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舟:中国人不要面子又如何?
小时候听过一个故事:父亲的朋友赵昌南,那时在兰州工作多年,每年都只在年节时回南方老家一两个月探亲。那年他照例回乡,一路舟车劳顿,坐船上岛后又误了车,从车站走回家时已渐近黄昏,隆冬季节,空旷的四野里北风萧瑟,天色不免有几分阴沉。走过一座桥,快到家时,他远远看到坡地上有人在地里劳作,模模糊糊的看上去像是他妹妹,他激动之下大叫妹妹的名字:「兰芬!兰芬!」但那个身影抬起头,却不是妹妹,而是他的妻子。就因为这一认错人,一场新年团圆的聚会变成了无休止的争执,最后妻子坚决要求离婚,因为「你眼里哪里还有我」?虽然他再三道歉,说当时光线不好,但妻子却觉得离得并不远,尽管是低头,但也不是背对着,为什么会认不出自己?总之好话说尽,还是不能挽回这段婚姻,竟然就此离了。
当时在旁听到这段旧事,我还只六七岁,不明世事,但对此却印象极深。这个昌南叔叔为人极和善,我父亲和他在兰州既是同乡又是同事,深知其绝非傲慢无礼之人,那说得上「目中无人」?而他这个前妻,听说也很能持家,并非心有另属才借小故离婚,只是她一贯个性很强,认定的事便很难通融妥协。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人有时真是不可思议」,很多年里,每每想到此事,我还是常觉得匪夷所思:为何一个小小的误会竟会造成两人之间不可挽回的破裂?
年事渐长,不能不懂些为人处世之道,慢慢注意到人际交往中那些不曾明言的心态。有几年,母亲常特意交代:「你近视眼,又常不自觉地低头走路,回乡时可千万不能这样,走在路上一定要看人,要是没看清或没看见,不跟人打招呼,那可是很失礼的。有时也不知你在想什么心事,我叫你,你都没听见——做父母的不会生气,可要是旁人,那可就会想:果然上了名牌大学了,这么目中无人!」这后来都变成我的习惯了:在上海我可以一边走路一边想事,但每次回乡便自动开启警觉模式,要注意搜索身周一两百米内有没有熟人,可不能忘了打招呼。
金庸在《天龙八部》中对此有一段精辟的描述:「鲍千灵连连拱手,和各诸英雄招呼。他可真还不敢大意,这些江湖英雄慷慨豪迈的固多,气量狭窄的可也着实不少,一个不小心向谁少点了一下头,没笑上一笑答,说不定无意中便得罪了人,因此而惹上无穷后患,甚至酿成杀身之祸,那也不是奇事。」在这部小说中也确实有这样的事:萧峰便是因为在洛阳牡丹花会上没看马夫人一眼,而被陷害得难容于天地之间,马夫人临死前说得明白,在她看来,萧峰对她视而不见,便是「自高自大,自以为武功天下第一的傲慢家伙」。
为什么会这样?这可能是因为,中国传统上自来是一个高语境(high-context)的熟人社会,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同族的人长期生活在一起,对彼此的行为方式了如指掌,熟悉到可以用面部表情、肢体语言、沉默来交流,而语言只是信息传递的一部分;但或许也正因此,任何微妙委婉的表示,都可能被对方过度解释。不知道西方人是否如此,但我常常发现,中国人在人际交往中常采取一种有罪推定的态度,他们极其在意交往中的细节,且倾向于把一切无意的都看作是有意的,或说不区分有意和无意,无意的冒犯便常被看作是故意为之的恶意,而他们自己也深受这种心态的折磨。我一位朋友说,他的一个远房姑妈和他父亲打招呼,他父亲没听见,结果竟因此结下了几十年的仇恨。这种心理虽然在上一辈中更多见,但在年轻人也不罕见,尤其是恋人之间,这大概正是因为恋人间彼此尤为亲密,在这种高语境互动之中遂易于将对方的任何微小举动视为有意为之的强烈信号。
