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社区委托制度 落实有贡献者治国?

artlik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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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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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社区基金委托给验证人似乎转型为一项论功行赏政策,社区委托委员会就是这项”社区贡献奖”的评委会。

我们被DQ了

根据11月21日公布的最新一轮(第6轮)社区基金委托名单,50%Banana被正式DQ(从名单中剔除)了。

两点声明

被DQ的结果固然令人遗憾,但我们在此声明:

1. 50%Banana仍将继续作为验证人为社区和委托者提供服务,只要还有足够的委托者给予我们信任和支持。

2. 我们已从23日中午起,将佣金率调整为零,并决定不再申请社区委托。(原因下面会讲)

从”扶持鼓励”转为”论功行赏”

看着第6轮社区委托结果的公告,感觉像是一个获奖名单。

公告中点名表扬了各位”获奖者”对社区作出的各种贡献,落榜者则是因为犯了一系列”毛病”中的一项或多项,好自为之去吧。

至此,社区基金委托给验证人似乎转型为一项论功行赏政策,社区委托委员会就是这项”社区贡献奖”的评委会。

有关社区委托政策

记得当我们在6月份成为验证人的时候,这项政策(提案9)的运行模式是将生态池里的资金(LikeCoins)平均委托给每一位有效验证人(Active Validator)的。这项政策的目的是扶持鼓励大家成为验证人,为社区提供验证及其他相关的服务。有了社区委托,验证人能获得一些”收入”保障,不至于因未能获得足够委托佣金而净付出各种运营成本(如服务器租金等)。

后来为了防范验证人”滥用”社区委托政策,我们通过了一项补充议案(提案12),从原来的”注册制”转为了”审批制”,由一个审批小组,每月一次审批新验证人的社区委托申请。

到了本月初通过的提案20,则将原先的审批小组升级为社区委托委员会(Community Delegation Committee,下称”CDC”),以提案的方式正式授权CDC处理社区委托申请的审批工作。原小组的成员全部过渡到CDC出任委员,任期为1年。

这次提案也首次提出了社区委托政策的一项新方针:to support validators who are contributing to the community by managing community fund delegation from ecological pools.(通过生态池里的社区委托基金支持对社区作贡献的验证人)

这个第一届社区委托委员会在提案通过后上任的当天,就公布了其新制定的社区委托规定,同时宣布此前已获得委托的验证人须在11月15日前(两周内)重新提交申请!至于为什么要重新申请,为什么那么短的通知,为什么是6个月而不是12个月要重新申请等等,似乎并没有沟通商量谘询讨论的余地,总之委员会已经决定了,大家不服从就收回委托的态势。

新规定中还增加了一些新的条件,包括验证人须遵守(目前还不存在的)“最低佣金制度“;以及委员会将不再遵循提案9以来的社区委托平均分配原则(平均分配原则是提案9中的内容),改为根据该验证人对社区的贡献(contribution)大小而分配相应金额的委托,换句话说,就是贡献大的验证人将获得更多的社区委托,而贡献少的验证人获得少或者零委托。

我会质疑这些新出的规定有没有或需不需要谘询社区或业界(验证人)的意见?这样的规定可以由委员会自行商议决定就直接成为政策颁布执行吗?委员会的权限包括可以随时要求部份或全部验证人重新申请委托吗?是不是委员们哪天一商量,又可以要求大家两周内重新提交申请?到底哪些事务可以在委员会层面决定,哪些需要由更高层次的机制(如提案)决定?委员会的性质到底是个行政执行机关,还是一个身兼立法功能的权力机关?

有验证人向CDC成员查询他们是怎样衡量”对社区的贡献”的,得到的官方答案是:When you make an honest effort to participate in community affairs, recognition will reveal itself.

大意就是,你真诚的做贡献,自然会得到(CDC的)认可。

呃...感觉有一股权力的傲慢呢?

就算一张厠纸,一条底裤都有它本身的用处

我不禁想问,难道运行验证节点本身不算是为社区做贡献吗?

好吧,总之我们贡献低,我们不配获得社区委托。

防范权力被滥用

制度和政策与时俱进正常合理,任何制度都需要切合实际情况而发展改进。但一项运行中的政策突然改变规则,香港人有一个比较形象的说法叫”搬龙门“。龙门当然不是不能搬,但是否该有规范的流程来决定,合理的安排来执行呢?

我看到目前CDC的权力范围似乎已不仅限于处理社区委托申请审批的的行政工作了,而是扩大到可以改动或制定(曾经以提案形式通过的)社区基金委托原则和制度,甚至还有可能自行延伸到社区生态基金的财政管理工作范畴,如抗衡通涨和为基金保值增值。加上目前的投票制度已经支持钱包直接投票,那么获授权管理庞大社区委托基金钱包的CDC是否也具有运用这些钱包进行投票的权力呢?

作为LikeCoin社区的一员,我想呼吁社区尽快就完善生态池和社区委托基金的管理制度展开谘询和讨论,以提案的方式规范CDC的产生程序、权力界限、工作范围、决策流程和信息披露等等。尤其是社区将有更多的工作和管理委员会要设立,CDC作为第一个有重要的实验和示范作用。

继续前行

在目前这种权责空泛模糊的状态下运行的CDC,其决策的公正性客观性令人担忧,因此,在相关制度未改善的情况下,我们将不会申请社区委托

无论有没有社区委托,我们都会继续运营节点,即使贡献低微,也愿意为社区稍尽绵力。

由于没有了社区委托,我们就更需要其他人的委托,来帮助我们的节点保持有效(列于委托数额前50名以内)。

我们已将佣金率调整为零,让大家将手头的LikeCoins委托过来(50%Banana)能获得最高的委托回报。

我们希望得到你的支持,让50%Banana继续作为验证人参于和贡献社区,为大家提供多一份选择。

CC BY-NC-ND 2.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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