古早有一本很爛的小說,但創意極好,竟然吸引剛接觸這類小說的自己,忽然就忘記時間,廢寢忘食地非要追完不可。事隔多年後,我有一次懷着某種憧憬的心思,打開那本書的網頁,結果——毫無疑問,我看不下去了。

過去讀過的書,一本本教育了我,然後最開始的那個小夥伴,即使再次重逢,端起酒杯,卻根本想不起彼此到底曾有過怎樣的歡樂。小夥伴沒變,變的是我。書也是如此,所以作者最害怕看到自己的少作。當年有多作,現在就有多受罪。

不過,我倒不是非要和過去一刀兩斷。誰不是從孩子開始,誰又不曾戴着尿布,咬着奶嘴過呢?我們不會再猶如孩子那樣,撒尿和泥玩,可見到那時的照片,又何必一定氣呼呼地說自己不爭氣呢?我沒有讀完那本曾經如此吸引我的那本小說,但這本書仍然成為我的收藏。也許未來的日子裏,我也不會再去翻開,可那曾經因為閲讀而帶來的喜悅,並不因為我和時間的改變,而磨損太多。

一本書讀過,便有一本書的受用,一本書的受用,就是一個人的快樂。

所以,我慢慢開始學會面對生活中的不如意。

世事哪能盡如人意?總有不同的人,不同的看法,即使是明知道大錯特錯的事情,我又如何能知道這背後一切的曲折。我不能隨聲附和,但也不必為此感到難過,如果真地同路,那就走下去。只要我們自己不停步,也許那些分別,總是會變成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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