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時代的文學解讀與討論

津轻海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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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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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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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發表拙文「海明威式的海明威閱讀」時,聲明歡迎讀者對我提出的問題以及我的翻譯提出討論和質疑,並稱「我將捨命陪君子,盡自己所能為我認為是認真嚴肅的而不是以耍聰明抖機靈為目的的討論做出貢獻。也非常重要的相關問題。
海明威1923年護照照片(圖片來源:公共領域)

人工智慧(AI)的發展給許多行業帶來了威脅。例如,銀行貸款審批業務的從業人員,教授一般外語的教學人員,教授一般的電腦程式寫作的人,他們的工作現在已經完全可以被AI所取代,而且替代他們的AI會勝任愉快。

此外,AI的發展也對人們的許多日常的活動造成威脅。例如,談論文學作品是人們喜好的日常活動。如今這樣的談論已經完全可以被AI取代。而且,AI會談得更好。在這裡,我們當然要排除AI經常進入幻想和胡說八道的情況。

順便說一句,我認為,AI經常進入幻想和胡說八道不是它的故障,而是它的致命傷。因為AI的基本設計及其設計想法就是以人雲亦雲為宗旨和目標(即依據已有的資料,按照人們的預期、按照概然率probability來組織句子),它超出人云亦雲的境界必定會進入幻想和胡說八道八道。

再順便說一句,AI的出現確實是挑戰了、推翻了人們先前認為是顛覆不破的一些真理,其中包括著名語言學家喬姆斯基關於語言習得的的預設。那個先前看似難以推翻的預設是,人類之所以能在不太長的時間內習得非常複雜的語言,甚至連有先天智力障礙的人也可以不怎麼費力地習得母語,是因為人有一套與生俱來的語言能力(linguistic competence)

現在我們已經十分清楚地看到,AI並沒有一套與生俱來的語言能力,但它可以學習各種語言,而且學得比人還快,還好。

語言的功用當然包括表達幻想和和像模像樣的胡說八道。正是在這一點上,AI暴露了它與生俱來的致命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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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標題和主題是「人工智慧時代的文學解讀與討論」。以上已經扼要地說了人工智慧時代及其大問題。接下來要說牽涉人工智慧的文學解讀與文學討論。

牽涉人工智慧的文學解讀與文學討論,這個主題雖然很重要,但範圍太大。我想來一個非常個人化的快刀斬亂麻,直奔、直搗問題核心,這就是,我認為,我們在網上、在日常生活中讀到、聽到的太多的文學作品的討論,包括很多人以文章形式發表的正式討論其實都價值不大了,因為那些不能以具體的原文文本為依據的討論、評論、鑑賞,人工智能都已經做得很好,而且比活人做的好得多。

在我看來,只有以具體的原文為依據的討論、評論、鑑賞、評估才可能是有價值的,才是沒有自欺欺人之嫌的。否則,就是可笑的有意無意的自欺欺人。以海明威作品為例。我們知道,喜好賣弄自己文學作品讀得很多的當今中國最高領導人習近平多次讚揚海明威,但他在公開和私下的場合一直沒有說海明威究竟讓他怎樣受到感動。他只是說,他訪問古巴的時候,也到海明威常去的小酒館坐了坐。

習近平走到英國、法國、德國、美國都喜歡這樣賣弄並因此成為世界笑柄。作為一個國家的領導人,人們當然不期望他能就他所讀過的所有的文學、哲學、歷史、法律經典著作發表詳細的評論,但與此同時,人們當然也有充足的理由嘲笑他如此故弄玄虛,如此曬書單,卻又說不出一個具體的見解。

要說出具體的見解,就必須依據具體的原典原文,或讓受眾可以看到或明顯地感覺到說話者是指某一個具體的原典原文。否則就是有自欺欺人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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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裡,我可以不避諱「夫子自道」的嫌疑,明確承認拙文「海明威式的海明威閱讀」是著眼於超越AI、超越自欺欺人嫌疑的目標寫出的。

這裡的超越其實說起來也很簡單,就是依據海明威作品《午後之死》Death in the Afternoon的文本來討論海明威的作品,討論海明威其人。假如我不這麼做,假如我做不到這一點,我會很鄙視自己,會一頭扎到泥塘裡憋死自己。

拙文發表之後,網友【井源】響應我發出的號召,給我留言提出討論,就我的翻譯提出商榷。這迫使我必須再認真思考問題,其中包括先前自以為徹底想通了的、但實際上還是思想不到位的問題。

