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是什麼?
高中的時候,我覺得政治課枯燥乏味,而且為了考試,需要一味地背誦,更加增加了我的厭煩,完全談不上對“政治”的好奇與了解。
一直到這麼多年之後,逐漸有了更多的社會經驗,更多與不同人交流的機會,以及更多人文社科的視角,我才慢慢地有了一些自己對“政治”的興趣和更立體的理解,所以今天就想梳理分享一下。
首先,我覺得政治描述的對像是一個「人群」,它是對某個群體的內部觀察,而不是外部的。這也意味著,“政治”這個詞通常暗含了一個“邊界”:是“那一群人”裡面發生的事情。
我們生活中經常說的,與“外交”相對應的“內政”這個詞,同樣就有這樣的暗示。
一旦我們了解到“政治”和「人群」相關,那麼,“政治”勢必會涉及到「人和人的關係」 。
所以,一個群體裡的個體和個體之間存在著什麼樣的關係,是政治非常重要的議題:比如它可以是一個“領袖”與“追隨者”的關係;可以是一個“奴隸主”與“奴隸”的關係;可以是“一小撮統治階級”與“被統治階級”的關係;也可以是一種“鬆散平等”的自由關係...
因為這些關係可能性的存在,“政治”又關聯到另外一個非常重要的概念,即是「權力」 :權力是如何形成的?如何分配的?如何轉移的?如何消解的?以及最終是如何作用的?這些,都會成為“政治”領域裡面的讓人關心的細節。
而人們對權力的渴望與爭奪,也成了很多政治故事的重要戲碼。
但是,“政治”不只是發生在國務院裡的遠在天邊的“大事”,它時時刻刻就在我們身邊,企業裡面有政治,班級裡面有政治,社團裡面有政治,家族裡面也有政治...
只要有「人群」的地方,就有“政治”。
只是,不同群體的政治規則並不盡然相同,掌權者的權利空間不一樣,不同掌權者的目的也不一樣:有的人是小挫人群的代表,目的是管理,壓榨更多韭菜的利益,大多數公司就是這樣的狀態;也有的人是公共人群的代表,目的是支持整個公共群體的發展,比如一些非營利團體...
因為人們難保所有的權利都落入個人或者小挫群體之後,不會讓全體變得失控,有些制度就會對掌權者的權利進行了限制:比如一些班級會每年都進行一次班委選舉;又比如一個團體會設置好幾個部門,通過投票的方式進行表決...
我對“政治”更深刻的理解來源於有一天我突然意識到可以把“人治”,“政治”,“法制”三個詞連在一起去思考。這是三種對群體進行處理的依據,前者以人的經驗和判斷為主,比如早期的奴隸主;後者只按照規則行事,比如純粹的軟件程序。
“政治”的魅力在於它既有“規則”的部分,又有“人為”的因素:在「人」和「法」的相互作用之中,產生了“政治”的動態變化和豐富可能。
而我們每一個人,生活在一個群體裡面,都難以避免地和政治發生關係:我們所獲取到的信息,我們所處的社會位置,我們可以選擇的人生方向......都有政治不可磨滅的痕跡。
當我們想和一些人發生互動,去探討一些共識,去分配一些任務,去商定一些協議,去組織一些活動,去製定一些規則,也都是我們在開展的政治行動。
以前,我會覺得“政治”是書本里的教條,是公務員的工作,但是,現在我覺得“政治”是一種看待群體運行的視角,給我一種意識地去好奇整個群體是如何運行的。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政治學”和“社會學”有異曲同工的地方,兩者都是在以“群體”為對象進行研究的學問。
但是,在我看來,“政治學”和“社會學”不同的地方在於,後者更像是一個學者的姿態,去冷冷地觀察社會,解釋社會;而“政治學”似乎有更強烈的價值導向,希望通過「權利」和「規則」的設立,去引導社會成為一個對公共更有利的社會。
所以,政治是關心一群人,關心公共的一件事。
而政治家的“格局”差異往往就在體現在他所能看到的這個“公共”的邊界上,到底是一個個人的範圍,是一個小團體的範圍,還是一個國家的範圍,或是一個全世界人口的範圍...
同時,因為這種格局的差異,也不可避免地會出現一些爭權奪利的現象,對外,它表現在團體裡面的權力鬥爭,對內,它暗示了個人內心自私與公益的角力。
當我們開始關心一個群體,關心如何讓這個群體的存續變得更加可持續的時候,我們的嘗試,也都可以被解讀成在政治方面的努力。
以上,是我關於“政治”的理解,以及一個讓「你」開始去關心「我們」的建議。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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