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刻奇(Kitsch)的筆記與思考
詞義的演化
kitsch 是一個德語借用詞,最初出現在19 世紀下半葉的藝術領域。這個詞被用於描述一種傳達誇張的傷悲和情緒的藝術手法,與傷感藝術有密切關係。可以說,kitsch 曾是某種流行的庸俗藝術的代名詞。據赫爾曼·布洛赫所說,這與生產關係的變化有關,服務於大多數人的大規模生產取代了原來的精英的貴族藝術,導致了kitsch 所形容的藝術品位的流行。
1950 年,布洛赫在美國就kitsch 做了一場講座,五年後,他出了一本題為《關於kitsch 的幾點看法》(Hermann Broch, Quelques remarques à propos du kitsch, Allia, 2012)的小書,該書的獨特之處在於將此前僅涉及藝術與物的kitsch 概念擴大至人,擴大至人與物的關係,乃至人與同類及自身構建的關係。
於是,kitsch 已並非僅指一種品味差的藝術品,還可以形容某種態度,某類行為……kitsch 不僅僅包含媚俗,還包含媚雅,因此我更願意採用「刻奇」這一音譯譯法,而非更流行的「媚俗」。
1984 年,米蘭·昆德拉在小說《生命不能承受之輕》裡擴大了該詞的語義範圍,使其成為一種存在性範疇,可藉以探查人類生活的大多數領域:藝術、政治、哲學與情感等。根據他對刻奇下的定義,刻奇者有「在具有美化效果的謊言鏡中觀看自己」的需求,並「懷著令自己感動的滿足」。
文化現像中的刻奇
小說裡有個這樣的例子:一位參議員看著草坪上奔跑的小孩的身影,轉頭對旁邊的人驕傲地說,「看看他們!我說這就是幸福。」他是怎麼根據這樣一個具象的畫面就得出這樣的關於幸福的結論的呢?唯一的依據只有他自己的感覺而已。
用我的話來說,刻奇就是,被一番包含有價值傾向的詮釋所感動。
刻奇有一個特點是煽動性——刻奇者相信,由刻奇而激起的情感必須能讓最大多數人來分享;刻奇的另一個特點是反智——但凡多加一些思考,就知道我們不能根據一個具象的畫面就得出一番具有煽動性的結論。刻奇者是拒絕這種理智的,因為如果猶豫不決的話,又如何斬釘截鐵地說出「我說這就是幸福」呢?
如今,我們用刻奇這個詞來諷刺矯揉造作的表演,膚淺的自我感動。比如某重要人物去世了,所有人都想要參與悼念,紛紛發文表達自己的悲痛之情,而這些情感往往都不是真實的。
當前的文化語境下,刻奇作品與刻奇行為其實很常見。錄製一個小動物的煽情短視頻,配上字幕說躺在主人懷裡的它此刻一定是最幸福的,這是刻奇;前段時間流行的視頻《回村三天,二舅治好了我的精神內耗》是刻奇;跟風悼念偉人,看主旋律電影刷屏,為他國政治首領被暗殺拍手稱快……這些都是當下常見的刻奇行為。
刻奇是政治家的美學
刻奇是悲慘的遮羞布,抑或是對悲慘的一種展現,帶有一種令人滿意的外表,讓大家可以接受。因此,刻奇被廣泛用作政客的宣傳工具。
李安的電影《色,戒》中,王力宏飾演的鄺裕民就是一名典型的刻奇者中的一員,他們會為了革命、榮譽、忠誠、國家這些概念踐踏個體的尊嚴。王佳芝為了事業獻出身體,這對於革命同僚們來說是不可接受的屈辱嗎?不,他們告訴你,這是你的光榮使命。個體的苦難在宏大敘事下要被抹去的一干二淨,被認為糟糕的、陰暗面的東西是應該秘而不宣的。
極權主義國家的刻奇是讓人們戴上幸福的假面具,讓人們仰慕強權,沐浴在集體的滿足與榮光之中;資本主義的刻奇同樣是利用感動與感傷,只是形式不同:「誰也不如政治家們那樣明白。只要附近出現一台照相機,他們便跑向身邊看到的第一個孩子,把孩子抱起來,親孩子的臉蛋。」可以說,刻奇是所有政治家的美學理想。
生命觀與刻奇
昆德拉甚至認為,所謂的傳宗接代的需要,也是一種典型的刻奇。因為這等於你確信一件事,即生命一定是美好的,因此生育也一定是美好的——昆德拉把這種信仰稱為「對生命的絕對認同」,並在《生命不能承受之輕》中進行了形而上學的討論——然而事實上,你永遠也無法確信地得出「生命一定是美好的」這一結論。刻奇之人放棄清醒的認識,而選擇用謊言和感動來美化生育這件事情。
與此同時,人們又並非是無差別地看待所有生命的。在一些主流的對自然和世界的闡釋裡,人類始終將自己置於俯視者的角色。 《創世紀》的開篇寫道,上帝造人是為了讓人統治鳥、魚、牲畜,當然,《創世紀》是人寫的,而不是一匹馬寫的,因此,與其說是上帝希望人類來統治其他生物,不如說是人類發明了上帝,以使其合法化殺戮一隻鹿或一頭母牛的權利。
小說中有這樣一個片段令我印象深刻:陪伴了特蕾莎十多年的愛犬換了重病,一位女鄰居看到她的狗一瘸一拐,問她是怎麼回事,特蕾莎回答:「它腿上長了瘤子。它沒救了。」特蕾莎感到自己的嗓子哽住了,再也說不出話來。鄰居見到特蕾莎落淚,幾乎要生氣了:「我的上帝,您總不至於為一條狗落淚吧?」
特蕾莎知道鄰居是好意的,這樣說只是為了安慰她,但她還是覺得不舒服。裝模作樣地悼念一個偉人是一件正確合理的事情,這樣的感情值得宣揚和驕傲;愛上一條狗卻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這種感情需要隱秘地藏在心裡。
做一名刻奇的反思者與批判者
說到這裡,想必讀者對什麼是刻奇、什麼不是刻奇,已經有了一些理解。還有一點我覺得有必要強調:即我們不能僅通過一個人做了某件事得出他是否刻奇的結論,而是要看他如何闡釋他選擇做這件事情的原因。
比方說,上文提到生命觀中的刻奇,那麼是否可以說素食主義者都不刻奇、吃肉的人都刻奇呢?行為是不能解釋觀念的,而刻奇只在觀念中體現。自然界本存在許多肉食動物,但之所以說只有人類才會刻奇,是因為人不僅僅是出於生存需要才選擇肉食,而是要構建一套完善的道德觀念來合理化這一選擇。屠夫未必是刻奇者,信仰這套善惡觀念的人是。
但更多時候,我們不能簡單地歸納一個人是否是一個刻奇者,有時它是一種混沌模糊的狀態。在現代化的當今世界,刻奇無處不在,無時不在。它追逐著我們,誰也無法完全擺脫刻奇。它屬於人類境況的組成部分。承認自己曾刻奇過,是一件或許值得羞恥、但不壞的事情。我們應該將持續地與刻奇做鬥爭作為自己的使命。
1889 年,尼采從都靈的一家旅館出來,看到一個馬夫在虐馬,於是衝上前抱住馬的脖子痛哭。昆德拉認為,尼采的這個行為有著深刻的寓意,他是為笛卡爾去向馬道歉的(笛卡爾認為動物皆沒有靈魂,且不會感到痛苦)。自此,尼采離開了人的道路,離開了自以為光榮、高尚、尊貴的人的道路。他就是在那時發瘋的。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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