人们之所以对认错人这样的「小事」做出极其激烈的反应,并不是因为这件事本身,而是因为他们强烈地感受到有损自己的面子和尊严,而那就绝不是小事了。别人的一个眼神或无意的忽视,便可能使人感觉「你瞧不起我」。看似奇怪的是,这种狂暴的防御性攻击,往往却出自受害者的心态,一个敏感、自卑的人,释放攻击时常常极其强烈,因为他们把攻击仅仅看作是适度的自我防御。在耻感文化或面子文化中,人们在交际中往往都要小心翼翼,可别什么地方不注意,就惹人不快,或被人看作是「不把人放眼里」。就算你内心对这些不以为然,但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毕竟也不愿无意中与人结仇。
不妨深思一下中国著名的「面子文化」:面子不仅是一种自尊意识,它还包含着社会名誉、社会地位,对中国人来说,这体现着人格价值,丧失面子首先激发的是强烈的耻辱感。如吴飞在《浮生取义》一书中所说的,「可以说,只要人处在与别人的交往之中,就存在面子的问题;而面子也只有在于别人交往的时候才有意义」,羞耻和「没面子」,说到底都是对他人行为的反应,只不过在极敏感的人看来,很多未说出口的微妙之举便已足够感觉受辱。 「面子」本身就和熟人社会的人际网络分不开,阎云翔在《礼物的流动》中说过,「一个人雇人去干那些传统上是无偿帮忙的活儿是很尴尬的,因为那是在向世人表明,他在村里没有面子,他的关系几近于零。」也就是说,中国特色的「面子」和「关系」,本身和农业社会时代密切而频繁的人际互动有关,而这些又内嵌在整体的差序格局之中。值得补充的是,面向陌生人的面子和熟人的面子,是颇为不同的。一位老人去北京儿子家的四合院,还像在农村时一样,见到掉地下的树枝就捡起来,儿子笑话:「别这么丢人了。树枝值几个钱?」他原本就住得有几分不自在,听了这话,竟因此上吊自杀了。但这句话如果是陌生的路人来说,老人恐怕也未必有这么大的反应。
耻感文化并不只是东亚所有,希腊学专家ER Dodds在1949年所著的《希腊人与非理性》一书中便已提出荷马时代的希腊社会属于耻感文化,更不必说整个中东、近东地区至今如此,在那里,最好不要当众批评。但不可否认,这在中国文化中尤为根深蒂固。 「面子」固然成就人格价值,但害怕丢面子、对他人的行为(尤其是批评)反应激烈,睚眦必报,乃至因而结仇,这不能不说是威权性格的体现。殷海光曾说「中国文化分子多带权威性格」,便是因为发现很多人在学术讨论中常常下意识地将他人无恶意的批评看作是有意针对自己的攻击。毫无疑问,如果在公共讨论中,时刻都要小心翼翼地注意对方的感受,那大概也就很难作出严肃的批评,而只能说些片儿汤话走过场。
这些年来体会很深的一点是:国人的心里其实大多潜伏着威权的冲动,而这常常不仅仅是某些人的性格特质,也与传统血缘共同体之下的面子、「做人」等交织在一起,它不像西方现代社会所确立的个人主义那样具有某种非道德化、中性化的倾向。现在到处能听到的「团队合作」(team work),其实本身隐含着平等个体组合的意味,彼此都有自己的权利界限,而不像传统社会那样小心翼翼地做人。当然,以往那样的做法非无可取之处,至少它教导人去注重他人的感受,而现在社会上对年轻一代的批评之一便是:他们越来越不在意别人的感受,而只关注自己的感受;然而在任何一个社会之中,他人的感受与自我的感受,原本便是一体之两面,如果人人都忽视别人的感受,那么他可能也迟早会发现,自己所面对的是一个冷漠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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