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歌
楚歌

事在人为耳,彼朽骨者何知

谈《解老》

《解老》是韩国公子韩非对老子《道德经》的解读和阐述,完整系统地论述了“道”及其演化的规律,并将现实社会中的种种现象用“道”加以解释,来寻找“国之道”、“君之道”。
因其为文言文晦涩难懂,且篇幅长于一般文章,自己对其也是一知半解,望通过此作文来整理自己的思路,加深对文中观点的理解。
文中观点从人之道、君之道到天之道包罗万象,本文选择其中部分做出自己的解读。

1.道譬若水

道譬诸若水,溺者多饮之即死,渴者适饮之即生;譬之若剑戟,愚人以行忿则祸生,圣人以诛暴则福成。故得之以死,得之以生,得之以败,得之以成。

道若水,溺水者因水而死,口渴者因水而生;道若剑戟,愚人因其惹祸,圣人用其诛暴而生福。可见得道生,得道死,得道败,得道成。道永恒不变,不同的对象因道却又不同的表现。既存在,即得道。个人的生死成败不因得道而会有所改变,皆因个人的“德”。

何为得,何为德?

“德者,内也。得者,外也。”德,个人所具有的;得,从外部所获取的。得道修德,道士可趋利避凶,黄帝可统领四方;“道,与尧、舜俱智,与接舆俱狂,与桀、纣俱灭,与汤、武俱昌”,道和个人,一荣皆荣一损皆损。遂有三才: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而有之才可事成。

人们常说:老天保佑,老天会保佑每个人,这也意味着老天不会保佑任何人;人们常说:老天有眼,老天会惩罚每一个人,这也意味着好人还是坏人老天爷一视同仁。坏人得到报应,并不是老天开眼,而是有人在惩罚他;好人有好报,并不是老天在回报他,而是有人在报答他。既然神爱世人,坏人只能由人来惩治。

善恶皆是道,成败皆是道,生死皆是道,一切皆是道。杀人放火是道,乐善好施是道,世人以得道作为追求,为何只赞美乐善好施之人而咒骂杀人放火之人?其不过是杀人放火者会损害自己的利益。他们以道德之名,却做有违天道之事。既不赞扬,也不反对,无关情绪,只是觉得自己该做而已。

人若追求得道,终其一生深陷泥沼。道,不可得;或说人出生已然得道。于自身之中的道,可称之为德。有德,才可称之为人。动物不明所以,看似可以自主行动,不过是天道之下精密机器而已,不可称之为“有德”。

2.道而有光

天地万物皆由道所生,人之行为皆由德而来。

道有积而积有功;德者,道之功。功有实而实有光;仁者,德之光。光有泽而泽有事;义者,仁之事也。事有礼而礼有文;礼者,义之文也。故曰:"失道而后失德,失德而后失仁,失仁而后失义,失义而后失礼。"

我们要重新理解“道”与“德”的含义。

道生自然,德生行为。德,即人之道。道和德的性质似乎是相同的,只是我们把作用于自然的称之为道,作用于人的称之为德。道演化出自然万物,道为实,物为光;放在人的角度上去看,德为实,人的行为则为光。

佛家说一切皆幻象,这句话肯定是错的,不知是翻译问题还是说佛教认为一切真的是幻象。该如何解释呢?把自然真实存在比作明珠,自然万物就如明珠所发出的光,人识光,需要用到自己的感官,感官的不同所见光影也不同,便可说每个人说处的世界都不同。明珠的光芒无论在你的眼中是耀眼还是暗淡,明珠还是那颗明珠。爱因斯坦的发问:不看月亮时,难道他就不存在了吗?其实他在发问前,已经默认了一个前提:事物的存在,不会因为个体的感知而有所改变;感官所感知到的,一定不是事物本来的样子。今后的人们会嘲笑量子理论,如同我们嘲笑对着闪电下跪的古人类一样。

德为明珠,仁为光,义为泽。人们因为有道德,而产生了仁的概念,因为仁而让自己的行为发生了变化,会做出正义之事;又因这些正义之事,又规定了行为固定的准则:礼。"失道而后失德,失德而后失仁,失仁而后失义,失义而后失礼。"其中的失,我觉得意思是人们不再关注。人们不关注道,就只能去关注德,再不关注德,就只能关注仁,最后将什么都不关注了,只剩下空壳一具。

可见无论是仁、义还是礼,最终作用的对象都是德,而德的作用对象则是道,而道最直观的表象就是现实世界。所以人们的一切行为和目的都是作用于自然的现实世界。脱离现实世界,一切都将不复存在。现实的自然世界都是理性的,只有符合理性的东西才会存在或说存在的东西都是符合理性的。

道是自然世界,德则是精神世界。自然的现实世界似乎是精神世界镜像版的存在,精神世界的目的就是希望可以在自然世界中成像。德只能作用于精神世界,无法作用于现实世界,所以单靠幻想,你是永远也上不了天的;但德却可以让我们改变自己的行为,从而改变现实的世界,造出飞机,把我们带上蓝天。

如果某种思想不能作用于现实,即是歪理邪说。现实,即是自然的物质世界。

3.现实世界

有一个不愿承认却无法反驳的事实:大多数人的思想意识都如茅草,风往哪吹,它往哪飘;即使你觉得自己意志坚定,但在某些问题上总会随风而动。如果把政策交由全体国民来决定,少数服从多数,这并不是公平,是权势的获胜,不是公平正义取得了胜利,更不是真理。

法,如水。水可以浸润万物,水平之面可断事物高低。法,若由民定,少数服从多数,则必然不平。当少数人权势低下,就会被慢慢被踢出拥有权力的团体。最终,权力只会集中在很少一部分人手中,但正是因为少数服从多数这个准则,权力不会集中落入于一人之手。当权力仅由几个核心成员掌握,这就是悲剧的开始。

公与私是相互对立的。“古者苍颉之作书也,自环者谓之私,背私谓之公,公私之相背也”,为公就会损私,为私就会损公。权力层的核心成员,为了公私必然会明争暗斗,无论怎样都会损害国家利益。现有的政治制度,一定不会把人类带入真正的文明社会。

现代社会,西方政府势弱,国家政策由代表大多数人利益的群体所影响,这些一般是大型的跨国公司,这些跨国公司掌握了社会上大部分资源,关乎了大多数的生技,富可敌国毫不夸张。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这些公司通过自己强大的法务团队,可以与政府叫板,并通过自己雄厚的资源,到处游说,相关政策由相关人员来投票决定,因公私是相对的,议员们到底是向公还是向私,只有他自己心里知道。

为了解决这种情况,需要有一个人拥有绝对的权力和权势,有智慧和明理,富有天下而不会向利益妥协损害公平。此人,乃君主。只有一个君主集权的国家,君主才可能以天下大任为己任,才可能推行平如水的法律。如果一个公平正义的律法得以推行实施,它是由国民选出来的还是由一个人所制定的,又会有什么关系呢?

秦王扫六合和文明灯塔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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