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微物之神》
我把書放在架上,死死盯著它的黑色封面,冀望能擠出些字表達出我讀完本書後的複雜、酸楚、以及難以言喻。
我想說些什麼,但所有那些從背脊湧上來的情緒及文字如同一團黑色煙霧,陰慘慘的堵塞著我的後腦勺。我想也許可以試著如此開始:我們都知道人性組成極其簡單,也不過就那些慾望、悲傷、快樂、衝動、顫抖。但它也極其複雜,經過千百種排列組合後,表達就往往帶成一層偽裝:悲傷帶著微笑、慾望卻包裹著矜持、快樂後的冷靜、不可挽回還自我安慰。
是否可將一切黑暗都歸咎於律法?但那新寫成的文字卻如此耀眼。從印度獨立眾人狂歡那日起,從尼赫魯面帶笑容於國會簽署成文憲法起,那明文規定的白紙黑字就亮幌幌地照映在印度煙霧瀰漫的空氣之中:任何人不可因種姓、宗教而遭受歧視。
既然如此,人與外界不應存在著縫隙,走在路上不應因服飾、膚色、鼻梁高挺或塌陷而遭人側目。那些關於愛情發生的種種、愛情的維度與方向、汗液以及黏在皮膚上的沙與土,就應該只存在於兩人之間。
那地方的背景歌曲總是彆扭而格格不入,憂鬱的小調卻總是加上快節奏的鼓點。而南印的生活如同煙塵漫步的熱帶小鎮,一切都讓人暈眩無法思考,風沙一起彷彿全身被岩漿重重包圍,熱量永遠排迴在天靈蓋上方。這情況,人如同渴望飲水的獸,本能已自然而然流露,愛與不愛已不是需要經過思考的問題,慾望的閾值已觸碰到紅色區域的底部,只要一個漫不經心地觸動就能輕易的撬開閥門,於是佈滿全身的汗及砂土反而成為證明,證明此種愛情帶來的渴望還會不斷發生,直至變成噬人的深淵,留下無人在意的廢墟。但生活是單向,只能不斷向未來行駛,以致最終所有記憶都將被埋藏,只能待在南印深黑色的河流底部不斷地沖刷滾動。
但那些規定誰應該被愛,和如何被愛的律法,以及規定人可以得到多少愛的律法,卻隱隱約約逃脫束縛,藏身於牆角、河階、以及眾人心理幽黯之地,無人可以倖免,下至不可接觸者,上至尼赫魯。
也許可以這樣說,人之渺小在它面前毫無意義,這是以神之名的想望和枷鎖,流淌在次大陸的每個角落,在濕婆律令之下,反抗的唯一結果是魂飛破滅,你只能渾身瑟瑟顫抖。
你既當了人,卻妄能逃脫神的追捕,鑽出那比篩子眼還小的縫隙,豈不是癡心妄想?何況人人皆是神的耳目,天圓地方之間又該何處遁逃?你以為夜色和逃往無人能及的河中沙洲能悄然逃過神的眼睛,卻往往忘了那些來自喉嚨的呻吟,和身體與周遭事物摩擦的聲響,早已被神的爪牙一一記錄下來,留給人的只剩審判。
你渾然不知,直到神舉起它的大槌,往你的腦門輕輕一放。
那些關於愛,以及如何被愛,以及可以得到多少愛的律法,千百年前千百年後,無論帝國或是共和,無論極權或是民主,無論馬克思或是尼赫魯,皆渺渺存在於天地之間,既為空氣,亦是金剛鑽。你既為人,既是一粒塵,也只是露。你只需等候,等待消散,消散為萬物生靈,最終成為微物之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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