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不被《紐約時報》關注的中國兒童死亡事件
前不久,《紐約時報》為湖南騙貸案中死去的戴桂花母子女三人,專門做了一篇報導《 中國夢的破滅》。一開始讀到那篇報導的時候,我感到非常驚訝,因為在我印像中,最近若干年,《紐約時報》有關中國的報導極少涉及多子女家庭兒童死亡的話題。
為了驗證自己的印像是否準確,我今天特意到《紐約時報》網站上搜索了幾起在國內曾經引起很大轟動的多子女家庭兒童死亡事件,結果發現,我的印像不完全準確,《紐約時報》其實報導了其中的部分案例,但也有一部分確實沒有報導。
哪些兒童死亡事件沒被《紐約時報》報導?
例如發生在2017年的雲南巧家4兒童烤火死亡事件(國內相關報導可參考澎湃的文章《雲南4兒童烤火死亡事件:事發當晚父母還曾跟二兒子通過電話》),我在《紐約時報》上搜索“雲南巧家”、“兒童烤火死亡”等關鍵詞,都搜不到該報的報導。
又如2015年的貴州畢節4留守兒童集體喝農藥死亡事件,我在《紐約時報》中文網上搜索“貴州畢節”、“留守兒童”和“兒童喝農藥”,都沒有找到相關報導。
還有2010年的浙江天台多名蔡姓兒童連續死亡事件,也是如此。
另外2020年的泉州隔離酒店倒塌事件,也涉及兩個五口之家(都有3個孩子)的死亡,這個案子,同樣沒有得到《紐約時報》的關注。
那麼,哪些兒童死亡事件被《紐約時報》報導了呢?
經搜索,《紐約時報》報導了2016年的甘肅楊改蘭事件(《 甘肅農婦殺四子後自殺,貧困問題困再引關注》),2012年的貴州畢節5兒童死於垃圾箱事件(《貴州五兒童命喪垃圾箱所揭示的》),導致3名兒童死亡的浙江藍色錢江保姆縱火案也有報導,但不是從兒童死亡的角度報導的,而是把它當做一個普通刑事案,在保姆被宣判後才報導(《杭州縱火案被告保姆一審判死》)。
為什麼有的不報導,有的報導?
在對比分析《紐約時報》報導過和沒有報導的兒童死亡事件後,我發現了這麼一個規律:凡是無法從死亡事件中提煉出社會批判內涵的兒童死亡事件,《紐約時報》通常都不會報導,例如雲南兒童烤火死亡案,完全是幾個孩子不懂事導致的意外;畢節4兒童喝農藥案,雖然似乎可以歸罪於事發前當地官員走訪這些孩子(可能把孩子嚇著了),但這也僅僅涉及官員的態度問題,無法作更深入的提煉,所以對《紐約時報》來說,似乎沒有報導的必要;浙江天台的事件也是同樣,只是意外,沒法把這些事情歸罪於社會或政府,不報導。
與之相反,那些被《紐約時報》報導的,通常都能提煉出社會批判內涵。例如從楊改蘭事件中,可以提煉出底層貧困問題;從貴州兒童命喪垃圾箱,可以提煉出留守兒童問題;從杭州保姆縱火案,可以提煉出“有關貪婪、信任、不平等,以及被社會忽視”等問題。
但是,那些沒有被《紐約時報》報導的案例,真的提煉不出任何社會批判內涵嗎?
其實,從雲南4兒童烤火死亡案,到畢節4兒童喝農藥自殺案,到浙江天台多名蔡姓兒童意外死亡案(其中5名溺水兒童中有4個來自同一個家庭),都能提煉出一個內涵:多生幾個孩子,並不一定會帶給這些家庭更多安全,這一點對貧困家庭和富裕的中產家庭同樣適用。因為當家裡需要照顧的孩子數量超過父母親自照顧的能力後,他們不可避免地需要尋求幫助:有錢的找保姆(如保姆縱火案),沒錢的把孩子扔給祖父母(如死於垃圾箱的幾個貴州孩子),或者讓稍微年長的孩子照顧年幼的孩子(例如雲南烤火死亡的4兄弟、浙江天台的溺水兒童)。
只是,這樣的內涵與《紐約時報》作為反節育派媒體的價值觀是相反的,因此,即使那幾個案例在國內輿論場上造成很大的轟動,《紐約時報》都拒絕關注。
與之相反,如果死亡的孩子涉及獨生子女或計生政策,那麼《紐約時報》多半會關注的,甚至發生在美國的事情,都要找獨生子女政策背黑鍋,例如《波士頓讓中國又多了一個失獨家庭》。
這或許也是《紐約時報》在戴桂花母子女三人死去多年後才報導這個案子的原因:終於找到辦法讓計劃生育給他們的死亡背黑鍋了。
其實,不管死亡的是獨生子女還是多子女家庭的子女,《紐約時報》關心的目標始終都不是那些孩子,他們關心的是且只是成年人多生多育的“自由權”,這種“自由權”想必也包括成年人不顧家庭條件,不負責任地濫生濫育的“自由” ——儘管聯合國人權宣言裡提到生育權時明確提到“負責任”幾個字,但經過反節育派移花接木一番之後,“責任”消失,“自由”卻被過分強調。
本來嘛,在反節育派鼓譟的“人權”中,對兒童而言,就只包括胎兒的“出生權”,不包括兒童“生存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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