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提案#23的一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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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委员会并不表示就去中心了,如果过程不民主、制度不明确,它可以只是让权力从一个中心走向另一个中心而已。

今早得知有人提交了动议提案#23,急忙查看了一下提案文件,并前往社区Discord中有关的频道了解一下关于这个提案的讨论内容。起初在proposal和proposal-discussion都没有找到相应的讨论内容,继询问后得知是在”一般“频道(中文的)里讨论过,感谢johnshao迅速将此前的讨论内容-Discussion for LikeCoin community proposal #23-整理出来,方便我和其他对这个议题感兴趣的人查阅。

提案#23的内容

提案#23(Proposal#23)跟我上一篇文章提到的提案#20相似,也是关于设立一个管理委员会的提案。这次要设立的是Creators Fund Management Committee (直接翻译是创作者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CFMC“)。

这个标题为Endorse a committee to manage the Creator's Fund的提案(详文可点此查阅)的内容大意如下:

  1. 动议成立CFMC来管理Creators Fund(创作者基金)。
  2. 拨款200万LikeCoins作为首6个月的预算。
  3. 委任首届7名委员,他们的Discord ID分别是:edmondyu#9629、NoahLiu#9391、KenOokamiHoro#7356、Daisy#1990、leafwind#4213、anniezhang#0934和mashbean#5293 
  4. 日后若要增加(不知是否包含减少)委员,须通过Chain Proposal(链上提案)委任。
  5. CFMC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三项:
  • 每月审议有关预算
  • 审议有关预算的分配算法,将执行方案外判,或者由委员直接操作执行
  • 管理创作者基金的加密钱包

个人意见

首先,我赞成LikeCoin社区管理和运营制度的去中心化原则和方向,对于LikeCoin的创始团队以实际行动逐步推进和落实去中心化模式致以敬意!出于对社区良性发展的期望和参于,我想就这个提案表达一些个人看法。

首先,一般来说,Endorse的理解为确认(追认),如一件需要由投票决定的事情在未投票之前已经执行或发生了,事后通过投票程序正式确认有关决定或执行的合法性。而这个提案只是动议成立CFMC,并不存在已有一个CFMC在运行中,要请社区投票确认的情况,因此我认为用Endorsement来描述这个提案不甚恰当,应该是Propose动议)更为适用。

这个提案(跟提案#20一样)内容文本虽然简短,但包含的决策并不简单。它包括了设立委员会,同时给7名委员作了1年委任,还通过了预算(首6个月),再加上把钱包交给委员会管理。我想说这里每一项都应提供更多具体的信息和内容供社区成员思考和判断。

比如说:

设立委员会理应先定明该委员会的的宗旨和目标、其具体的权力和责任,它的架构和组成、以及它的工作模式等等都该有更明确的说明,这样能让社区成员更清楚了解并考虑自己是否可以参于加入委员会的工作,以及日后如何监督评价该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对委员的要求和其产生程序也应该有更明确的说明,让更广泛的公众方便考虑是否能参于有关的工作。

预算是根据哪些数据或原则制定出来的,为什么要先批半年,下半年的预算是不是要再提案投票通过等等。

基金钱包的管理,有没有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守则(大家都知道钱包的签名除了可以动用资金,还可以投票或确认其他的transactions),怎样确保钱包密钥的安全等等问题,也该让社区清楚了解和取得共识。

也许有人会觉得

不就是设个委员会嘛,有必要搞那么复杂吗?

你讲那么多好像会”阻住地球转“,人家社区(国家)还有很多重大事情在做,你还说的这些小事浪费人家时间?

创始团队工作那么重你还要他们继续承担那么多工作吗?

有人愿意出来帮忙做义工你还想怎样,还要挑三拣四吗?

你那么多意见干嘛又不见你对社区做过哪些有益有建设性的贡献呢?

当初人家创立LikeCoin的时候不也没问过你嘛,不然现在连LikeCoin社区都不会有,还哪有你在这里说三道四的份儿?

......

这些问题可以留在其他场合聊。😃

在这里我只想说,既然这次的议案中包含了四项决定(设立委员会、委任委员、通过预算、授权管理公共财政的钱包),我理解大家的共识应该是这几项事宜的决策权力属于议案层面,需要得到社区投票通过才能决定。

如果把几件事捆绑在一起让大家投票的做法会限制了选民的选择,比如说我赞成设立管理委员会,但我不赞成简单地把钱包交给委员会管理,我觉得社区各种公共财政钱包应有独立的管理制度来管理,我也不赞成委员会成员以一个名单(如内阁)的形式被委任,我认为选民应有权选择每一位委员等等。但目前这个提案只能让大家要么全部同意,要么全部不同意。

因此我不赞成通过这份措词简单粗疏却捆绑了四项决定的提案。

修订建议

我建议对提案#23进行修订(如果技术上可行),改为动议成立一个CFMC的筹备小组,定出合理时间表,由该小组就CFMC的权责范围、工作目标、工作模式、工作架构、委员的组成(如主席文书等职务的设置)和产生办法(如委员的报名/提名及选举程序)等等问题进行谘询讨论,并在限期前提出完整方案报告以及动议提案。在该提案获得通过后,才正式根据有关制度选出第一届CFMC。

我记得edmondyu在讨论中有说过:(成立CFMC)这事说急也不算急,但早一点启动,事情便可早一点推进。

我非常认同该早一点启动推进管理去中心化和制度民主化,探索学习民主自治模式和制度确实需要时间,创始团队为推动社区运营的去中心化,提出设立不同的委员会负责社区日常管理工作,是一个很好的开始。但设立委员会并不表示就去中心了,如果过程不民主、制度不明确,它可以只是让权力从一个中心走向另一个中心而已。

CC BY-NC-ND 2.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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