應當說,【井源】雖然是就我的翻譯(我對原文詞句的理解以及由此而來的翻譯即再現)提出了問題。但其問題觸及文學閱讀、解讀與表達的核心。從根本上來說,文學作品的深入閱讀與解讀必須是緊扣原文文本的。這一點也是AI做不到的──首先,AI不會有【井源】這樣的選題,當然更不會有我這樣的問題應對。

【井源】提出的問題是我再次體認到,太多的問題看似很簡單,看似一目了然,但其實不簡單,不容易看清楚。即使是海明威在Death in the Afternoon中寫出的看似簡單得要死的英文句子,假如要想恰如其分地用中文表達出來,也是千難萬難,耍不得聰明,抖不得機靈。

我認為,對原文文本的這種鈸而不捨的研究、追究、推敲,並以此謀求原文的恰如其分的再現正是外國文學作品的閱讀和解讀的正宗和終極目的。

以下是【井源】提出的商榷和指出的問題,以及我對【井源】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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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源<br class="smart">您的翻譯總體無疑是很忠實的,但我仍發現了一些在我看來成問題的地方,儘管問題都不大,可為了譯文質量考慮,還是值得關注。

【…but even those that spoke well of it as an exhibition of skill and as a spectacle deplored the use of the horses and were apologetic about the whole thing. /…但即使是那些稱讚鬥牛是一種技巧展示和奇觀的人也對使用馬錶示遺憾,並對這種事情表示難過。 】

這裡把deplore翻譯成【遺憾】有些平淡了,因為這個字語氣很強烈,如果是【深感遺憾】或是【強烈反對】應該會更好。 apologetic翻譯成【難過】也差點意思,如果整句話翻譯成【對這種事情感到抱歉】或【對這種事情感到內疚】會更好,因為在我看來apologetic的潛台詞就是在說,這些人正是天天稱讚鬥牛,才讓一些人走火入魔,作出把馬放到鬥牛場這種出格的舉動,於是內心感到十分不安、後悔,對公眾抱有歉意,而【難過】則不容易讀出這層意思。

【…there is always danger, either sought or unlooked for…/…總是有自找的或意外的危險…】

我認為改成【總是有危險,不是自找的就是意外的】會更契合原文的節奏。海明威完全可以把這兩小句話合成一句,合成一句依然是絕對通順英文,但他既然選擇了拆成兩句,說明這裡的定語是他有意想強調的部分,因此譯文也應當如此。

【…if those who read this decide with disgust that it is written by some one who lacks their, the readers', fineness of feeling I can only plead that this may be true./ 如果那些讀到本文的人感到厭惡,認為這是一個缺乏像讀者那樣的感情細膩敏銳的人寫的,我只能辯稱這可能是真的。 】

我認為這裡最後一小句的翻譯不夠清楚,【這】的指代不清楚,讓讀者一時反應不過來【這】指的究竟是本文的內容還是讀者的想法,但原文前後兩個this似乎互相照應的,指的應該是這篇文章的內容。否則,如果【this/這】指的是讀者的想法的話,就不需要把plead翻譯成【辯稱】了,翻譯成【承認】就行了,畢竟plead也有【承認/認罪】的意思。

我還注意到了這句話第一個this您在前後面翻譯不一致,前面您翻譯成了【本文】,後面解說的時候又變成了【這篇文章】。

【公牛之死的悲劇是由公牛和鬥牛士巧以妙或不那麼巧妙的方式演出的】,這句話顯然有個typo,【巧以妙】應該是【以巧妙】。

津輕海峽<br class="smart">謝謝您的認真閱讀與批評。拙文能得到您這樣的認真的讀者閱讀和批評是我的大榮幸。為了節省時間,接下來請容許我以列單子的方式一條一條回應您的批評:

1. 「您的翻譯總體無疑是很忠實的,但我仍發現了一些在我看來成問題的地方,儘管問題都不大,可為了譯文質量考慮,還是值得關注。

【…but even those that spoke well of it as an exhibition of skill and as a spectacle deplored the use of the horses and were apologetic about the whole thing. /…但即使是那些稱讚鬥牛是一種技巧展示和奇觀的人也對使用馬錶示遺憾,並對這種事情表示難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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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對我這句話的翻譯的批評我完全接受。實際上,在您提出批評之前,我也感覺我的翻譯不到位,不夠味。現在我覺得到位和夠味的翻譯應該是:

——但即使是那些稱讚鬥牛是一種技巧展示和奇觀的人也對使用馬錶示痛心疾首,並感覺這種事實在是說不過去。 (註:因為我已經用光了四次修改的機會,因此未能在Matters上展示拙文的最新翻譯。)

用」表示痛心疾首「來翻譯這裡的deplored或許可以說是有點過,但我想絕對不會偏差很大,至少不會比翻譯為」表示遺憾「來得大。不知您意下如何?

