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E历史科司法覆核案高浩文法官遇上了「火车困境」
在国安法引发的一片躁动中,一个多月前的另一单关乎香港未来的社会争议,由DSE历史科试题取消所引起的司法覆核案,也有了判决。提出覆核的考生败诉,负责判案的法官高浩文(Coleman)认为,是否取消试题属于「学术判断」,不应由法庭裁决,而考评局取消试题的决定则并无程序不当。我认为,这判决所带来的忧虑,不会比国安法小。
先来看看申请方提出的理据:
1,原试题没有引导性,不应被取消。
2,考评局取消试题,跳过了现存的事后检讨机制,属程序不当。
3,教育局和特首的言论,对考评局决定造成了影响。
4,考评局作出决定前应该听取学生意见。
5,考评局违反评核指引。
再看看辩方反对该司法覆核的理据:
1,取消试题由考评局审题委员会决定,委员会成员都是专业的,故取消决定属于「学术判断」。在此前提下,没有理由质疑相关决定受教育局或特首的言论影响,否则是侮辱考评局的专业。
2,如现阶段撤销取消试题的决定,跟进程序繁复,有实行难度,影响其他考生。
考评局在整个事件中做得最对的,就是请对了律师。辩方律师杜淦堃相当善辩,以「学术判断」、「专业决定」作为挡箭牌,又以已成既定事实作为理由,说明更改决定的难度──大有一种「即使我错,你也只能将错就错」的意思。
高浩文法官曾有过不光彩的过去,近年在多宗案子上的判决也令不少人感到不公(比如在去年11月对律政司申请临时禁止令一案作出的判决),但我暂且相信高浩文法官属于阵营九宫格中守序中立的人。此种人在善恶判断上采取中立,视秩序为最高法则,他会以自己的「专业」为敖,并「尊重」别人的「专业」,不会以自己的「专业」去挑战别人的「专业」。针对高浩文的这种人格特征,辩方律师给他设置了一个「火车困境」。
所谓「火车困境」(或「电车难题」),是一个非常有名的思想实验,很多哲学家都曾作出过分析或解答。哈佛政治哲学教授Michael Sandel在他那个广为人知的《正义》课堂里,也总是以「火车困境」作为开始。
它设定了一种情景:一辆失控的列车在轨道上行驶,前面是五个被捆绑于轨道的人,而你正站在切换轨道的操纵杆旁,你可以将列车的行驶方向切换到另一条轨道,但另一条轨道上,也有被捆绑的人。它的道德困境在于:不作为,结果五死一活,但无人是直接因你而死;有所作为,救活五人,但也有一人直接因你而死。
「火车困境」有不少的修改版。如果把困境套到此次司法覆核上,「取消试题」是一辆已经失控的列车,它继续前行,会「撞死」一群学生,但此时切换轨道,又会「撞死」另一群学生。而辩方律师更告诉法官,切换轨道会「撞死」更多的学生。作为守序中立的高浩文法官,即使他认为「取消试题」是一个错误的决定,他也不愿作出改变现状的裁决,使列车改变方向,从而令自己成为那个既救人也杀人的人。
但问题是,在高浩文法官面对要不要扳动操控杆之前,考评局实际上已经令列车改变了一次轨道,现在要被「撞死」的考生本来是不应该被「撞死」的——而基于考评局改变轨道是「学术判断」、「专业决定」,高浩文法官又认为法庭不能作出干预。
高浩文法官其实对考评局一方也提出不少质疑,甚至部分同意申请提出方的看法。比如他虽然认为法庭不应干预「学术判断」,但他同时也认为被取消的题目要求考生所具备的能力,正是当下香港社会所缺乏的东西;他又认为若认定学生不能深入认识该段历史并作出合理分析,是一种侮辱性的假定;他还提到同一试卷上有其他类型相近的题目,同样只提供单一立场的资料要求考生作出全面的回答,以此质问考评局为何只取消本案涉及的题目。从这些可以判断,他个人应该并不认同取消试题。
但无论如何,高浩文驳回了覆核申请方提出的六条理据,并接受了辩方的解释。至此,我依然假定高浩文是守序中立的法官,他也许会永远守住他心中的那个法律小天地、专业小天地,但守不住原来的那个香港。没有一个地方能神奇到,当它各方面都在崩坏的时候,法制却完好无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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