用「感覺...實​​在是說不過去」來翻譯were apologetic需要兩點解釋:

A.原文were apologetic所表述/描述的是一種感覺狀態,因此翻譯中出現了「感覺」;

B.原文apologetic這個字來自apology,意思是辯解,辯護,申辯,因此翻譯中出現了“實在是說不過去”,即想辯護但辯護不成,只能抱歉,很不好意思。

2. 【…there is always danger, either sought or unlooked for…/…總是有自找的或意外的危險…】我認為改成【總是有危險,不是自找的就是意外的】會更契合原文的節奏。海明威完全可以把這兩小句話合成一句,合成一句依然是絕對通順英文,但他既然選擇了拆成兩句,說明這裡的定語是他有意想強調的部分,因此譯文也應當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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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然理解您的觀點,主張。但我也想提請您注意三點:

A.對英文世界的人來說,there is always danger, either sought or unlooked for…這種寫法是非常自然的,通順的,一氣呵成的,不存在「拆開」的問題或感覺;相反,寫成there is always either sought or unlooked-for danger才是不那麼自然的或通順(當然,有的好寫手會選擇就是要這種不通順以謀求某種效果);

B.海明威曾經長期在法國生活,會說法語(並以能讀和說法語而自豪,還以此瞧不起與他同在法國的著名美國作家、《了不起的蓋茨比》的作者菲茲杰拉德);在法文中,名詞修飾語放在被修飾的名詞之後更是常規。

例如,法語名詞短語un chien blanc,這裡的un就是一個的意思,chien是狗的意思,blanc是白色的意思,這個法語短語用英語說就是a white dog,一隻白色的狗;所以,對海明威來說,將either sought or unlooked for這種修飾語放在被修飾的詞語danger之後更是順理成章,豪無掛礙(或者說,對說英語和說法語的人來說,名詞修飾語放在它所修飾的名詞之後不成問題,比較長的修飾語放在後面更是順理成章,理所當然)。

C.您追求更符合原文的節奏,我也是;問題是,我們對原文的節奏是什麼有不同的看法;我的看法是,原文...there is certainly much cruelty, there is always danger, either sought或 unlooked for, and there is always death,一氣呵成的節奏很明顯,就是重複there is,於是,我就竭力追求這種節奏,翻譯為,「肯定有很多殘酷,總是有自找的或意外的危險,總是有死亡,...」。

但您認為/感覺把「不是自找的就是意外的」這個短語在譯文中另立出來,這樣的翻譯更符合原文的節奏。此時此刻,我也不能說、更不能證明您是錯的,只能說我不認同您的看法或感覺,需要求同存異。

3. 【…if those who read this decide with disgust that it is written by some one who lacks their, the readers', fineness of feeling I can only plead that this may be true./ 如果那些讀到本文的人感到厭惡,認為這是一個缺乏讀者那樣的感情細膩敏銳的人寫的,我只能辯稱這可能是真的。 】/我認為這裡最後一小句的翻譯不夠清楚,【這】的指代不清楚,讓讀者一時反應不過來【這】指的究竟是本文的內容還是讀者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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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您對這裡的這個【這】的擔憂是不必要的,因為我的譯文表達得很清楚,「這是一個...人寫的」。這裡的「這」很清楚地是指上文,指寫出來的文字,不是指讀者的或什麼其他人的想法。

您說,「我還注意到了這句話第一個this您在前後面翻譯不一致,前面您翻譯成了【本文】,後面解說的時候又變成了【這篇文章】。」確實是這樣。對此,我的自我辯護是:在通常的情況下,原文是用哪個詞,我會盡力持之以恆地用同一個字來翻譯;然而,在某些情況下,為了行文的明白曉暢,不給讀者製造不必要的懸念或添堵,我會更換我認為是讀者最容易理解的說法。

還是要說,這種具體問題的判斷很難截然說出個對錯或優劣。不知翻譯聖經的人遇到這種情況會如何解決。會由y一個公認的權威來一錘定音,還是民主投票?對這兩種解決方式我都沒意見。

4. 非常感謝您指出的打字錯誤。二十世紀英語世界最著名的詩人、批評家WH奧登說,一部作品的最好的讀者就是能認真指出作品的拼字印刷錯誤的人。您就是這樣的最好的讀者。有您這樣的讀者,我真的是非常幸運和榮幸。

CC BY-NC-ND 4.0 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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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轻海峡喜歡細讀文學作品,鑽研文學翻譯,也喜歡把社會與政治當作文學作品研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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